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方案】乐昌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妇联方案】乐昌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
方案
乐昌市妇联“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xxxx〕1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平安广东行动计划(xxxx-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xxxx〕3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建设和谐幸福美好韶关,市妇联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韶关的实施意见》(韶发[xxxx]32号)和省、韶妇联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创建“平安家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好乐昌核心任务,坚持立足家庭、面向社区,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基本职能,注重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普法宣传、文化科学、道德教育、安全知识、帮扶帮教进家庭,着力提高家庭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的能力,努力实现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
经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广大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区邻里更加文明融洽,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是成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求,成立市妇联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市妇联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设在权益部,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任务,全面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
确定工作目标,制定《乐昌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乐昌市妇联系统“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细则》,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使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抓一级,“平安家庭”覆盖率不低于全省发展水平。
每年评出韶关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镇(街)、示范村(社区)共30个,“平安家庭”示范户100户,每两年评出乐昌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镇(街)、示范村(社区)共6个,“平安家庭”示范户60户,统一挂牌,发放证书,进行通报表彰并进行适当奖励。
做到级级有目标,家家有责任,人人有义务,使平安创建活动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群众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平安意识和能力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效预防和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把家庭成员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重点对象,重点普及婚姻家庭、劳动关系、征地拆迁、人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