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限购令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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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限购令及政策解读
限购令:
一、限购区域
郑州市市区(含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二七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下同)
二、限购条件: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3、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政策解读:
一、关于居民家庭的认定
1、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
2、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在提供规定的证明资料后可以作为一
个独立家庭购房;
二、户籍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本市户籍居民(含农业和非农业)家庭包括: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六县(市)、上街区的居民家庭;
3、本市人员赴外地求学且户籍迁往外地的,在提供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前往外地的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三、现有住房认定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合同备案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成套住房,在其它区域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在限购区域内,已经拿到房本和虽然没有拿到房本、但已经进入房管局综合业务系统的住房都属于已拥有住房。
2、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只看住房套数,不看房屋面积和取得方式。
3、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是指购房当时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购房前已出售的住房不算在家庭住房套数之内。
四、对共有产权住房套数的认定
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或几个产权人名下,其他
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该套住房可不计入住房套数内。
五、如何共同购买住房
1、对2户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购住房的,应分别按其所属不同居民家庭审查购房条件,均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方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人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家庭成员可单独或共同购房。
六、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
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家庭名下,其他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作为购房资格核查依据
注:详细情况可登陆郑州市房地产网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