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管理现状调研报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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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进一步加强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工作重点安排,市政协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视察组,于3月27日至23日深入到廉租住房等地,从规划布局、质量安全、施工管理、配套服务等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听取了市建设局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介绍。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情况
(一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
根据《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廉租住房采取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保障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并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六个月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据年调查统计,全市共有户、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200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加大保障住房投入的机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优化支出,完善措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0共争取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是4146套20.3万平方米,总投资为2.4亿元,其中: 9.911万平方米、2057套已建成,已安排入住5.475万平方米、1145套;在建10.395万平方米、2089套。
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逐级审批,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截止年9月底,累计拨付上级补助及配套资金14700.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0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260.62万元,市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1434万元,分配公积金增值收益2461.18万元,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安排452.11万元。完成投资1.2亿元。
(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市从2007年开始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全市住房租赁补贴到位资金4277.59万元,截止年6月,全市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13.92万元,结余3763.67万元。年9月底全
市应保障低保家庭户数有3431户,已实施保障3291户,其中实物配租1145户、租赁补贴2146户,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占全市城镇家庭户籍总数143026户的2.3%。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在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同时,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省下达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86万平方米,实际实施60.442万平方米。其中:年下达20万平方米,实施14.6万平方米;年未下达计划;2007年下达50万平方米,实施45.6万平方米;年12月下达16万平方米,尚未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照要求成立了市长为
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由建设、发改委、财政、监察、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全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各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从而保证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建设规划。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和国家的政策要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中心城区和各县《住房建设规划》范围,同时建立了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按省政府要求编制了——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二是制定了《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程》,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区和有转自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在项目建设中,建设部门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工
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执行,同时加强对在建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认真把好分配关。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复核、退出制度,做到了信息公开、政策透明、操作规范、分配公平。
三、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建设以来,项目总投资达24349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10353.62万元,各县应配套13995.38万元。由于地方财力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根据云政发【】145号文件要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将调整为:城镇人均月收入98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3平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和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职工周转房。保障面进一步扩大,建设和管理任务更加艰巨。
(二建设用地落实困难
建设用地一直是困扰廉租住房建设的主要问题,各县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给予了极大倾斜和支持,但由于前期工作滞后,土地征用和报批不及时,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三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各县区均没有设立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一个县只有一个兼职人员,工作经费没有保障,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作用不明显
目前各县区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房价在1400元至2000元之间,而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价
达1400元,属于小产权房,房价差距小,购买率低。
四、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让广大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廉租住房建设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按规定各地应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10%;从县城以上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拿出不低于10%的资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在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采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政企共建等办法,缓解资金压力。
(三千方百计落实建设用地
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四健全完善管理机构
要建立健全各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按照同等条件下低保、特困家庭优先的原则,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复核、退出制度和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格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使用。加强廉租房分配管理,廉租住房和配套设施建成完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一个月内必须安排保障对象入住,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