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时津贴及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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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时津贴和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考核项目
将教师考核分为月考核,阶段性考核和高考绩效考核三部分。
二、具体考核办法
1、月考核(课时津贴)
1)考核项目包括:教案(20%),作业(20%),学生评价(20%),巡教(20%)和月考质量系数(20%)
说明:月考质量系数,将根据《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进行核定。
2)课时津贴基数:高考课程15元/课时,普通话10元/课时,其他课程12元/课时,早自习5元/节,晚自习10元/节
2、阶段行考核(绩效奖励)
一学期进行两次奖励,分别是期中和期末,具体奖励办法见《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
3、高考绩效考核
将根据系学生成绩并结合历年高考录取分数,制定我校《高考绩效考核办法》,在高二学期末进行公布。
三、附件
1、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
2、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
附件一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
一、教学教师质量系数
1、月考教学质量系数基数为0.9,满分为1。
2、及格率系数:按百分制计算,单科及格率达60%,加0.3,
低于60%,减0.3,如果是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都达60%,系数
加0.3+0.1(多一个班加0.1),如果都没达到60%,系数减
0.3-0.1(多一班减0.1);
3、优生率系数:按单科成绩,按全系人数的30%计算优生人
数(即总分前70名),在计算班级进入前70名的人数,如超
过本班人数的30%,加0.3,达到的加0.2,低于的不加分;如
只有一人教一个班一科的,按上90分人数的30%计算优生率加
分;
4、平均分系数:全系第一名,加0.5,第二名加0.3,第三名
加0.2,第四名加0.1 , 第五名不加分,如果教两个班及以上
的按名次叠加算平均数加分;
5、对于单科一人教通的科目,不参加第4项的名次加分,但
是如果第2、3项都达到最高加分的教师再加0.3;
二、班主任教学质量系数
1、优生率系数:按总分计算,按全系人数的30%计算优生人
数(即总分前70名),按进入前70名的个数排名,第一名,
加0.5,第二名加0.3,第三名加0.2,第四名加0.1
2、单科名次分系数:按个数加分取平均数;第一名,加0.5,
第二名加0.3,第三名加0.2,第四名加0.1
3、如只有一人教一个班一科的,无法排名,按上90分人数的
30%计算优生率加分;
附件二、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
一、阶段性考核时段和考核对象
阶段性考核为每期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考核。
二、阶段性考核形式
德阳校区和平昌校区相同科目拉通评比,不同科目按成绩比例评比。
三、考核基数
按2013年和2014年绩效平均值270元/人作为参照,按期中和期末成绩考核。期中考试考核基数为200(暂定),发放2个月,期末考核基数为260元,发放3个月。(享受月份按教学月9个月加补课月1个月测算)。
四、考核系数
参照月考核教师质量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