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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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采购及安装合同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工程地点:
签订地点: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设备买卖、安装事宜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设备的基本情况
1.1 本合同安防监控设备包括前端设备、监控中心设备及线材、辅料,详见附件1《安防监控设备配置清单》。
1.2 所有设备质量标准:(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其他。
1.3 技术标准:。
1.4 其他要求。
2、包装方式及要求
2.1 设备的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应能保证设备质量完好,并确保该包装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要求。
2.2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者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设备锈损或丢失,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更换成新的设备,乙方承担由
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交付设备
3.1 交付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指示的日期将设备运至。并将设备及其附件一并交付给甲方,附件不齐全,甲方有权拒收设备。甲方会同乙方对设备的外包装、
数量、包装上标明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重新交付合格的设备。甲方指定检验人电话
。
4、设备安装及验收
4.1 乙方保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批准的安防设备安装、施工级资质,并向甲方提供
盖有乙方单位公章的安防设备安装、施工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4.2 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进场施工,工期为:2010 年月日至2010 年月
日,施工期间乙方承担所有施工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伤害及其他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
承担。
4.3 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乙方保证如期完工且所安装设备均能达到甲方要求,见“附件2:《监控系统的功能要求》”,并保证设计及施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
全行业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全防范
验收规划》等安防行业系统技术标准。
4.4 设备安装完毕日内,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验收人电话
。
4.5 甲方如果发现设备或安装工程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
用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在日内重新安装调试设备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6 设备在任何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将该等设备拆卸、包装并运离甲方
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不合格设备,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售后服务及培训
5.1 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接
到报障电话小时内赶到现场(乙方服务人员,电话)。在保
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5.2 免费服务期满后,乙方按其成本价满足甲方对设备维护的要求,即只收材料成本费。
5.3 免费维保期内,主控系统如需升级,乙方免费为甲方安装最新版本监控软件。监控软
件、硬件升级(如主板、显卡、内存、硬盘等)等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服务期满
后,乙方免费为甲方安装最新版本监控软件,监控软件、硬件升级(如主板、显卡、内
存、硬盘等)等产生费用由方承担,
5.4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培训甲方使用及维护设备的相关人员,使甲方使用及维护设
备的相关人员达到能够正常操作设备的水平。
6、合同价款及支付
6.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合同价款包
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包括附料、配件、备件工具等)本身费用、包装费用、运输和保
险费用、搬运费用、施工费、税赋及设备保质期内售后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在途费用)
等。
6.2 支付方式:
。质保金%,在质保期(个月)满后且甲
方对于乙方质保期间服务无争议,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6.3 乙方收到合同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7、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