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合作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互联网金融合作协议

篇一: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祺天实业有限公司代表人:乙方:山东省青州市金融办公室代表人:鉴于:

甲方系一家经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局核准注册,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票据代理业务,贸易,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诚信、共赢、联合、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专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会资本与产业结合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资产管理和业务创新能力,与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发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乙方系一家地方金融办公室,属于地方金融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金融法规及产品宣传、引导、协调、执行等工作的政府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企业理顺银企对接合作,为企业投融资出谋划策,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长期

深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赢互利”

的原则,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为当地企业服务。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的原则。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实现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平台,企业三方互通机制,乙方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产品需求的企业,甲方在金融办督导协调过程中给企业优质服务,甲方所服务的企业信息及时反馈给金融办,同时企业也积极反馈甲方的服务信息,金融办及时建立信息档案综合评价甲方服务水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过自身的P2P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本地区各项产业的大数据化,数据产业化进程,提高当地金融办创新服务能力。

4、甲方服务内容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过桥,信用证议付,P2P,众筹股权,融资租赁,抵押贷款,股权投资,新三板,企业债,城投债,私募债,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

5、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

规定,对乙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企业完成各项需求。

6、乙方在推荐企业时,应向甲方提供推荐企业的联系方式、基本资料,并为银企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牵线搭桥,尽量发现并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地向甲方提供该企业经营

稳定性和成长性方面的动态信息。

7、为保证甲、乙双方更稳定的合作关系,甲方每月及时将最新金融产品信息传递给乙方,包括服务企业融资信息,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召开联席会制度,及时查找自身的优缺点,更好的服务企业。

8、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双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有其它可以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项目互联网产品合作协议-[C](1)

《》项目互联网金融服务产品合作协议

甲方:(开发商)

联系地址:

乙方:上海新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广中路788号秋实楼11楼

鉴于:

甲方是[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从事[ ]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的开发商,乙方系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运营公司,因甲方[ ]房地产项目需要,乙方拟通过在互联网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资源,向甲方提供对应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乐居网贷”,双方共同推动和促进发展、满足业务需要,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一、“乐居网贷”产品概述

购房人有意购买甲方[ ]房地产项目所出售的期房,并以购房人(借款人)身份通过乙方指定的金融服务平台获得投资人借款,用于向甲方支付所购房屋部分首付款,由投资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且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的借贷方式,同时,甲方向保险公司出具不可撤销《保证函》(见合同附件)和预存保证金,在保证金范围内对购房人向保险公司承担被追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合作方式

1. 完成注册。甲方在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北京新浪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

设资金账户(下称“甲方的资金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下称“甲方的保证金账户”),分别用以收取使用“乐居网贷”产品服务的购房人通过借款获得的部分购房款以及支付保证

金。

2. 推荐购房人。甲方根据房地产项目中购房人的借款需求,向乙方推介

该购房人并分享相关的购房、身份信息资料。

3. 服务购房人。乙方安排线下工作人员与购房人接洽,就其使用“乐居网贷“产品服务

办理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并由乙方与该购房人就其融资需求达成服务协议,根据“乐居网贷”项下购房人的借款融资准入条件进行审核。

4. 配对借贷。审核工作完成并通过后,乙方利用自身的互联网交易平台为购房人发布

借款信息,为其配对相应的投资人,建立与投资人的借款关系。甲、乙双方于合作

期限内的每月[5]日前对上一个月“乐居网贷”的购房人明细(包括姓名、借款金额等)进行书面确认。

5. 易居金融轻松置业券。乙方为本次“乐居网贷”特制[易居金融轻松置业券],由乙方

发放给“乐居网贷”的购房人,购房人凭[易居金融轻松置业券]向甲方购房可享受相当于借款金额[8]%的购房优惠。

6. 投保信用保险。投资人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在购房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投资人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向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由保险公司向购房人进行追偿。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7. 划付房款。购房人通过“乐居网贷”所筹集的全额融资款项在筹集完成后,全部款项

作为部分首付房款直接放款至甲方的资金账户。

8. 提供担保。甲方向保险公司出具不可撤销的《保证函》,并同意授权乙方指定的第

三方支付平台于甲方的资金账户收到购房人通过“乐居网贷”所筹集的借款金额后,以每单购房人借款金额的[5]%,自甲方的资金账户向甲方的保证金账户(该账户在本协议约定的剩余保证金返还条件具备之前,甲方同意第三方支付平台关闭甲方自主转账、支付、提现的功能,除非获得保险公司的许可)进行划扣作为保证金,同时承诺:

1) 在购房人清偿所有依据本协议发生的到期债务前不得将购房人所购房屋予以

交付,并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当在其与购房人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本条款内容。

2) 如保险公司因购房人逾期还款而向投资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甲方就购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