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理财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方理财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近几年来第三方理财在中国兴起,对传统的金融服务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是第三方理财概述,然后是第三方理财主要提供的产品和优势,接着针对第三方理财的盈利模式和监管问题进行论述,最后提出了发展我国第三方理财的4个对策。

标签:第三方理财;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3001402 1第三方理财概述

1.1定义

第三方理财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它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却能够独立地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所需投资工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

近几年来第三方理财在中国兴起,对传统的金融服务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增加,居民理财的需求不断扩张,为我国第三方理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作为独立机构的第三方理财,不代表基金公司、银行或者保险公司,而是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地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帮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的需求,通过科学的方式在个人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通常,第三方独立理财机构会先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包括的资产状况,投资偏好和财富目标,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为客户定制财富管理策略,提供理财产品,实现客户的财富目标。

1.2兴起

第三方理财真正意义上其实来源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中国国内的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在香港也就是近十年来刚刚兴起,近两年左右开始在北京、上海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发展起来。在2010年的11月10日,诺亚财富(NOAH)登陆美国纽约交易所,发行价格确定为每股12美元,募集资金约1亿美元。诺亚财富的成功登陆,使它成为了中国第一支上市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这对于诺亚财富来说是阶段性成功的标志,对于中国的第三方理财业而言更是道路的指引。

一份来自波士顿咨询公司2010年12月2日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中称,在2009年,中国财富市场增长了28%,达到54万亿美元,拥有百万美元资产的家庭达到67万户,位列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这份报告清楚地指出,中国内地的富有家庭数量和金融资产总额在迅速的增加。然而,与之成为鲜明对比的是国内享受第三方理财的群体不足2%。而在欧美国家已经有50%以上的家庭认同并且享受独立理财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了。

2第三方理财的主要内容

2.1主要产品

2.1.1信托产品

信托,常常被人冠以这样的定义“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产品则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个人投资者包括自然人与机构,其中资产一般要大于等于100万,而人数则少于50人,并且将资金投资于基础建设、房地产等等。但它又有别于银行的理财产品和银行的贷款,因为信托可以说是有抵押的借贷行为,

“抵押”可以说信托之所以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一大亮点。

一般来说,第三方理财机构在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会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收益、期限、门槛、付息周期、募集期、投资运用方向、还款来源、担保物包括债权股权担保和信用担保等。对于第三方理财机构来说,如何选择优质的理财产品是基础,要打好这个基础,做好风险控制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为什么选择信托产品为主推产品,不仅仅因为它的稳健收益,更离不开它的健全的风控措施。

2.1.2理财规划

卖的不是产品,而是服务,这是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宗旨和目标。但是无论是在选择产品上还是对客户制定规划服务上都必须要做到专业,才能真正让客户让投资者相信第三方。

帮助投资者选择投资的产品,不仅仅是体现在到底是买保险还是买信托,还体现在如何告诉投资者为什么要取舍,应当如何取舍。因此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和服务都是以客户为中心而进行推荐和制定的。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客户从而选择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随着市场的变化动态和客户本身的资产情况,度身定做理财方案。

2.2主要优势

2.2.1产品优势

要明确的是,作为第三方理财机构,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为客户争取财务自由,也就是使得投资性的收入要大于生活的成本。他们在选择理财产品上有着自己独特的针对性,迎合客户群体的投资偏好,为投资者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不同于保险公司推荐自己的保险产品,基金公司一味的劝说投资者投资于PE产品,而银行则希望客户大量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广阔的咨询平台使得第三方理财机构能够更好的广集市面上好的理财产品,在经过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调研之后以选择最优质的产品提供给客户。

2.2.2企业优势

有学者指出“中立、客观、专业”是第三方理财的灵魂所在。而中立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也是第三方理财能够实现的最大的优势,它使得第三方理财的服务重点从以产品销售向以服务客户为导向来转变。人们更需要一位中立的伙伴,也就是第三方理财机构,通过中立客观并且专业的第三方评价体系,对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从而为不同的客户量身定制投资方案,满足个性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专属服务。

其次,提供全面专业的理财计划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一般来说,大多数的投资者对于自己应该选择怎样的理财产品是盲目的,换句话说,他们关注的或许只是收益、风险、期限,而再深层次的却并不了解,甚至还有的投资者连买了什么产品都说不清楚。作为第三方理财机构,全面的理财计划是为客户服务的基础,不仅仅包括产品的信息,有关风险、税务甚至健康、消费、教育计划都是应当考虑在内的,要尽可能的实现在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基础上的利益最大化。正所谓一份好的理财规划,往往能够帮助客户规划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理财目标,最终实现客户的财富自由。在做好计划之后,第三方理财机构还会紧接着一环又一环的服务,持续关注购买的产品以及资产组合的变化,并且及时的给予动态调整的建议。

再者,作为一个理财产品的资讯平台,只有拥有丰富的产品,才能供客户来选择。第三方理财与金融机构拥有紧密合作的信息、结算和资讯系统,并且成为金融产品与客户的连接纽带,也是金融产品间接营销的主要渠道。在国外,有的

第三方理财机构自建展示、专卖服务等服务网点,并配合电子网络、多媒体等销售平台,与市场和消费群体有着直接的即时互动式交流,有着强大的营销优势。3我国第三方理财盈利模式与监管问题分析

3.1盈利模式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盈利是最终的目的,也是一个企业得以生存并且壮大的基础和条件。现在国外的第三方理财这个行业已经较为成熟,就好比在美国,他们这类独立的理财机构主要采用两种收费盈利模式:一为向机构收费、二为向客户收费。因为第三方理财机构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之间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因此简单的说也就是向上家收费和向下家收费。然而也并非所有的公司都是如此,有少部分采用的是单向收费的模式。

虽然我国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在近几年也算是逐步发展起来,但是许多由于政策的缘故以及有些第三方理财是从原本的金融机构——比如保险业等分支出来,所以给它们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面纱。盈利模式也可谓多种多样,通过收取会员费、提供付费报告以及私募销售等等都是目前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主要的盈利模式。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标准,所以百家各自绽放,但主要还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向客户收取会员费,另一种是向金融机构收取费用。

3.2监管问题

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管理者有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三个监管委员会: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其中受银监会监管的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中的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和租赁公司等。受保监会监管的有:保险公司和保险机构。受证监会监管的有: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

3.2.1法律形式

第三方理财却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一类,它是非金融机构,虽说之后的市场与法律走向还不能完全否定其是否为金融机构,但是首先,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按照企业的法律形式,可以划分为人合与资合两类,还有个人独资的法律形式。但是其实这三类又并非完全适合第三方理财这样一类的企业。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它要承担无限责任,这样的法律形式对第三方理财来说风险太高,不适合其之后的发展。其次呢,公司型的企业和合伙制以及有限合伙是目前第三方理财企业所选择的法律形式,但两者各有利弊。作为盈利性的公司,为了规避投资和财务风险,并且为大众所能接受的便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这种企业形式,但是对于第三方理财来说,它的特殊性在于,它需要较多的具有丰富个人经验的复合型理财规划的人才来作为主要的获取利润的主力军,因此对他们而言,这样的公司形式在某种程度上会缺乏法律的保护,从而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纠纷。如果采用普通的合伙制,或许可以很好的解决这样的问题,但同时又将带来财务风险等问题。因此在这两者权衡的过程中,较多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选择了前者,但同时也有少部分的选择后者。

3.2.2法律界定灰色地带

虽然第三方理财机构与上述的金融机构都有着紧密相连的关系,因为在第三方理财机构所推荐的产品都是来源于各类金融机构。但是,第三方理财仍然不能被归为金融机构,第三方理财机构仍然是处于法律界定和规范上的中间灰色地带上。目前我们能看到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大多以“理财顾问公司”、“理财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或者“财富管理中心”之类的名义运作着。我们应该将完善法律法规的任务作为重中之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