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措施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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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措施

正式版

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厂房的建筑、易燃物品的贮存与生产工艺装置的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的有关要求。

2.生产车间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中防火防爆要求。

3.在生产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设置止逆阀

等安全装置,并应安装必要的监测仪表和自动(或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5.所有放空管均应有引至室外的导管,并高出厂房建筑物。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站位2米以上。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必要时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安装安全阀或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

7.必须认真控制生产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8.生产、贮存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有关防静电措施,应执行《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9.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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