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遭遇“成长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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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遭遇“成长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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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作为中国最传统的金融业态,一直与老百姓的生活保持密切联系。金银饰品、钟表、房子、车子……将贵重物品抵押以换取急需的“头寸”,与银行等大的信贷机构相比,典当行似乎更“亲民”,也更“灵活”。
2011年中国典当业快速扩张,以上海为例,2011年典当总额为482.46亿元,比2010年增加140.87亿元,增长41.24%。然而在“靓丽”的业绩下,典当业也并非“万事无虞”,制度瓶颈、法规滞后以及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都令转型中的典当业感受到“灼痛”。未来该如何突破困境、开拓创新业务,成为摆在全行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2011全行业增速迅猛
中国上下五千年,典当业的历史源远流长。据介绍,中国的典当铺初见于两汉时期,距今已1600多年的历史,在金融史上的地位仅次于钱庄,是一种古老的有偿有期借贷融资形式。
改革开放之后,国内典当业开始复苏。1987年,成都出现了第一家典当行。1988年,浙江温州出现了典当服务商。到1993年,国内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典当行已经超过4000家。其后,国家对典当行业进行了数次“清理整顿”,到2000年,国内有授证的典当行为890家,浙江约30余家,其中一半以上在温州。2002年之后,国家对典当行的审批逐步放开,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典当公司5000余家。
业内专家表示,典当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其本质是以物换钱,即以特定物品、财产权利质押或房地产抵押等形式向典当机构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的融资贷款规模小、信贷门槛低、对客户的信用要求也相对宽松。只要典当物品合法,货真价实,动产与不动产都可以用作抵、质押,企业和个人可以将闲置的物品用来典当,使死物变成活钱,而且手续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便捷许多。“银行贷款一般期限较长,而典当期限通常为短期,比较灵活,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对短期资金的需求,减少不必要的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上述人士表示。
2011年,中国信贷(行情,资讯,评论)市场一片繁荣景象,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典当业的发展也令人瞩目。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5237家典当企业,全行业注册资本700多亿元,从业人员近6万人。以上海为例,2006年上海典当业业务规模不足百亿元,2011年上海典当总额为482.46亿元,比2010年增加140.87亿元,增长41.24%,典
当总额连续5年两位数增长。在业务成交笔数上,2011年总计419406笔,同比2010年增长6.88%。
目前,上海有典当企业203家(其中2家停业整顿),分支机构57家,共计260家经营门店。在这203家典当企业中2010年新增典当企业35家,全市注册资金(按201家企业计算)为407177万元。
从注册资本的大小来看,上海的典当企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1家企业中,115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数量超过企业总数的一半;其次比较多的是注册资本2000万元至5000万元企业,数目为60家。除此之外,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有3家,而1000万元以下的为14家。
有分析人士表示,从2011年的业绩上看,上海典当业总额连续5年大幅度增长,仅2011年度比2010年度典当总额同比就上升41.24%。各大类典当业务均有明显增长,房地产业务、生产资料业务、民品业务、财产权利业务均增长44.4%、49.19%、25.9%、12.36%。
典当业之所以有这样良好的业绩,与外部环境趋好、经济快速增长需求以及典当业自身的多元化努力都是分不开的。
去年,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上海市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条例、意见,并且多次提到典当业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所拥有的特殊作用,这不仅极大提振了典当业的信心,也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小微企业向典当行进行融资的步伐,从而使得不少无法向银行融资的中小微企业选择向典当行融资。
同时,由于2011年车牌价格、贵金属价格、艺术品价格等民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直接影响典当业绩上升,如黄金价格去年至今上涨超过30%,黄金市场火爆,这促使典当企业提高黄金典当价格,从而典当业务额也大幅度增加。
另外,更多的投资资金涌入典当业,也给这样行业带来了新鲜的“生命力”。统计显示,2009年上海新设典当企业业务走上正轨并且有大幅增长,2010年新设典当企业也有多半企业开展业务,两年新设典当企业2011年度共完成典当额47.72亿元,占全市典当比重的9.89%,如果去除新设典当企业业绩,全市增长幅度为27.27%,这些数据都表明典当业绩的增长与新设典当企业是分不开的。
值得一提的是,典当企业抓住机遇,努力使自身业务种类多元化,促进了市场的扩容。去年,沪上不少典当企业开设了新的典当业务,如生产资料典当业务等,大大拓展了企业的“金融产品线”。
制度瓶颈层层制约
在全行业“盛放”的背后,典当企业的危机感却始终“挥之不去”。法律上的身份定位不明晰、监管政策的过度限制以及愈加激烈的信贷市场竞争,都令这个行业的从业者顾虑重重。
2011年以来,央行存款准备金率多次上调,中央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步步紧缩,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微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得益于此,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都“借势发力”,迅速扩大自身在信贷市场的份额,而典当业虽然也取得不错的成绩,发展势头却无法与前两者“媲美”。在不少行业资深人士看来,这种“落后”来自于制度瓶颈。
5月17日,“2012中国典当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在上海召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在会上表示,应从政策层面尽快确定典当立法的层次和位阶。“我国典当行业目前就制度供给而言,商务部、公安部所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不仅规范层次和位阶较低,而且其中规则已经无法满足当下典当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一部典当业法或典当业行政法规应马上提上议事日程。”
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福明表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相比,中国典当企业的发展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究其原因,就在于现阶段行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组织化程度较低、典当业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等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典当业的身份定位是“特殊的工商企业”,而未列入金融体系。主管部门为商务部。这一身份使典当行业难以获得银行的支持。比如2001年出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可以向银行贷款。但从实际的情况看典当企业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对典当行业制订的政策是限制多支持少,极大的束缚了典当企业的“手脚”。“政府在政策上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很大的扶持,比如说,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有9个股东,而且没有入股资金的限制。而典当行却存在‘法人股必须大于51%,自然人股不能超过法人股’的股权限定;对于民间投资资金只能根据资产审计报告的50%进行入股投资。这就制约了典当行在基础设立过程中的投资资本规模,限制了自然人投入比例。”王福明表示,在这种制度下,法人对典当行的投资、注册资金明显不如小额贷款公司。
除此之外,中国典当行还受到“典当行不能从事对外投资”,“法人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单笔业务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0%”的制度制约,极大的阻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王福明举例来说,“股东之间不能互相融资的”限制,就等于“投资于典当行的一位股东有闲资,却不能直接出借给另一位股东,而必须通过商业银行以出借的方式来获得这笔资金的使用。”在他看来,如此刻板的规定和繁琐的程序,只会让投资者“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