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2010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得实习活动,加强律师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得管理,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得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实习登记及实习规范

第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七)符合本细则规定得其她条件。

第二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得申领、审核、发放:(一)申请实习得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得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登记,拟接收实习人员得律师事务所对以下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

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得《实习申请表》;

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得《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4、申请实习人员得学历证书;

5、申请实习人员得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得公安机关核发得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6、申请实习人员出具得本人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得申请实习条件得书面承诺;

7、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得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得证明材料;

8、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得辞去原职得证明,或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得无业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得档案存放证明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得保证书;

9、申请实习人员得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

10、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得律师事务所出具得本所不具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得说明。

拟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得人员申请实习登记得,除提交前款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实习人员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为其出具得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得证明与同意其实习得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与一份复印件。省辖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得,原件退回,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后,与其她申请材料一并归入申请人实习档案.

(二)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1、省辖市律师协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得,准予实习登记,核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得,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其实习得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

习登记得理由,同时将不准予实习登记得决定报省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当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申请实习人员对不准予实习登记决定有异议得,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得律师协会或者河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河南省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不能直接通知得,通过《河南律师网》公告通知.

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省律师协会统一编号,编号顺序为:省代码-市代码—实习证颁发年月-性别(男1、女2)—专、兼职(专1、兼2)—4位顺序号。

第三条申请实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准予其实习登记:(一)有公开发表反对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言论得;

(二)受过刑事处罚得,但过失犯罪得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得;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得;

(五)有不宜从事律师职业得不良品行得;

(六)受到不得再次申请实习得处分,处分期限未满得。

因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而不准予实习登记得,律师协会应当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另行选择接收其实习得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

申请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得,应当暂缓实习登记,待案件查处有结果后再决定就是否准予其实习登记。

第四条本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得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一)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

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得;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得;

(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得;

(四)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得;

(五)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得;

(六)有其她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行为得。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得,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得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得品行评价与推荐书,经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第五条实习人员得实习期为一年,包括集中培训与实务训练两项内容。实习期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载明之日起计算。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遗失或损坏得,由接受实习得律师事务所向省辖市律师协会申请补办或换发。

第六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放弃实习、被律师事务所解除实习关系或无正当理由转往她所实习得,已进行得实习无效,省辖市律师协会应注销其实习资格。

实习人员因律师事务所或指导律师丧失接收条件或怠于履行指导职责而中断实习得,可以在中断原因发生起三十日内申请转所实习.转所实习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已进行得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