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纠风室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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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纠风室工作汇报
近年来,云和县纠风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纠风工作,严厉查处涉企、涉农不正之风,尤其是去年的金融危机以来,以企业负担为重点,扎实开展了服务企业各项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现将我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做一汇报。
一、我县纠风组织建设情况
经云和县编委批复同意,XX年年我县纪委下设纠风室,与党风室、纠风办合署办公,2010年10月起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外以纠风办名义开展工作。
为了便于工作的更好开展,今年5月我县纪委整合资源,将纠风室与效能室合署办公,对外仍以纠风办名义开展工作。
二、我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做法
我县坚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涉企、涉农领域的不正之风,努力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一)涉企、涉农不正之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1、涉企搭车收费等现象依然存在。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去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百名干部联百企”、“清费减负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共走访企业173家,对16个部门的涉企收费开展了检查。
整体上看,我县涉企收费方面整体情况良好,但在个别单位仍然存在搭车收费等问题。
一是变相收费有所抬头,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有所增加。
一些中介机构暗里依托主管部门承揽业务,垄断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主管部门不愿主动放弃手中这块“肥肉”,某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利用职权违规入股。
如房产评估收费问题,县纪委、县纠风办专门立案进行了调查,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是强行征订报刊杂志。
近年来,报刊征订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据我们了解某单位《丽水日报》的任务是200份,本系统的报刊是500份。
在调查中发现有个别单位将征订任务落到企业头上,强制要求征订。
三是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
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年检和年审等职能,作为年检或年审的行政机关,只能收取相应的年检(审)费用。
而有些行政部门利用年检(审)行政职能,搭车收取代理费、协会会费。
作为中介服务收费的各种代理费用,
由于某些中介机构的特殊地位,企业缴了费用而得不到相应的服务,企业只好花钱买平安,用钱消麻烦。
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技术服务协会等。
四是各种协会名目繁多。
各种协会名目繁多,企业入会负担较重。
如我县一个玩具企业一年所交的会费就达9种,所交金额近5万元,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的负担。
2、农民负担需要继续关注。
通过近年来的纠风治乱,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领域农民负担还是较重。
一是教育收费问题。
近年来我县多数中小学都能认真落实“一费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但也有小部分中小学以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开办补习班、赞助费等名义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二是农村超标征订报刊现象依然存在。
如去年11月进行农民负担状况抽查,发现个别村征订的党报党刊款超过最高限额500元。
这给本来就依靠财政转移性支付资金过日子的村级组织增加了的负担。
三是药品价格虚高和医疗服务收费不规范。
近年来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民看不起病、住不起院,因病致穷,因病返穷依然存在。
3、规范执法依然值得注意。
个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带有随意性,在群众中反响较大。
如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或工作人员在收费和罚款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甚至“讨价还价”,缺乏原则性,造成收费不公,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强化措施,纠建并举,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云和县纪委、纠风办坚持纠建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推进纠风治乱工作。
1、明确收费要求,切实减轻负担。
2010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取消(暂停、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给企业松绑,给企业减负。
2、整治中介机构,规范涉企收费。
针对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县进行了有效整治。
一是切实加强实质性脱钩工作。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人员、业务等方面彻底脱钩”的要求,切实加强实质性脱钩工作,防止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二是建立规范的中介市场收费制度。
县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的性质、特点和业务内容,在调查
摸底、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规范的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活动的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三是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着重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党纪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按章办事的意识。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监管部门要研究、制订中介机构诚信执业有关规定。
同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不诚信执业和违法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公开曝光,接受全社会监督。
3、打击买标串标,规范招投标行为。
我县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的串标行为。
今年,我县对招投标领域买标卖标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目前已经查清10多起土地平整项目招投标串标行为,其中县工业园区杨柳河土地整理工作bt项目一起案件买标金额就达200多万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查处,有力的净化、规范了我县的招投标市场。
这一系列案件的查处暴露了我县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下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在招投标领域建立长效机制。
4、健全防范机制,坚持源头治理。
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凡是向农民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必须将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记入收费公示牌(表、下同)予以公示。
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
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原则。
对政府公益性服务由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强制服务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的要严肃查处。
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度,实行超限额部分“谁征订、谁负责”的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买单。
目前我县已有部分行政村的报纸订阅费用由乡镇买单。
5、畅通反应渠道,维护群众权益。
畅通群众反应各种不正之风的渠道,从根本上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快速、便捷、健全的投诉网络,开通纠风热线电话、聘任行风监督员、网上投诉等制度,方便群众的反映问题。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
由纪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定期研究收集到的反映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根本上铲除引发的根源。
三是建立领导责任制。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责任在领导,关键在领导,我县坚持实行领导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问题包案制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6、强化检查考核,完善监控机制。
贯彻落实省农负办、省纠风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监办〔XX〕9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县实际,完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评价,严格工作考核。
继续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部门责任制。
严格按中央和省规定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的思考
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认为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要做好“六抓”。
一是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加强党风党纪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努力筑牢抑制歪风的思想防线,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净化行业风气。
二是抓制度,深化纠建力度。
要建立健全联席协调会议、综合执法办案、公开曝光等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整合力量,共同部署、共同研究、共同查处,对于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人和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发挥教育和惩处的有效作用。
三是抓监督,完善制约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拓宽、畅通监督的渠道。
以全县社会城乡各层面、各行业实体单位为依托,构建起社会公众监督网;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为依托,建立纠风舆论监督网;以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为依托,建立行业自律纠风监督网;要有效利用民主评议制度,把纠风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让部门和行业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创造一种外有压力、内增动力的机制,促使部门和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是抓效能,加强作风建设。
实行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限时办结制缩短群众办事时间,以公示制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改变那种“看得着的管不了,管得着的碰不了”的不正常现象,扭转“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风气,着力解决在个别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五是抓责任,构建惩戒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落实纠风工作部门责任制,把纠风工作作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时把纠风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于部政绩考核的一项基本内容。
同
时,强化责任落实,通过紧紧抓住领导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严格责任追究。
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坚决追究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是抓查处,发挥警示作用。
坚持违纪必纠、处罚必严的原则,坚决纠正和克服对违纪人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严格执纪,形成刹风整纪的强大威慑力,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胆寒、心惊,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对于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公开曝光,以严明的党纪政纪法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做到既从严治标又着力治本,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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