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若干思考在我国的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的权利。
它的存在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但也容易被滥用,造成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公正和不合理。
对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概念在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权,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决定,但同时也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还建立了一套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决策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进行了一定的监督和制约。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裁量权时,必须依法制定裁量标准和裁量程序,保障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合理。
公民也拥有申诉和诉讼的权利,可以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申诉。
三、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对策。
需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自由裁量权的理解和使用水平,避免滥用权力。
需要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标准和程序,保障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合理。
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错误。
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和合理的关键。
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建立健全的执法标准和程序。
制定明确的执法标准和程序,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进行规范和限制,保障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合理。
2. 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
建立独立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摘要: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依法行政的社会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扩大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潮流。
通过国内与国外学界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的比对,确定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指在法律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内,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基于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主观的合理判断而做出灵活选择的权力。
因而这种权利具有了合法性、自由性和特殊自由性等特征。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于成文法的局限,法治思想的影响以及法本身的影响条件下,确定了自身的原则而具有自己特定的价值。
但是裁量权本身和现实等原因导致行政裁量权的失控,产生了很多社会危害。
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管理,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福利;而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更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因为它的滥用将会极大地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滋生严重的行政腐败,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所以,通过立法、程序、司法和行政自我控制的方式规范、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才能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能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建和谐社会主义服务。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价值;途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伴随着行政权的扩张,行政自由裁量权已现实地成为行政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当代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
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制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更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现代行政法正是在行政自由裁量权不断扩大与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不断加强的博弈的进程中得到发展的。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理论(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行政自由裁量权(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基本概念。
究竟何为自由裁量权?由于各国文化传统、政治制度、法治背景、监控机制等不同,各国学者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理解不一,对其概念的界定也不同。
1、国外法学界的定义美国《布莱克法律辞典》对裁量权的界定是:“指为法官和行政人员享有的,在他们认为合适和必须的情况下行为或不行为的选择权;如果没有表明滥用自由裁量权,这种行为不能被推翻”【1】。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若干思考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基于法律的规定、实际情况和自身判断,通过裁量性决定、灵活处理等方式,选择具体的执法措施和适用执法标准的权力。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广泛,涉及到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对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具有重要影响。
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自由裁量权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易导致行政执法机关的滥用和不公正执法。
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造成行政执法机关的任性和不受制约,导致执法混乱和执法过程中的权力寻租。
自由裁量权容易导致执法不规范和不公正。
由于没有具体的执法标准和规定,执法行为容易受到行政机关个人的主观意志影响,导致相同案件在不同执法机关或不同执法人员之间存在偏差。
自由裁量权的广泛性容易导致执法机关对公民的侵权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有效保护。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会使人们对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产生怀疑,破坏执法的信仰基础。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应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通过加强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建立执法规则和标准化的执法行为,以及建立独立的执法监察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应当明确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和范围,限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滥用和任性执法的发生。
应建立和健全法律规定和评估机制,制定明确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避免执法人员凭主观意志而行使自由裁量权。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减少因个人偏见和个人利益导致的执法不公和不规范。
社会公众也应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参与。
通过建立公民举报和投诉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当行为。
要加强对执法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了解和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权益保护的方式,提高公民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相应的改革和完善,可以减少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不公正执法的发生,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
行政执法中的裁量权及其规制[摘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权实现的重要途径,在现实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情形远比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要多。
大量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存在,使公权力的运行,有了寻租的空间,目前,行政执法中滥用裁量权的现象仍比较多,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寻求有效制约行政执法材料权的方法,依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制监督,听证制度,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一、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裁量权概述(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概念,在理论界和法律实物界存在着争议。
主流观点认为,行政执法,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是相对于立法、司法而言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执行和实施,包括整个行政行为;1 2 3而狭义的行政执法,仅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理行为,是相对于行政立法(如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机关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行政司法(如行政机关裁决争议和纠纷的行为)而言的,不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I在特定的场合,最狭义的行政执法,甚至仅指行政监察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不包括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处理行为。
3本文所说“行政执法”,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
行政执法内容繁杂、形式多样,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
按照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分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律规范中,适用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的情形远比适用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的比例大。
(二)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裁量权张志诚主编:《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50页。
许崇德等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岀版社1991年版,第293页姜明安主编:t《行政执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文档3篇)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文档3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资料3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第一篇(一)行政法执由自裁权量的念概行执政法自由量权是裁指政执行主法根体据法规范律规定,的依据职其,自权选择行为方式、主内、程序、容时间等要作素出政决行的权力。
定般地一,行讲主政在依法体查处行政法违案件时其,执、适用行一某律规法为范定一政行行的过为,程常通依要包次括明查件案实事对照、关相法律、适法用律条文、作行出政行四为个段阶严格。
地,讲律应当法案在当件事违法人实(事事要件实与)政机行所作关行行政为法律(后果)之建间一立固定种的式,不模许允属于有政行关自身的机判断空间以,切实护保政行对人的合相法益。
权而然毕竟是这一种理状态想行的政运模式行事。
实,行上政机关必须实以社会全现体成员的益利公即益其追求为面对瞬,息万变的会发展,行政社管理须及必时速地迅虑考出种种具合理的对策,调体和律法后滞现与需实、要遍正义与个案普公正多等对盾矛。
因此在,一定的授限权度之内,许行允机政关法在律适用的过中程有个选多择,予行赋政权定的可以一据自根的身判断进活行动的地,从余而保行政证行权的必要使合的理,是世界性各国政行法律系体普遍同认存并在运行模的式。
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的权特征1、遍性普。
行执政法由裁自权普遍量在存于行政机关行履行政法执职的各项具体实践之能中,行是政机作关具出体行政决定主的依要据。
学肖金者提供明研的究果成明:表“政行执权法力90有余都%于自属由量裁权力性以致于,由裁量行为几自占乎据了行政法执的有领所域”据。
不完统全,我计国现有效法律、行政法规1行002多部现,行效的地方有法性规地、方章规部门规章及约2010件左右。
在0这个大庞的系体,涉中及行处政罚款条的占9%以5,授予行上政机处罚裁量条款关有9的0%以上。
2、选择性。
行执法自政由裁权系量法授律权但法律对,应相理管为行的具内容体范、围、式形实、方施法甚至为的条件行时间、都等加具体确定,行政未关享有根机据己自判的断择选决定作和为不或作以及如何作为为广的泛间空。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写作提纲一、序论提出中心论题,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一)关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述1.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二)对当前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分析;1.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极为广泛2.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现象突出3.行政自由裁量权失控原因分析(三)规X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对策及建议1.充分认识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危害性和对其控制的必要性2.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规X行政行为,强化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的事前防X3.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完善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事中监督4.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查究制度,强化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后查究5.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队伍执法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规X执法行为。
三、结论结合本论部分,对规X和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作进一步阐述和呼吁,与开篇论题相响应。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摘要:本文立足于基层行政执法视角,以规X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长效监督体系为目标,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涵义及其存在背景进行了全面的学习、交流和探讨,并以笔者所从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对当前行政自由裁量权普遍存在的“滥用”、“失控”现象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同时,结合笔者长期从事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对如何有效规X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事前防X,强化事中监督,明确责任查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解决思路及控制措施。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规X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依法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
尽管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设定了一些必要的、合理的法理限制,但由于行政行为的广泛性和法律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抽象性规定,加上部门争利及执法主体素质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行政自由裁量权一定程度上存在被滥用甚至失控现象。
行政执 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
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在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中,行政执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既为行政机关提供了必要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也带来了一系列需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的问题。
自由裁量权,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自身的判断,自主决定行政行为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首先,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法律无法对所有可能的情况作出详尽无遗的规定。
行政事务纷繁复杂,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只能设定一般性的原则和框架,而具体的操作和判断则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其次,行政效率的要求也促使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每一个行政决策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详细规定进行,那么行政过程将会变得极为繁琐和缓慢,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社会问题。
然而,自由裁量权如果不受限制,也可能导致一系列的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可能会造成权力的滥用。
如果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约束,可能会出现基于私利、偏见或者不当目的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另外,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还可能导致行政行为的不公正和不一致。
同样的情况在不同的地区或者不同的行政机关可能会得到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将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为了限制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其合理、公正地行使,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法律应当对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边界进行明确的规定。
通过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法律法规,减少模糊和不确定的条款,让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有明确的依据和准则。
其次,建立健全的行政程序制度至关重要。
严格的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遵循一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
例如,在行政处罚中,应当规定明确的调查、听证、告知等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再者,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
内部监督机制如行政复议制度,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摘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首先对自由裁量权的界定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探讨了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文章还分析了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与保障机制,并阐述了自由裁量权应遵循的合理性原则。
文章强调了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平衡,即在确保行政执法效果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需要在法制框架内,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保证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只有在合理平衡的基础上,行政执法机关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利益。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界定、适用范围、限制、监督、保障、合理性原则、合理平衡1. 引言1.1 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适用性和灵活性,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自由裁量权能够在保证公正与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各方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实践中,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促进行政与市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还有利于营造一个公正、透明和法治的社会环境。
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 正文2.1 自由裁量权的界定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行政法规授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主选择执法方式和措施的权力。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的一种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是对事实情况和执法对象特点进行合理判断和决策的权利。
自由裁量权的核心在于执法人员的自主性和判断力,其具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案件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证据的审查和判断、处罚的类型和程度的选择等。
自由裁量权不是绝对的,也不是随意的。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一、本文概述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现代行政法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指的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和决定行政行为的权力和自由。
它既是行政机关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的必要工具,也是行政法治原则下的一种重要权力形式。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由于其自由性和主观性,往往容易引发滥用和误用,从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有效的法律控制,既是保障行政权依法行使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探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分析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现有法律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文章将首先界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的梳理和评价,揭示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和误用的主要表现和成因。
接着,文章将探讨如何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司法审查和强化行政内部控制等方式,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体系。
文章还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以期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理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中一个核心概念,它指的是行政主体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这一概念源于西方行政法,尤其与英国普通法传统紧密相关。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出现,是对传统行政法严格规则主义的一种回应,旨在适应现代行政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涉及几个核心要素。
它是一种权力,是行政主体在执行职务时拥有的决策自由。
这种权力是法律授权的,意味着它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在法律框架内被赋予的。
再者,行政自由裁量权强调的是自由选择和行为方式,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政主体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适宜的决定。
这种权力是有限度的,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论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控制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控制摘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和灵活使用可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但如果对该权力违法使用或随意性太大就会损害法律法规的尊严也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所以对该权力的控制和防止滥用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主要论述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本质认识和自由裁量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自由裁量权滥用和腐化的预防和控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等关键词:自由裁量权; 现状; 控制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合法合理的,对行政法律事实进行自由选择处理的权力。
在特定的执法环境下,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以适当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权对行政机关作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可以根据执法人员的判断采取某种行政行为,也可以不采取处理。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的核心,是一种真正的和实质的行政权力。
同时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模糊的一种行政权力。
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以更加令人震惊的速度增长和泛滥,影响和控制着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性,如何对其施加有效而适度的控制,也是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
从我国法律规定和实际执法情况看,行政自由裁量行为有如下三种情形:(1) 法律规定的幅度比较明确具体,这种情形给行政机关所留下的选择余地较小。
(2) 法律只规定了处罚规则,却没有规定处罚幅度,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选择性处理。
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较大。
(3) 法律对对情节轻重的认定,我国很多法律法规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这样语义模糊的词,又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这样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认定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对情节轻重认定的由裁量权几乎不受限制。
二、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始终都在运行之中,并且范围广泛,几乎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快速性和灵活性,提高了执法效率。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浅议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环节。
要达到有效执法,就必须要给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已成为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应把握的关键问题,这一问题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直接相关,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会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原本的依法执法变性为违法执法,法律的公平、公正荡然无存。
本文就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论证,分析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原因及表现形式,并提出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所应注意的问题,以推动我国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概述何谓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呢?首先,我们必须是在行政执法这个平台上谈论自由裁量权。
所谓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这是广义理解上的行政执法。
而从狭义上理解,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主体为一方,作为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为另一方.双方作为当事人发生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本文所涉及的行政执法为狭义的行政执法。
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种类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的权力。
它可以包括对事实要件认定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权、判定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权和选择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等。
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充分发挥能动性与创造性,把法律法规准确地、高质量地适用于各种法律事实,作出合理的行政行为,在保证行政管理最佳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更且,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弥补了法制本身的不足,解决了法律的稳定性、滞后性与社会变化的快速性、行政管理活动的广泛性与复杂性所带来的矛盾。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对法治的一个补充,其本身并不破坏法治,“事物的本性就是如此,任何一个有道义的生物,任何一个机关,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意志,当他们握有大权的时候,尤其当这种权力不服从于一种不断地使它回复到已确定的秩序和法律的更高权力的时候,他们就会不断地力求使其意志取得统治地位。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若干思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根据法律授权和情况需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经验,自由决定采取何种执法行为的权力。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特征,但也是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我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思考,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的思考与分析,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合法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和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的基础上赋予执法机关的,是一种合法的权力。
自由裁量权既然是一种权力,就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制约。
自由裁量权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凭借个人的主观意愿随意使用。
自由裁量权必须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进行,不能违背法律精神和法治原则。
自由裁量权必须以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能存在滥用职权和腐败的行为。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该合法、合理、公正,并受到监督和制约。
二、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建设由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容易引发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制衡和监督。
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范围和限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应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公正和合理性。
应当强化司法监督,对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自由裁量权与执法效率的平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考虑到执法效率和执法公正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在确保执法效率的前提下,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裁量权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影响,同时也要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效率与执法公正并举。
要尽量避免过度追求执法效率,而忽视了执法公正,导致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必须兼顾执法效率与执法公正的要求,实现两者的平衡。
论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运用
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建立健全内部 监督机制,对 自由裁量权的 行使进行全程
监督。
定期开展行政 执法检查,对 自由裁量权的 行使进行评估
和监督。
加强行政机关 内部的层级监 督,对自由裁 量权的行使进 行审查和监督。
完善行政机关 内部的考核机 制,将自由裁 量权的行使情 况纳入考核指
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导致自由裁量权滥用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滥用自由裁量权
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自由裁量权滥用难以被发现和制止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护意识不强:部分相对人缺乏法律知识,难以维护自身权益,导致自由裁 量权滥用
P行A政R执T法4中自由裁量权的规范
标。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行政执法部门 应主动公开执 法依据、程序、 结果等信息, 确保公众的知
情权。
引入第三方评 估机构对行政 执法进行监督, 提高社会监督 的客观性和公
正性。
鼓励媒体和公 众对行政执法 进行监督,及 时曝光和纠正
不当行为。
建立行政执法 监督平台,方 便公众反映问 题和投诉,及 时回应社会关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自由裁 量权的范围和标准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 制度,统一自由裁量权的运
用标准
THANK YOU
汇报人:
汇报时间:20XX/01/01
行政执法中自 由裁量权运用 的案例分析
PART 1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PART 2
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概述
自由裁量权的定义
行政机关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 根据具体情况自 行决定如何适用 法律的一种权力。
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立法规制
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立法规制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立法规制一、完善法律规定(一)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为了避免立法、执法合一的局面,必须从立法角度明确行政自由裁量的标准,尽可能地缩小行政裁量的范围,从源头上杜绝自由裁量权滥用现象的产生。
首先要完善立法,立法机关一方面对某些必须授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要适度地授予,另一方面对某些已从实践中表现出严重问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也应通过修改法律,及时地取消或者限制。
其次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对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等作出科学的规定。
立法者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更为细致、严谨,在法律规范条文中应当尽量避免弹性化和模棱两可化的情况出现,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过于概括性的规定应当通过立法程序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之具体化、明细化。
对赋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行为,可以多赋予自由裁量权;对限定或者剥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增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行为,则可以多以行致羁束的方式规定,限制自由裁量权。
同时,立法者还应当科学划定自由裁量权的权限范围,如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根据不同的情节、后果、主观恶性等因素来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授权要适度,自由裁量权过窄,则行政主体不足以应对纷繁变化的现实社会;过宽,则给控制行政权带来很大难度,也使权力被滥用的可能大为增加。
立法者要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寻求一个相对适宜的“度”。
做到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相适应,以实现行政自本文由收集整理由裁量权的“授而不滥”和“控而不死”。
①(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程序。
在实践中,仅有实体法上的规定还不足以对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有效地管制和约束,往往还需要通过制定具体化的操作程序来规制行政自由裁量的权力。
首先,可以规定回避原则,以实现行政权力行使的公正性。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律类毕业设计(本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目录内容摘要 (1)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认识 (2)(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2)(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种类 (3)二、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及危害 (4)(一)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 (5)(二)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危害 (5)三、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措施 (5)(一)要确立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 (5)(二)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 (6)(三)严格规范行政程序 (6)(四)建立内外制约的监督体系 (6)参考文献: (8)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内容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也就是有利有弊,合理运用就能给我们带来无限好处,起到积极的能动作用,能维护公共利益,维持公共秩序,提高行政效率,也能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国家权能的作用。
而要是不能合理运用,则会大打折扣,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可能造成侵害,从而对行政法治构成威胁进而降低行政效率。
所以我要和大家一块研究的就是如何正确合理的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从而发挥它的巨大潜能将其弊的一面降到最低点,也就是把握好它的度。
因此在行政执法中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积极作用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认识(一)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概念概念太理论性了何谓行政自由裁量权?理论界存在一定的争议。
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为:“在特定情况下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作为的权力。
”在美国行政法上,“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做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方针中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或不采取行动。
行政机关自由选择的范围不限于决定的内容,也可能是执行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在内。
”1英国著名行政法学者威廉•韦德指出:“自由裁量系指任何事情应在当局自由裁量权范围内行使,而不是按照个人观点行事,应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随心所欲。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On the Right of Discretions during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Law
作者: 李时琼
作者机构: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76
出版物刊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34-36页
主题词: 行政自由裁量权 必要性 控制
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现代行政权的重要内容,是19世纪以来政府职能从理念上发生根本性转变和行政权扩张的重要结果。
行政自由裁量权既有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对其进行控制的必要性。
要合理控权首先要加强自由裁量权的立法控制,其次是要加强司法控制,再次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控制。
试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在法律 、法规规 定的原 则和 范围 内有选择 余地 的处置权利 。这 些 自由裁量权 是从 法 学意 义上 说的 ,而不是从政 治 学意 义
上说的。它在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 员在行 政执法活动 中客 观存 在的 ,由法律 、法规授予 的至职权 。
关键 词:行政 自由裁量权 ;行政合理性 原则 ;行政 法治
糊不清的琢磨不顶的权力,而应是法定的、有一定之规的 权力 。 ‘ 自用裁量权’是一种明辨 真与假,对与错的艺术
判 断 力 … …而 不 以他 们 的 个 人 意愿 和 私 人 感 情 为 转移 。 ” 根据 《 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正确地行使 自由 行 裁量 权 的表 现 形 式 主 要有 : ( )滥 用 职 权 。 他 是 部 正确 的 行 使 自用 裁 量 权 最 典 1 型 表现 ,其 导致 的法 律 后 果— — 所 坐 出 的 具 体行 为无 效 。
的和具体行政行为 目的方面 ,难 度较 大,特 别是对 行政职权
的 目的难 以 取 证 。 因 此 ,应 当 从 行 政 执法 的全 过程 、 与 案件 有 关 的 各 种情 节 、 因 素 和行 政执 法 的 社会 效 果 等方 面 来 推 定
具体 行政 行为的 目的是否违 法,对此 要充分尊重合 议庭 审判
中 国西部 科技 2 1 年0 月 ( 旬 ) 1 卷第 1 期总 第2 6 0 1 5 上 第 O 3 4 期
试论行政执法中的 自由裁量权
索 朗 次仁
( 藏 自治 区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校 , 西 藏 拉 萨 8 0 0 ) 西 5 0 ; 5
摘
要 :现代行政主要 表现 为 自由裁量行政 ,在行政 自由裁量权 膨胀 条件下 ,行 政合理性原 则在行政 法中地位 的重要性
浅谈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浅谈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成为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经验,自主决定采取何种行动的一项权力。
由于其主观性和灵活性,自由裁量权往往受到滥用和非法行为的指责,因此规范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一、加强立法规范针对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我国法律法规早已作出了明确规定。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依法行使,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和程序进行自由裁量。
而《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细则也规定了对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如规定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依据、程序和处罚的限度等。
但是,尽管立法规范越来越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在一些地方,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往往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导致了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
因此,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约束,需要从立法、实施和监管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立法规范。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始终恪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执法,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公平正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由于职业素质和认识水平的不同,对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缺乏清晰的认识,往往会出现利用自由裁量权进行非法处罚和行动的情况。
因此,需要从职业规范入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从理念、素质、纪律规范、行为准则等方面加强规范。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其更加认真、严谨、公正地执行职务,增强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还需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其执法能力和法律意识,在实践操作中更加娴熟地运用自由裁量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一、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及分类
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
这些自由裁量权是从法学意义上说的,而不是从政治学意义上说的。
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
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
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第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就是说,既可以在拘留、罚款、警告这三种处罚中选择一种,也可以就拘留或罚款选择天数或数额。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例如,《海关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也就是说,海关在处理方式上(如变价、冰冻等),有选择的余地,“可以”的语义包涵了允许海关作为
或不作为。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4、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例如,《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第(3)项规定:“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可给予警告式或罚款。
这里的生产活动对海上交通安全
是否“有碍”,缺乏客观衡量标准,行政机关对“有碍”性质的认定
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5、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这样语义模糊
的词,又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这样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认定就有自由裁量权。
6、决定是否执行的自由裁量权:即对具体执行力的行政决定,
法律、法规大都规定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执行。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这里的“可以”就表明了行政机关可以自由裁量。
二、不正确行自由量权表现形式
从以上的分类可以自看出,行政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几乎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但是,所谓“自由”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正如英国十六世纪某大法官所说:”自
由裁量权意味着,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做某事,而不是根据个人意见做某事……,根据法律做某事,而不是根据个人好恶做某事,自由裁量权不应是专制的,含糊不清的,捉摸不定的权力,而应是法定的、有一定之规的权力。
”(注1)自由裁量权“是一种明辩真与假、
对与错的艺术和判断力,……而不以他们的个人意愿和私人感情为转移。
”(注2)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滥用职权。
它是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最典型表现,其导致的法律后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滥用职权是一种目
的违法,其特点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
它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假公济私、公报私仇、以权谋私,以实现种种不廉洁的动机。
人民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审查有两方面:首先是确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目的(包括被适用文条的目的);其次是确实具体行政行的目的,然后将二者相对照,以便确定是否滥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