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案件管理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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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摘要]案件管理中心的设立,完成的不仅是统一收送案件、统一案件数据出入

口等从分散到集中的改革,更是改革了检察机关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案件管理中心努力在全新的案件管理中“把好关”、“站好岗”,切实保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理性、规范、文明。

[关键词]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建设

为确保检察机关公正、高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检察机关应选择科学的案件管理模式,强化动态监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

一、案件管理中心成立的必要性

现行案件管理模式在对内、外监督上均存在不足。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上看,目前对案件程序方面的监督主要来自于领导监督和下一环节监督,其实际就是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后只能亡羊补牢,而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而对外监督的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对公安机关报送案件期间的监督不力,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经过长期以来的磨合,普遍存在“借时间”的问题。所谓“借时间”,就是因某种特殊情形,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因为办案期间临近届满或者办案时间不足,彼此之间相互借用对方的时间,具体操作办法就是在送达回证上将接收时间提前或者延后签署,以保证在公安、检察两个环节均不出现超期羁押现象。

案件管理中心的设立将有效地改变该面貌。案件管理中心的设立,完成的不仅是统一收送案件、统一案件数据出入口等从分散到集中的改革,更是改革了检察机关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案件管理中心努力在全新的案件管理中“把好关”、“站好岗”,切实保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理性、规范、文明。案件管理中心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实行严格的受案、送案审查,促进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并通过落实自动分案机制,切实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出现,有效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从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开始,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就将案件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业务部门承办人通过操作案件管理系统完成办案,真正实现全程网上办案、网上审批,有效节约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业务部门领导也可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只能靠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来了解案情的监督方式。同时,案件管理中心还对案件在批捕、移送起诉、起诉与判决等程序进行全程监控,改变传统监督方式,使“裁判员”与“运动员”分离,

大大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案管中心运行后将有效解决各个诉讼环节监督衔接不力、监督滞后、监督断层等难题,防止案件超期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发生,实现了事后监督向事前及事中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的巨大转变,切实强化了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二、“六项举措”推进案件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六项举措”大力推动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新的平台。

1.领导应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检察机关领导应将案件管理中心的筹建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抓牢抓好,提高思想认识,把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作为实现案件管理模式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同时,检察机关领导还应前往案件管理中心进行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指导解决实际问题,部署具体筹建工作。并对相关的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专门的动员指导会议,切实有效地提高工作人员对案件管理中心成立的必要性与总要性的认识。

2.应积极争取支持,夯实筹募资金。为保障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的顺利筹建,检察机关在筹建专项经费方面应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检察院、当地市委及市政府的支持,力争在院党组的不懈努力下,最大限度地取得上级领导对用于案管中心建设的专项经费的支持。

3.应修建办公场所,运用相关软件系统。案管中心办公场所建成后,应迅速完成相关的装修、改造工作,并购置一站式的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保险柜、碎纸机等基本办公设备。同时,对案件管理软件系统进行适应性调试,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及时反馈并进行相应调整升级,确保案管中心如期运作。

4.应配置业务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从全院抽调若干名业务能力强、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来进行系统培训,强化案管工作人员对相关软件的操作运用。同时,根据拟定的岗位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各工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案件管理中心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协调,为案管中心职能发挥打下坚实基础。

5.应强化人员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对从事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强化责任意识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首先要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其次要细化其责任;再次,强化责任意识的关键是要落实责任,抓落实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最后,强化责任意识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克服浮躁疲沓之风,避免失职失责行为,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力求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6.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定案件管理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案管中心职能,加强案管中心工作规范化。同时,开展对业务部门应用案管系统软件的培训,并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相应性修改,使软件系统更加适应办公办案实际;定期与业务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解决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结语

案件管理中心是检察机关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内生机制,其对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属性、彰显程序公正、诉讼公正和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司法意义。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对检察工作要求的日益提高,抓好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成为时代的主题。

[参考文献]

[1]尹吉.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研究.人民检察,2009(9)5.

[2]苏志广,余斌.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研究.人民检察,2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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