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推广项目合作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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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划推广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本项目广告推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
第二条推广服务内容
乙方的推广服务内容包括:推广策略、策划、广告创意、广告平面设计、推广活动、代理媒体发布等一切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见项目推广方案(推广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委托服务期限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即: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
第四条工作内容
4.1 在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
4.1.1 推广策划:提供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操作方案,提交本项目整体推广建议(策划)书,包括项目核心概念、分阶段推广重点及推广方式。
4.1.2 广告创意、设计: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及与推广宣传相关的服务。具体内容见合作合同附件。
4.1.3 媒介服务: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推广执行工作计划,包括各部分各阶段费用预算,媒介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等。
4.1.4 公关活动:提供公关活动策略、计划及建议,协助甲方具体计划及组织实施。
4.1.5 第三方工作监控:乙方对甲方直接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制作、发布活动组织等服务进行效果监控与评估。
4.2 乙方应为甲方的广告代理服务成立项目专职工作小组,并保证工作小组人员的稳定性。
4.3监控职责与权利:
4.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推广代理全权对第三方进行的设计、制作、影视、网络、报纸、演艺活动、媒介发布等相关工作(详见推广策划案)全程监督、调控。
4.3.2乙方以推广案中所制定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对第三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给予协助与配合,同时代表甲方主持相应工作。
4.3.3乙方需将与第三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甲方,并协助甲方与第三方妥善解决。
4.3.4乙方需每月对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作书面报告。
4.3.5因第三方的原因出现不利于整体推广工作的进行、或出现重大过失与错误时,乙方有权更换第三方。
第五条整合推广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5.1服务时间为,服务费用总金额(项目运营工作费及项目推广执行费)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5.2 收费方式:
5.2.1 项目运营工作费:每月××万元RMB,计××万元RMB
5.2.2以合同履行期间,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的推广策划服务内容所确定的预算额作为计算项目推广执行费的基数。项目推广执行费按该基数的××%计提。
5.3 付款期限及方式:
5.3.1 项目运营工作费支付期限:每月××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5.3.2 项目推广执行费支付期限:在合同签定即日起由甲方向乙方预项目支推广执行费××万元RMB,其后甲方于每月××日前以双方协定的基数比率、根据双方确认的预算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推广执行费。合同期满
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项目推广执行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结算,结算以本协议第5.2.2条约定为准,多退少补。、
5.3.3 付款方式:现金、转账。乙方提供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
乙方全称:
开户银行:
第六条费用说明
6.1 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推广内容中所涉及到的演艺活动、名人、模特(含食宿行),以及专业拍摄、公众、公益活动、媒体发布、材料费、设计项目印刷品的菲林、印刷、电视片、宣传光盘制作、展示等第三方费用,一律由甲方执行财务管理与支付。
6.2 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的宣传、广告、活动等业务,由甲方与第三方签署分项合同,并按分项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
6.3 根据需要即时调整的项目制作、活动实施等,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变更后费用按单项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
6.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均已含税金,涉及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全额款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服务费(工作费、执行费)全额发票。
6.5 当发生的实际推广服务费低于双方协定的预算费时,甲方以预算费20%的比率额支付乙方执行费;当发生的实际推广服务费高于双方协定的预算费时,甲方以超出的实际费用的××的比率额为乙方的执行费。
6.6 项目运营工作费:人力成本+公务成本(办公、电话、差旅)+食宿成本+其它
6.7 项目推广执行费:前期策划费+整合策划费+顾问费+公关费+单项工作费+调研费+税费+其它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但甲方要给乙方必要的修正时间。乙方所有即将执行的创意、策略、平面表现、文本、资料等,只有经过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甲方有权确认的人员为:
7.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制作商及供应商,如媒体、印刷公司、制作公司等。需乙方代理决定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7.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有缺失、延迟,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7.1.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因甲方延误付款,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承担。
7.1.5乙方完成的所有设计稿和各类文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付清款项后,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1.6甲方每月为乙方出具项目推广相关财务报表。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做出调整、修改,直至甲方认可为止。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未得到甲方确认发件,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2.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参加每次例会,按时提交下月工作计划表,推进服务工作。
7.2.3 乙方提交方案和制作物件,可采取面呈、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甲方沟通。
7.2.4 乙方设计策划的制作物,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拥有署名权。
7.2.5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项目主创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知会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7.2.6乙方对甲方具有项目费用知情权和查询权。
第八条项目小组工作制
8.1甲、乙双方实行项目小组工作制,甲方须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人员数额需为奇数),负责与乙方协作。
8.2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违背、解除双方已确定的推广案内容,如调整及变更方案需经双方共同协议后确定。
第九条工作例会制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工作例会定××下午三时举行,双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