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综合管廊发展应用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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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吟秋
核心提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排水管工作部对湖南、湖北、安徽等部分省市的城市建委管线管理办公室和中南市政、西南市政、武汉市政、安徽市政等设计院进行了走访、调研。
一、概述
“地下综合管廊”,是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在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建造一个集约化的隧道。并设有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控制系统,是一种城镇综合管线工程。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相当于人体中的一条超级动脉通道。它的建设将给城市从内到外的活力。地下综合管廊可以有效地避免拉链马路的出现,建成之后,只需要在内部进行布线,不需将道路重复挖掘。一旦有新的线缆加入,只要从入口放入即可。
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美化了城市,将电缆线移入地下,免除了空中蜘蛛网,使城市建设整洁有序。管廊顶部的“电子眼”,可凭借监控系统第一时情况间找出问题。
综合管廊是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的麻烦,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管线的使用寿命,为城市的发展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符合“一流的规划、一流的设计、一流的建设、一流的质量”的建设要求。目前科技部、建设部均把综合管廊作为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的一项市政管线综合布置新科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设。
二、国内外综合管廊的发展状况
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的国家是1933年的法国,第一条综合管廊为圆形管道。随后英国、德国、西班牙、美国、日本、俄罗斯、瑞典、芬兰也相继建设了城市综合管廊,大多为预制式生产,形状有圆形管道、方形箱涵及异形综合管廊。
我国台湾地区近十年来,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进行了大力推广,从立法程序进行研究,成为继日本之后亚洲具有综合管廊最完备法律基础的地区。台湾结合新建道路,新区开发、城市再开发、轨道交通系统、铁路地下化及其它重大工程,优先推动综合管廊建设,积累的经验可供借鉴。
我国国内于1958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建设了第一条综合管廊,之后,综合管廊的建设一直没有得到有力的推动。直到90年代,天津新客站、上海浦东新区才开始建设了我国较具规模的综合管廊。使国内在综合管廊建设技术方面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但由于综合管廊与城市规划的不协调、后期运营管理中法规体系的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综合管廊建成后未能全部投入使用,造成了投资的浪费,由此而引起了对综合管廊建设的反思和研究。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特别是城市建设的高标准要求,综合管廊的优点与综合效益,己为广大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者所接受。然而由于国情的差别,国外比较成熟的综合管廊管理运作体制不能直接用于我国,而且这方面涉及的因素复杂,针对综合管廊建设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国内正在对此进行探索与实践,。尽管如此,国内综合管廊还是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发展着。
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都在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特别是在规划和建设中的新区,如深圳中心区、安亭新镇、松江大学城、广州大学城、昆明呈贡新区、宁波东部新城、沈阳市浑南新城等几乎全部规划建设了综合管廊,上海、广州、济南、沈阳、佳木斯、南京、厦门、大同、无锡等城市都已建成一定规模的地下综合管廊,技术已较为成熟、规模正逐渐扩大。通过建设地下管廊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达到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已成为共识。在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中整合规划建设综合管廊己成为明显的趋势。当前,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等单位负责制定的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即将完稿,为我国加快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国家正在加大城市综合管廊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推广力度
2013年以来我国政府连续三次发布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文件:
国务院国发〔2013〕36号《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要优化工程组织设计,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在建项目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23号《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14年底前,要在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科学布局排水管网,确定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雨洪行泄设施、河湖水系清淤与治理等建设任务,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国家《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了“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通过以上国家一年来连续多次发布的关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模式,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水资源保护与建设等规划与要求,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置中存在问题的重视,对推进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心。
四、对部分省市政府建委管线管理部门、市政设计部门和混凝土制管生产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的走访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