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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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信息文号生成日期

106 2011.08.12

藏政办发〔2011〕73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区文化发展大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藏党发〔201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地(市)图书馆、群艺馆和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骨干阵地,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哨阵地和人民群众娱乐赏心的文化乐园,是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文化设施在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推动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是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打牢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促进稳定,推进我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强区的战略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基层文化设施的作用,丰富基层文化活动内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强我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工作的现实紧迫性。近年来,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大力实施了县乡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一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有力推动了我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队伍、文化活动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区基层文化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已建的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不容乐观:一些基层文化设施挤占、挪用、出租现象严重;个别基层文化设施常年闲置,文化活动数量十分有限。这些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对此,全区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二、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着眼于保障

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把健全服务项目、增加服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显著提高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区基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先进文化的重要传播基地。坚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单位的基本属性,使基层文化设施成为人民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重要阵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软硬件并举”,建立完善基层文化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显著提高设施资源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坚持“一馆(站)多能”,健全基层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面积和服务领域,发挥综合效益,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完善考核、激励、问责和监督为主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切实管理好、使用好基层文化设施。坚持改革创新,稳妥推进基层文化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提高运行效率。

(五)主要目标。建立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使用能力,逐步使全区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和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使用率有明显提高。2011年底前,全面清除基层文化设施挤占、挪用和出租问题,坚决杜绝利用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从事经营活动和不健康活动。到2012年底,全面实现基层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丰富,保障机制完善,建立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有力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六)进一步明确基层文化设施的职能职责。地(市)图书馆要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组织书刊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借阅工作;开展面向基层的流动图书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古籍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负责共享工程地(市)支中心建设和县支中心、乡村基层点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馆(室)业务骨干培训。

地(市)群艺馆要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组织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开展示范性、导向性、持续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推动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辅导培训县乡村群众文化艺术队伍和骨干人才;负责组织本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研究和宣传等工作。

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要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图书阅览、文艺演出、宣传展览、体育竞技等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文化活动室、个体文化户和县、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科技、法律、卫生等各类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书下乡”等各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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