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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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监管建议
张庆昉1
互联网金融是网络信息技术和金融活动相结合的产物。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的出现和电子商务活动的兴起,传统金融业务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为满足小微融资需求和支付便利而产生的新金融业态迅速崛起。如何促进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成为当前关注的热点问题,笔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形态及可能带来的挑战,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国内外互联网金融主要形式及发展概况
(一)网络银行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85%的银行已开展网络金融服务,既有涵盖所有金融服务的全方位纯网络银行,也有突出经营特色的特色化网络银行。据估计,欧美国家网络银行交易规模占全球的90%以上。我国网络银行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没有纯网络银行,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一是交易规模显著提升,2013年一季度达29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8%。二是新技术运用不断强化,如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通过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和设立微信银行,不仅覆盖七成以上传统业务,而且派生出多种全新业务品种。三是多形式与电商业务对接,如工商银行网上商城、交通银行淘宝旗舰店、建设银行“善融商务”平台、中国银行“云购物”平台、招商银行“i理财”等。
(二)网络证券
目前全球证券交易网络化程度高,跨国证券交易网络化正在逐步加强,比如香港、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和欧洲一些交易所已实现一天24小时的证券交易。互联网也成为我国券商和基金公司的新型营销和服务渠道,主要做法:一是基金公司除借助金融机构网络平台代销外,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入驻已有电商平台进行直销,如天弘基金与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二是券商通过嵌入电商平台或者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开展网上开户和理财产品网上销售等业务。据统计,2012年我国网上股票交易金额29.87万亿元,占当年总量的94.9%;另据艾瑞咨询测算,2012年我国基金网购比例达53.2%,基金网民占70.2%。
1作者简介:张庆昉,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三)网络保险
目前我国网络保险发展程度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从网销保费收入比例来看,美国已超过25%,而我国不足0.3%,规模和影响远不如其他行业显著。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国网络保险在快速发展,目前有50余家保险公司依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O2O平台和第三方商务平台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012年在线保费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183.8%。近期,众安在线保险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的机构,开始整合阿里巴巴的数据平台、腾讯的客户群体和平安的专业技术等优势,为网络保险的发展注入新活力;一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也开始和保险公司合作,根据客户需求推出个性化的网络保险产品,如淘宝的“退货运费险”、“淘车保”,苏宁易购的“服务商保险”等。
(四)第三方支付
发达国家电子商务起步早,但第三方支付发展不快(如表1所示)。我国第三方支付虽然起步晚,但已成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最主要支付方式,2012年达到3.66万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507倍。其中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网上支付分别以46.6%、20.9%和11.9%的市场占有率占据行业前三位。由于信用环境不同,国内外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差异较大。以贝宝和支付宝为例,贝宝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收单机构,通过银行卡组织即可实现对各家银行持卡人的支付,且不承担支付中介职能,收入来源于从商家、客户收取的交易佣金或手续费;支付宝需与各家银行进行系统接入,以支付中介身份参与交易过程,收入来源包括交易佣金和沉淀资金利息。
表1:中国、美国、日本电子商务中的支付方式排序比较
(五)网络融资
网络融资2005年起源于英国,兴起于美国,短短几年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其中美国集中了全球主要市场份额。我国网络融资发展也较快,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和业务规模迅速增加。据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联系会统计,2013年3月末,全国网络借贷余额4200亿元,同比增长109.8%。二是电商企业小贷
公司利用大数据优势,网络贷款业务空前发展。三是银行纷纷推出线上贷款产品,以满足银行自身或第三方电商平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四是众筹融资初步兴起,如大家投成为国内首个天使投资与创业项目公募股权投融资对接平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开辟了全国首个新型市场化网络融资平台,截至2013年9月末,挂牌企业达2459家。
表2:国内外网络融资主要类型
(六)网络货币
发达国家网络货币支付功能越来越强,与法定货币兑换程度越来越高。比如facebook发行的credits支付范围扩充至现实商品和服务;东京已形成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市场。我国的网络货币主要是封闭型和积分型,货币属性不强,但影响力逐渐增大。如腾讯公司营业收入约70%与Q币销售相关;平安万里通积分涉及的商户涵盖行业广,包括所有日常消费范围;比特币在国内接受程度也有所提高,一些商户和网站开始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服务。
表3:网络货币类型
(七)综合型网络金融服务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呈现综合化发展趋势,如日本第一大电商乐天从2005年开始打造网络金融,目前涉及证券、信用卡、银行、保险、预付卡等领域,并通过积分打通了金融和电商等各项业务。我国综合型网络金融服务主要体现在:一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综合性支付平台,具备在线支付、转账汇款、担保交易、生活缴费、移动支付、理财等功能;二是以平安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通过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挖掘技术,构建了“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
(一)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趋势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为金融服务的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手段,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日渐趋同,业务综合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与此同时,也催生了新的金融中介形式,众多电子商务公司正在利用这些创新思维搭建新平台,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界限趋于模糊,实质上大大降低了金融业的进入门槛,分业经营格局受到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原来分业监管模式将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一是监管不到位或者重复低效。比如平安集团业务范围从传统金融业务拓展到网络融资、网络支付、征信等新型业务,交叉性金融产品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监管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再如阿里金融,目前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等领域,分业监管模式难以实现无缝监管。二是对于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兴业态和新型工具,没有明确监管主体。
(二)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性减弱
互联网金融发展给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课题。目前国内金融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