论文:中美之间倾销与反倾销原因分析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论文
学院:东方科技学院班级:国贸一班
姓名:曾一婧学号:201341916112
课程论文题目: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倾销与反倾销课程名称: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评阅成绩:
评阅意见: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
浅析国际贸易的中倾销与反倾销——以中美为例
学生:曾一婧
(东方科技学院国贸一班,学号201341916112)
摘要
中国经历改革开放以及一系列的国际格局变化,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外贸易出口额逐渐增大,但与当今头号的“超级大国”美国还存在差距。两国之间频繁的贸易往来,也避免不了之间经济政治利益的摩擦和纷争。其中,倾销已成为很多企业扩大出口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受到GATT/WTO《反倾销守则》的约束和进口国家的强烈反对,倾销正遭遇到国际反倾销的严厉制裁和打击。因此,如何应对国际反倾销也已现实地摆在了各贸易出口国家及其企业的面前,作为当今世界第一和大二的经济体,美国对中国的倾销反倾销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中国;美国;倾销;反倾销
一、引言
1.1倾销的形成与确认
1.1.1倾销的定义与特征
倾销作为一种国际贸易的行为,由来己久。根据产品销售市场的不同,通常将倾销分为国内倾销和国外倾销(或国际倾销)。所谓国内倾销,是指一国生产商为达到竞争、占有市场等目的而将其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本国市场进行销售的行为,其实质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由该国的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调整。国际倾销则是指一个国家(出口国)的生产商出于占有另一个国家(进口国)的市场等目的,而将其产品以低于其本国市场销售的价格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行为。国际倾销是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主要不公平竞争手段,对此,各个国家通常都通过制定专门的反倾销法加以调整。人们通常所说的倾销即指国际倾销,也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
倾销通常具有以下若干特征: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产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之后,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简言之,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这个定义之所以为各国反倾销法普遍接受,就在于它不
是简单地针对任何低价或价格歧视,而是强调了这种低价或价格歧视给进口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后果。据此,法律上的倾销应由以下三个条件因素构成: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3.损害与低价销售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构成法律上所指的倾销行为,才能依据反倾销法加以限制和调整,采取必要的反倾销措施。
1.2反倾销机制与实施
1.2.1反倾销定义及其措施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当局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反倾销作为一种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的限制进口的手段,是1948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确立的原则。反倾销是进口国在其某个产业遭受损害时所采取的一种保障措施,是一种保护本国企业的条款,是抵制国际贸易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针对的是来自某一国家的进口产品,即便有几个国家同时对其实施倾销,进口国亦可以自主选择反倾销的对象,因此,它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在此我们有必要将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反倾销措施简单加以介绍:
1.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有:临时反倾销税、固定反倾销税和出口价格承诺。
2.现行各国反倾销的救济措施有:具体救济措施和反规避措施。具体救济措施不外乎三种:征收反倾销税(包括临时和固定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和中止协议。按照美国法律,中止协议可区分为一般中止协议和特殊中止协议;反规避措施是为了防止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出口商利用海关税则的规定将其产品分解或改头换面或采取其他措施而逃避反倾销法律,继续向进口国出口,将正在生效的反倾销措施扩大适用于经改装后的产品的制度。
3.我国的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各国的措施都大同小异。但我国仍需进一步了解世界的反倾销措施,知己知彼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1.2.2反倾销机制的确立
正因为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方式,给进口国的经济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所以,只要具备法律上的三个条件的各国都在尽力采取反倾销措施,且相应地建立了各自的反倾销机制并不断完善,以便更好的实施反倾销,使本国产业不受倾销的损害。现将国际上一些代表性的反倾销机制作简单介绍,以供我国反倾销机制的建立并不断完善作参考。
1.WTO反倾销机制
主要是由五方面内容构成:WTO建立了由成员方代表组成的反倾销实施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经选举产生,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委员会履行反倾销协议或成员方授予的职责,组织成员方之间的磋商。WTO秘书处同时也是反倾销实施委员会的秘书处。各成员方应尽快向委员会报告其采取的所有反倾销行动。各成员方还应通知委员会,其国内由哪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反倾销调查以及该调查的国内程序。
2.欧盟的反倾销机制
欧盟现行的反倾销法律依据是1995年12月22日制定,1996年3月6日生效的理事会第384/96号法规。
3.我国反倾销机制的确立
由于我国一直是被他国指控为有倾销行为,忙于应诉,在申诉他国对我国的倾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