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股权众筹的监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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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股权众筹的监管分析
孙瑞琨 济宁孔子国际学校 272000
摘要: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开始,全球经济开始进入低迷期,资金在不同国家、不同产业间的流动变得越来越困难,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也就越发严重。企业想要实现发展则必须要依靠投资,而投资则需要利用资金进行融通。但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十分突出,大型国企占据金融经济主导地位现状未能撼动。再加之当前我国主要是依靠银行作为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但其在借贷方面对于中小微企业过于严苛,不利于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私募股权众筹的方式应运而生,这种形式不仅有助于中小企业扩大发展,还对大众创业平台的拓展有十分重要的实际价值。本文主要对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情况对私募股权众筹行业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最后提出总结和展望。关键词:私募股权;众筹;监管;融资
一、我国私募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私募股权众筹在众筹行业占比分析
最典型的众筹网站首次出现于2009年的美国,并且其凭借飞速的发展形式很快遍及世界。我国在2011年产生了第一家众筹网站,而后,同年内逐渐兴起了十一家,接着,在次年内又有十五家兴起。直到2014年,我国共有197家众筹网站成立,众筹行业在这短短四年时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之后在2015年,我国新成立的众筹网站在一年内一跃达到了168家。在这五年内,保守估算我国有多达365家众筹网站,而2014年与2015年这两年,成就了我国众筹网站总数量的百分之九十,是我国网络众筹行业发展的辉煌时期,被誉为此行业的“黄金时代”,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虽然我国的众筹众筹行业发展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快速提升,但也正因如此,众筹平台众多导致国内形成恶心竞争,致使诸多网站纷纷倒闭或转型,其中已知的平台数量高达84家,约占总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三。而当前正常经营运作的众筹网站平台有281家,而这其中的185家众筹平台涉及了股权众筹业务,占到了众筹平台的65.8% ,而当前在国内众筹平台的发展中有着重要地位的是以私募股权的众筹平台形式。
(二)当前国内私募股权众筹业界市场布局
我国现今的私募股权众筹界内发展呈现三个阶梯。首先第一阶梯是本家京东,其在本行业业界中有着领头地位,仅有其一家筹款资金达到了七亿;其次第二阶梯是筹资介于一亿至四亿间的共筹网、人人投等十一家众筹平台;最后第三阶梯是融资都在一亿以下的爱投网、大家投等众筹网站。由此可以看出,在私募股权众筹业界已开始呈现出“二八规则”,即众筹私募股权中百分之八十的业务被京东、人人投等百分之二十的众筹平台占有。
(三)国内私募股权众筹集中分布效应
根据得到的信息数据显示,在2015年年底,国内有125家私募股权众筹网站平台正常化运作,遍布于18个经济实力较为发达的省份。具体私募股权众筹网站遍布地址与数量公布如下:北京地区有42家,广东分布有32家,上海分布有18家,浙江分布有8家,四川分布3家,剩下的1家遍布在国内中西部省份地
区。其详细的分布图如下:
根据图表可总结出,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的集中分布效应非常清晰,其主要集中分布在经济实力相比之下较为发达的北京、上海与广州地区。
二、目前国内对私募股权众筹行业的监管分析
(一)私募股权众筹监管问题
具体来看,目前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以下几点:
1.国内私募股权众筹监管立法缓慢,导致其监管中出现问题没有法律依靠与保护。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相关立法与国外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有着严重的滞后性。当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对私募股权众筹进行监管的国家律法支持,而美国却早已在2012年就颁布了特意管制私募股权众筹的乔布斯法案。导致此种问题出现的主要因素可能是因国家律法体系的不同。而因多种原因导致监管立法的延迟对我国私募股权众筹存在多方面的不利影响,比如,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进行违法操控,在律法边缘对投资人造成恶意损害,从而对整个行业造成不良影响。
2.国内对于私募股权众筹相关管制问题不引起重视,当前进行的监管力度与研究力度不够。缺少客观性是我国当前监管立法上的主要问题,因当前我国的立法部主要采用我国现行律法探究与私募股权众筹效益相关者的相关意见资料的结合进行立法,但缺少第三方研究部门的参与与意见。而相比之下,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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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国家在这一方面做得非常优秀,其针对私募股权众筹问题在2014年就专门进行研究并成了解决此问题的欧盟众筹利益相关者论坛,简称“ECSF”机构,而国内则不存在此方面比较客观的相关机构单位。
3.国内缺少与私募股权众筹相关的业界自律集体。因私募股权众筹自身的复杂性,想要单纯依赖律法是难以完全处理其发展中产生的各方面问题,因而无法让其健康快速发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当前非常急切的需要一些具有高质量、权威有效的自律集体,以达到我国私募股权众筹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
(二)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监管建议与策略
私募股权众筹发展越迅速,越迫切需要相关的监管。基于此,文者有以下三方面的建议:
1.对国外私募股权众筹监管经验进行探究学习。因众筹源于国外,欧盟国家在定制众筹监管规则时会对个人、各成员国与众筹参加人员对于监管的各方面意见进行采纳,其大大提高了众筹监管的有效性。而我国现今的众筹发展历程以及监管体制与欧盟相比而言较晚,因此更应对美国、欧盟等的众筹发展经验进行汲取借鉴,对其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成分研究,为我国众筹发展做好防范与监管措施。
2.相关政府机构对私募股权众筹监管方面的建议。对于政府而言,监管意见可分为两个主要方面。
一方面,要对我国私募股权众筹进行监管,首先对监管主体问题进行了解,也就是改让谁来监管私募股权众筹的问题。我国现阶段暂时是由证监会来担任私募股权众筹的监督主体的。我国为了使私募股权众筹监管更就位,国家可以通过明确法律条文来确定专门监管私募股权的部门,以此保障监管部门的权威性。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原则主要分两种:原则导向监管、规则导向监管。原则导向监管能够确保我国在健康积极的发展私募股权众筹同时,还可以以市场规律为基础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的进行调整。规则导向监管则更适合发展较成熟的金融市场,规则导向监管的重点在于确保监管对象在法律规则的氛围内。私募股权众筹在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发展较快的阶段,所以灵活的原则导向监管就更适合它。私募股权众筹是我国新快速发展起来的一种金融产品,对于我国的私募股权众筹采用过于严格的规则导向原则的监管,不能仅仅是为了保护投资者避免风险,也需要对我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投资者风险保护的平衡进行统筹兼顾。当下我国私募股权众筹尚处于飞速发展期,风险和收益是一起存在的。着眼于推动参与私募股权众筹的各方以实现双赢,在确保投资者避免风险的同时,也可以确保能够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这应该是其监管的目标。
同时,应立足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实际情况之上,对欧美的相关监管体制进行学习与借鉴,即学习其增加私募股权众筹的豁免体制的相关经验,使众筹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业界自律性。增强业界自律性对于众筹的监管体制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只有行业本身才会对行业的监管需求了解的更加透彻,因此行业自律对于防控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防线是最为有效和直接的。因而在学习国外众筹的相关监管体制经验与改良政府对众筹的监管体制的同时,也应当加强对私募股权众筹行业的引导和规范,使其更加自律、有效。
三、总结及展望
(一)自2011年开始,私募股权众筹就在我国生根发芽并且
迅速成长,其出现对我国的金融市场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从我国当前的根本经济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占据着首要地位,且因其存有重大风险因素,导致银行与一般的融资机构没有胆识也不想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致使我国经济严重不平衡。而以私募股权众筹的形式和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为解决了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问题作出了详实可行的方案。正因如此,私募股权众筹在我国短短几年内得到了快速增长,随着整个行业的不断整合和完善,可以预见在未来的数年内整个行业仍将高速发展。
(二)中国私募股权众筹行业的市场格局将渐渐成型。当前我国私募股权众筹市场份额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被以京东东家为首以及淘宝等少数股权众筹网络平台所占有。互联网平台是私募股权众筹存在的必要需求,而淘宝、京东等主要互联网虽入行较晚,但因其有许多客户资源与互联网网络平台数据信息基础,因此将来的众筹极有可能将是BAT等互联网巨头的天下。
(三)中国私募股权众筹的发展模式将更为全面。线上筹资是目前国内其发展方式中最主要的方式,但股权众筹的投资效率与质量难以满足当前社会的要求。因此,为满足社会的多元化与有效的股权筹资条件,O20模式将会成为未来股权众筹平台的主要模式,即是通过以线下已经开发好的投资项目放于线上,并进行充分展示与有效推广后再推介绍给投资方,以便更好达成交易。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伴随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持续健康发展,O20模式高效率与多样性的特点会很快运用到私募股权
众筹中来,并让其得以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正清.基于互联网众筹平台的私募股权众筹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6.
[2]周心莲.浅谈我国股权众筹融资的发展及监管[J].财经界(学术版),2015,(06):30-31.
[3]于延磊,潘旭华.国内外众筹发展的对比分析[J ].电子商务,2015,(01):29-31.
[4]杨东,苏伦嘎.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及风险防范[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22(04):15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