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路政与养护的协调配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如何加强路政与养护的协调配合,
促进公路管理资源紧密整合
丹阳市公路路政大队——史小东
一、原先公路管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003年,公路管理机构为响应上级号召,实行了公路体制改革。公路管理机构把原先的管理、工程、养护、三产等部门实行事企分开,公路管理属于事业性质,公路养护属于企业性质,公路管理处与公路养护公司完全脱离了隶属关系,不再是同一个单位,缺了沟通,少了协同。公路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路政管理、养护保洁等职能,路政巡查的密度满足不了动态发展变化的需要,公路养护在操作过程中又有许多问题需要路政部门协作配合,原有的公路管理机构内部的管养网络在体制上、机制上难以满足现代公路管理的要求,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路政、养护部门的共同协作、协同配合:
1、公路路政人员在公路巡查中,巡查密度有空缺的部分,在公路上堆放物品、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等违法事宜都是短暂的迅即行为,难以即时发现,需要养护人员来弥补巡查的不足,使公路处于良好的畅通状态。
2、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当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没有执法人员及时处理,很可能会出现驾驶人员逃离现场,造成公路路产损失得不到补偿的局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养护人员的协作,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3、公路路政案件的发生、发展都有一定的先兆,在路政人员现有巡查密度难以发现时,就需要养护人员来弥补,提供信息,防止公路路政案件的发生、发展,把一些路政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或可以尽早发现、及时制止公路路政案件,在第一时间把《公路法》宣传到位,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4、公路路网的安全运行是路政、养护部门的主要责任,当公路路网遇到突发事件时就需要两部门的共同协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当公路桥梁、涵洞出现坍塌,需要中断交通时,就需要路政部门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提示过往车辆注意绕行,并报请上级部门,合理地实施路网调度,分流车辆,减少局部地区的交通压力;另外养护部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信息互通,遇有情况及时反馈,在需要中断交通时,在公路上要设置路障、修筑便道方便小型车
辆、行人的通行,共同解决出现的突发事件。
5、公路养护工作同样也需要路政部门的积极协作、配合。当在公路上运行的车辆有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时,养护人员不具备交通行政执法资格,就需要路政部门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制止,减少车辆违法行为对公路的侵害,减轻养护人员的保结工作压力,保持公路“畅、洁、绿、美、安”的行车环境;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会加剧公路损坏;公路上有随意搭接公路,堵塞公路边沟时,就会因公路边沟不畅造成公路路基浸水的影响而出现病害,损害公路,等等。这些情况就都需要路政人员来制止,减少公路的损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解决公路管理存在问题的办法
如何打破体制上的界限、突破机制上的壁垒,把有限的公路管理、养护资源有效地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力作用,已经成为公路管理和养护部门必须严肃、认真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事企脱钩改革完成以后,公路管理部门与公路养护在体制上分了家,但维护公路安全畅通的共同使命没有改变,都有保护公路安全畅通、保障车辆正常通行的职责,如何使两个部门乃至多个部门整合起来,统一到保障公路安全
畅通的行动上来,解决以往工作中的一些弊端,我就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几点看法:
1、要统一思想,形成公识,共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事企脱钩不分家,管养互动保畅通。事企脱钩改革完成后,公路管理与公路养护在体制上分了家,但维护公路安全畅通的共同使命没有变。作为路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好,养护部门的人员也好,在思想上要形成一家人的观念,做到分工不分家,要把有些路政上的事当作养护上的事来办,把有些养护上的事当作路政上的事来做,打破原先各自为政的观念,消除你就是你,我是我的思想,围绕公路安全畅通,你帮助我,我协助你,共同维护好公路安全畅通。
2、要统一制度,规范行为,共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路政部门和养护部门要统一修订管理制度,从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角度出发,用制度来统一两部门的行为。在养护作业规范的内容中体现出路政的管理要求,当路政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养护人员就有责任首先向当事人讲解、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在公路违法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制止它的发生和发展,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及时报告路政部门,来共同查处公路违法行为;在路政执法的制度中又要体现养护作业的内
容,当在公路巡查中,发现有抛洒滴漏、污染公路、超限运输、堵塞公路边沟等违法行为时,路政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来予以查处,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减轻养护人员工作压力,减少公路的受损程度。共同担负起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责任。
3、要统一资源,共享利用,共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采取两部门互动的方式,路政部门的信息向养护部门反馈,养护部门的信息向路政部门反馈,弥补公路巡查密度不够和养护部门无执法资格能发现而难以处置的事宜,避免改制后公路管理与公路养护的脱节。在公路管理处内部,路政大队与工程养护科实行同一领导分管、同一车辆巡查,共同发现并处理管养中的问题;公路路政大队与公路养护公司互动,聘请养护保洁工为路政管理信息员,形成路政群管网络,签订责任状,制定具体的百分考核细则,由每个承包路段的养护保洁工及时通报路网信息,路政大队和养护公司每月按照责任状进行考核兑现,有效地调动了养护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路政大队及时派员查处路政案件,协助养护公司维护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实现新的条件下的管养一体化。路政部门还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公路沿线的镇、村签订“爱路护路公约”、与
干线公路集镇段的工商户签订“门前‘五包’合同”,把维护路容路貌、改善公路交通环境变成公路沿线群众的自觉行为,减少公路路政和养护部门的工作压力,共同维护好公路的安全畅通。
总之,路政部门和养护部门是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部门,只有两部门协同配合、扬长避短、资源共享、整合一统,才能最有效地管养好公路,保障公路达到“畅、洁、绿、美、安”的效果;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舒适、安全的行车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