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JSW 3.2-2018衣物喷雾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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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JSW3.2-2018
衣物喷雾
2018-06-26发布2018-06-26实施
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洁、曾婷玉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氛祛味祛皱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祛味祛皱为主要目的的喷雾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检验方法(参照)
3产品分类
产品为无色均匀液体。
4要求
4.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8规定。
表1卫生指标
项目要求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cfu/g)
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耐热大肠菌群/g
铜绿假单胞菌/g
4.2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感官指标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香气符合规定香型外观无色均匀液体
理化指标
耐热
40℃±1℃,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
耐寒-5℃~-10℃,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
PH 值(25℃)
3.5~
4.5
4.3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5.1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2感官指标
5.2.1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5.2.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金黄色葡萄球菌/g 有毒物质限量
汞(mg/kg )砷(mg/kg )
铅(mg/kg )鎘(mg/kg )甲醇(mg/kg )
5.2.3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3理化指标
5.3.1耐热
5.3.1.1仪器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5.3.1.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5.3.2耐寒
5.3.3.1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
5.3.3.2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5℃~—10℃,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5.3.3pH值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检定(稀释法)。
5.5净含量偏差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6检验规则
按QB/T1684规定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要求执行。
7.2包装
7.2.1小包装产品小包装可使用塑料瓶包装,瓶口牢固、不漏液。
7.2.2大包装大包装再使用瓦楞纸包装箱集装,小包装入箱时必须整齐,箱底箱盖封口牢固,
不得松动,不得鼓盖。
7.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7.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