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女性的自身价值---以古代文学作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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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古代女性的自身价值
---------以古代文学作品为例
可兰西子
【摘要】自身价值是指个人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社会与他人对作为人的存在的一种肯定的关系,依赖自身及自身以外的人、事、物来体现的价值。古代女性在这方面的体现更为甚者,而我国古代文学中塑造了众多的女性形象,她们或喜或悲的人生,或平淡或戏剧的遭际,都是自身在当时社会状况中的一种时代的缩影。本文阐述了古代女性在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父系氏族”下如何体现自身价值。
【关键词】古代女性封建社会自身价值
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制度除了带来了一系列的繁文缛节、皇权至上、男尊女卑等外,还对人进行三六九等的贵贱之分。有的人生下来就穿金带银、贵不可言;有的人食不果腹,生来是被奴役的命,还称作不可违抗的“天命”。身份地位高者眼界就高了,觉得自身高人一等,只交与自己家庭背景相似的人,耻于与平民百姓为伍。而身份低下者自知出身卑微,亦不喜取悦他人。所以更让自认贵者更贵,贱者更贱,促使贵贱不相交。特别表现在古代女性追求爱情“自主”上的门当户对更为明显。俗话说“龙配龙,凤配凤,老鼠配臭虫”古代女性以婚嫁前与婚嫁后的家庭背景做比较作为对自身价值评价的标准。
一、身份地位,贫富差距
古代女性常以“财貌取人”,贫穷人家的女子顺利些婚嫁上便可门当户对,横向发展,倘一旦被窘境逼迫便有卖妻卖女入烟花柳巷之说;若姿色尚可,在达官贵人府上为奴为婢;姿色上乘者,也许可被其看中纳为妾者,过些使唤人的生活。“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有权势而又是极品者,尤为难得!杨玉环的殷实的家底让她有殿前秀女选拔的机会,绝色容颜、能歌善舞使她成为了寿王李瑁的王妃。从寿王妃到杨贵妃角色的转变,她身增万倍,享三千宠爱于一身的绝世恩宠。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恩宠不仅限于本人,更是泽披其整个家族。杨家亲戚只要能拉上关系的,通通升官发财。其三个姐姐均受封为夫人,甚至不用打扮就可以面圣,堂兄杨钊(杨国忠)做当朝宰相,位及人臣。就连驸马都会因一个杨家的家奴隶而停官。有白居易《长恨歌》中说“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这无以复加的恩宠,竟改变了封建
社会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杨贵妃的幸运是千万女性梦寐以求的天恩,是古代女性对自身价值的认可与肯定!
封建社会中,金钱与财富是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的象征。多少平民百姓为了好一点的日子,撞破头颅、挤破名门地把女儿往上送。若能成一偏房侧室便感恩带德、无上荣光地拜谢。殊不知,为满足父母私欲的女子,因嫁与富贵,从此“一入候门深似海”天天过着担惊受怕、暗箭冷枪、任人宰割、倍感煎熬的日子!脍炙人口的“三言二拍”之《玉堂春落难逢夫》中的苏三与古代大多数贫穷女子一样,幼年因贫困被卖入妓院并成为红极一时的名妓。日日歌舞、浓妆华裳,受人挑选调戏后还得笑脸相迎,遇王良人后私定终身。王生万金散尽被势利鸨母赶回家,苏三受尽鞭楚之苦拒不接客。不堪辱打后苏三被卖给商人沈洪为妾,沈洪被妻子药死后,其妻再诬陷小妾苏三。这个故事在讲究门第观念的封建社会,却是常见的现象。
从“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古代“奇女子”杨贵妃到为妓为妾的青楼女苏三,可以看出,富贵人家的女子与贫穷人家的女子遭遇是不等同的。贵则配贵,贱配贵只能为妾,贵贱自有“天命”!
二、“三从四德”○1,封建伦理
在我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中,大部分人对女性自身价值的认知一直都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而女性在社会结构构成中,占据的是与男性两相鼎足与支持的地位。“人”字两笔,左一撇是男性的霸道与掌控,右一捺便是女性的支持与服从。“以小见大”由此可见,家庭是社会的小小缩影,这一点也显著地体现在古代家庭生活中。况且,古代女性所扮演的家庭角色是封建中国传统女性的“天职”,也是华夏千千万万古代女性的代表典范。这就是传统女性的家庭观念,其实就是指她们对待家庭成员的态度。从为人子女,有了丈夫,到有了子女,于她们才是一个完整的家。我们可以从女性作为子女、作为妻子、作为母亲三个方面来了解古代女性在家庭中的自身价值。
1、少从父
“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女子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男子可上私塾接受教育,而女子却倡导“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主张女子读书做学问。只授些如班昭的《女诫》,长孙皇后的《女则》之类的书,封建社会的这些所谓女教、女学一般由身边亲近的女性向女子灌输奴性服从的礼教纲常,惯性地给她们套上精神枷锁,束缚女子的一言一行,限制她们个性发展,以使女子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又一个自觉遵行者、殉道士,使她们长期安于被压迫,习于被奴役的地位。《孔雀东南飞》中描绘的刘兰芝“十
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所以教育内容主要也是以“女红”为主。
言行举止方面:要求女性“笑不露齿”,行动上处处受制于封建家长的严格管束,被幽禁于深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便是有事出门,也必须“拥蔽其面”。宣扬“男女授受不亲”,连不小心的肢体触碰都视其为洪水猛兽、惟恐避其不及。但凡见了被缠的足以后便要求其负责一辈子,终身大事就此因小事草率决定了下来。在婚姻大事方面:对于内心的爱慕者只能“发乎情,止于礼”,甚至没有追求爱情自由的权利,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贫穷人家为打通上层关系,女子便成为权势的工具,沦为妾婢,好一点家庭的女子或许可以成为结发妻子。但哪一个不是家族间政治与经济的牺牲品?
即使是皇亲贵族也不能自由追求爱情,他们的婚配完全被掌握在父母手中。虽拥有世界上最尊贵的身份地位,但是最尊贵的身份地位却剥夺了他们最珍贵的东西。如作《悲愁歌》的江都公主(汉江都王刘建之女),因汉武帝为达成与乌孙国王昆联盟,共制匈奴。被其父皇下旨下嫁乌孙国王昆,昆莫死后,其孙岑陬继立为王,按照习俗新王要继承旧王的所有妻妾,细君公主无法接受,但为顾全大局,细君请示其父,父曰:“从其俗”,因此只得再嫁岑陬。作为汉朝与乌孙的第一个“友好使者”,古代和亲女性中取得成功的第一人,国与部落之间的联姻,用女性和亲的方式换取政治上暂时或短期的安定,在古代也是见怪不怪的事。身上担负着国之使命的女子谈何归根何处,更谈何婚姻自主!
2、嫁从夫
古代社会中,女子“出嫁从夫”是“三从”中最特别又是最重要的一环。“从夫”不像“从父”“从子”那样有血缘作为依托,它是完全的靠外来定义而形成的一种束缚。因此,这样的束缚更有力量,带有更多的道德色彩,也更无法摆脱、无从抵抗。古代文学里《醒世恒言》中的朱多福就是一个封建的伦理道德依据男性的要求而制订的一系列妻德规范典型。面对身患恶疾的丈夫,她既不同意取消婚约,也没有对随之而来的艰若生活作任何一丝的不满与抵抗。反而以一种“天经地义”“习以为常”的态度对待,嫁过去以后更是尽心服侍,毫无怨言。在这个形象上充分体现了朱多福的每一次选择与每一个行为举止都深深地烙入了封建制度下古代男性对理想女性的要求。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已婚妇女称谓随夫改变,深深打上了妻隶属依附于夫。在家庭经济中又遵循“男主外、女主内”严格的家庭分工模式,把妇女的一生束缚在家庭之内“相夫教子”。稍让丈夫或其父母不满意的话,便可以“七出”○2之一休之,驱逐出家门。“百行孝无先,无后为大”就连生男生女这样随机的事都归女性的个人职责,只是视她们为繁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