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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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
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
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
品化的进程。它的形成,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有助于生产与
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年“家
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
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一、家庭农场定义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
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
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家庭农场的优势特点
、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
进程。
、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
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
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
管。
三、中国式家庭农场
以目前的家庭农场为例,其规模大多在亩之间,其生产的农产品
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建立了完整地食品安全追溯
体系,更有保障。
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
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
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
区,已有家庭农场多个。
四、推广难题
家庭农场是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
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尽管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
和生产实践经验,但由于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
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
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
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
地兼并;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对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