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操作实施细则(DOC2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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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操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各项准则和指导意见,制定本操作实施细则。
本资产评估操作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是: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并考虑有关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有关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各该业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评估经验,具备从事各该评估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当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某项特定业务缺乏特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应当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主要包括:(1)与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联合进行评估;(2)聘用具有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3)通过学习达到要求。评估师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对所聘专家的能力进行评价;(2)对专家的独立性进行调查;(3)对专家的工作进行监督;(4)对专家进行必要的资产评估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所从事工作的意义及作用,遵守评估执业道德。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有关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了解评估结论的用途,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即进行评估的原因,是基于资产交易双方的需求对评估对象的预期用途所做的假设。评估
目的是价值分析的基础,对价值类型的选择有直接影响。评估的价值必须与资产评估目的相一致,不同的评估目的所得出的价值结论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评估师应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有关评估业务,应当关注委估资产的权属,要求委托方对相关资产的权属做出承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委估资产的权属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可以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
第一章流动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评估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的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现金指库存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指存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款项,如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会计核算方法:增加货币资金,记入货币资金相关会计科目的借方;减少货币资金,记入货币资金相关会计科目的贷方。资产负债表日,以相关明细账的期末余额合计数计量,期末余额表示企业可支用的货币资金金额。
清查及评估:
(一)现金
清查取证:(1)核对明细账、总账、报表一致性;(2)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并将盘点日库存现金盘点金额追溯调整至评估基准日与评估基准日现金账面值进行核对;(3)抽查大额现金收支凭证,对现金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清查核实;(4)对截止评估基准日现金账户进行截止性测试,并特别关注期后大额现金收支凭证中涉及损益的且属于评估基准日前的经济业务对评估值的影响;(5)对清查中发现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暂支单等,应调整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对其可收回性进行判断;(6)对现金出现负数,应说明原因并索取相关依据,并考虑其对评估值的影响;(7)清查结论:对现金账面价值进行确认;或对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评定估算:现金按清查核实后的金额评估;即:现金的评估值=现金账面值±∑影响现金评估值的金额。
(二)银行存款
清查取证:(1)核对明细账、总账、报表一致性;(2)索取所有开户银行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注明未达账内容及金额),向开户银行寄发银行询证函,并与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行核对;(3)关注银行余额调节表,分析并说明其中是否存在影响净资产的事项及涉及的金额。(4)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对银行存款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清查核实;(5)对截止评估基
准日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截止性测试,并特别关注期后大额银行存款收支凭证中涉及损益的且属于评估基准日前的经济业务对评估值的影响;(6)对银行存款的流动性进行关注,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银行存款质押等的期限及金额作适当的披露;(7)对银行存款出现负数,应说明原因并索取相关依据,并考虑其对评估值的影响;(8)清查结论:对银行存款账面价值进行确认;或对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评定估算:银行存款按清查核实后的金额评估;即:银行存款的评估值=银行存款账面值±∑影响银行存款评估值的金额。
(三)其他货币资金
清查取证:(1)核对明细账、总账、报表一致性;(2)查清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3)取证核实其他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可通过索取相关金融机构的存款对账单,存款余额调节表(注明未达账内容及金额),向相关金融机构寄发银行询证函,并与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进行核对等,对评估基准日余额进行清查核实;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可通过现场盘点、查阅期后收款凭证,并与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进行核对等,对评估基准日余额进行清查核实。(4)关注存款余额调节表,分析并说明其中是否存在影响净资产的事项及涉及的金额。(5)抽查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凭证,对其他货币资金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清查核实;(6)对截止评估基准日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截止性测试,并特别关注期后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凭证中涉及损益的且属于评估基准日前的经
济业务对评估值的影响;(7)对其他货币资金的流动性进行关注,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货币资金质押、各项保证金等的期限及金额作适当的披露;( 8)清查结论:对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进行确认;或对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评定估算:其他货币资金按清查核实后的金额评估;即:其他货币资金的评估值=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值±∑影响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的金额。
二、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按是否计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会计核算方法:会计上作为应收票据处理的是指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收到商业汇票借记应收票据;商业汇票兑现、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无法兑现而转入应收账款等,贷记应收票据。资产负债表日,以相关明细账的期末余额合计数计量,期末余额表示尚未收款的票据余额。
清查及评估:
清查取证:(1)核对明细账、总账、报表一致性;(2)现场盘点应收票据;对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关注应收票据背书印签;对已兑现的应收票据,查阅期后收款凭证等,对应收票据进行清查核实。(3)按应收票据是否计息,分清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对带息票据要查清票面利率、票据出票日、到期日;对不带息票据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