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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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条件 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文化程度 (二)客观条件 法制状况、政治状况和经济状况
五、违法
(一)违法的概念 (二)违法的原因 (三)对违法的预防和控制
第三节
一、执法的概念


广义的执法:包括行政机关实施法律和司法机关适 用法律。 狭义的执法:仅指行政机关实施法律。 研究行政机关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原因在于现代社 会中行政机关职能的扩张。
二、法律监督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民主性原则 (三)程序性原则 (四)系统性原则
三、国家法律监督
所谓国家法律监督,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 序实施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依据实施监督的机 关的不同,我国国家法律监督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1、立法监督。
(二)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法的实施的 形式分为权利的享用、积极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1、权利的享用; 2、积极义务的履行; 3、禁令的遵守;
(三)以法律规范是否需要国家机关的干预才能实施 为标准,法的实施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 适用。
1、法的遵守; 2、法的执行; 3、法的适用;
二、执法的特征
(一)执法主体的多样性 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 委托的组织 (二)执法依据的多样性和等级性 (三)执法内容的广泛性 (四)执法活动的主动性和单向性
三、执法的种类
(一)根据执法权的表现形式不同,执法可以分为行政 监督、行政处理、非强制性执法和行政司法。 (二)根据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的不同, 执法可以分为赋予、暂停或取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 格的执法,授予、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权益 的执法,课加、减少或免除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义务的 执法,解决处理行政相对人某一争议的执法。 ( 三)根据执法范围和主体的不同,执法可以分为 工商行政执法、公安行政执法、税务行政执法、土地行 政执法等。
(二)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是指法律通过实施而实现自己的社会目的、 价值或社会功能及其程度。 法律效果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三)法律效益 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作用结果中合乎目的的有效部分。 研究法律效益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对法律效益的分析,发现影响法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效益 的各个因素,以便人们通过控制和调整这些因素,达 到对法律实施结果与立法目的的相互校正。 其次,通过对有关法律效益的成本收益分析,实现 法律效益的最大化,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二、司法的特征
对司法特征的理解取决于对司法的界定 陈瑞华:中立性、消极性、程序性、终局性等
三、司法的基本要求
正确、合法和及时
四、司法的原则
(一)司法合法原则 (二)司法平等原则 (三)司法独立原则: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法院与 党的机构、法院与立法机构、法院与行政机构、法院与 媒体 (四)司法责任原则:国家赔偿
二、法的实施的基本形式
(一)按照法作用社会关系的具体程度,可以分为通 按照法作用社会关系的具体程度, 过具体法律关系的实施和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 施。 1、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施是指必须是法律关 系主体之间建立具体的联系,法律规范才能实施的形式。 特点:
2、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不必建立具体的联系,法律规范就可以实现 的形式。 特点:
(二)社会舆论的监督,这里主要指新闻媒体的监 督。 (三)公民的监督。
三、法律实效、法律效果与法律效益
(一)法律实效 法律实效是指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 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者适用。法律实 效与法律实施的意思接近。它们的区别在于:法律实施 侧重于过程、活动,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过程或者 活动;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 态、程度。 法律实效不同于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属于应然范 畴,法律实效是实然范畴。
(二)法的实施的意义 1、法的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和目的的条件。法的实 施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的作用的前提,是 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
2、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法治国家的要义在于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权威,依法 而治。因此,遵守规范制度而且是严格遵守规范制度, 乃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必备条件。
(二)守法的范围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在守法的范 围之内。 (三)守法的内容 1、履行法律义务; 2、行使法律权利;
三、守法的原因分析
(一)出于功利的原因 (二)出于惧怕的原因 (三)出于习惯的原因 (四)出于法律意识的原因 (五)出于道德的、正义的、契约的舆论压力的原因
四、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第二节 守法(法的遵守)
一、守法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一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的 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二)意义 1、认真遵守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己根本利益 的必然要求。 2、认真遵守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 件。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二)法律监督的构成 1、法律监督的主体。 2、法律监督的对象。 3、法律监督的内容。
(三)法律监督的分类 1、依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 监督; 2、依监督主体与对象所处地位和相互关系的不同, 可以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 3、依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合法性监督和合 理性监督。
(四)法律监督的功能 1、法律监督的法律功能 (1)法律监督是法运行不可或缺的构成性机制; (2)法律监督是保证法的实现的贯穿性机制; (3)法律监督是法的统一、权威和尊严的保障性机制。 2、法律监督的政治功能 (1)法律监督是权利制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保证性 机制; (2)法律监督是法治和民主政治的实质内容和操作 机制。
2、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 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二)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是以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所进行 的监督。其监督对象和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 行政机关自身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另一 方面是对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合法性的监督。
1、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分为两种: (1)一般行政监督。 (2)专门行政监督。
第四节 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概述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又叫法制监督,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 解。 狭义的法律监督指专门的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 对公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 监察和督导,比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广义的法律监督则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对法制运作过程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五)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行 性比较研究。 (六)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 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七)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以及 实现程度。 (八)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五、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分析
(一)个人方面的因素: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文 化水平、道德修养。 (二)体制方面的因素:是指有关法律执行、适用、 监督机关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三)环境方面的因素: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 化环境和自然环境。 (四)法律本身的因素:法律本身的立法质量问题。
四、执法体系
(一)人民政府执法 (二)政府工作部门执法 (三)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执法 (四)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执法
五、执法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合理性原则 (三)应急性原则
第三节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也称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按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应用法处理各种类型案件的专门活 动。 目前学界存在诸多对司法的不同界定。
第一节 法的实施概述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法的实施,也叫做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 实际施行。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在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 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 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变成为人 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的状态进到实然状态,有可能性转变为现 实性。 立法是从社会关系上升为法,把具体的社会要求转变为抽象 的、一般的法律规范的过程;而法的实施则是一个相反的过程, 是把法律规范中的统治阶级意志转化为现实关系,是从抽象到具 体、精神变为物质的过程。
(三)司法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主体所进 行的监督。 1、检察机关的监督 2、审判机关的监督
四、社会法律监督
所谓社会法律监督,是由国家机关以外的政治或社会 组织和公民进行的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 在我国,社会监督依具体实施监督的主体不同,可分 以下几类: (一)政治或社会组织的监督。
四、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
(一)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 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 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 法律责任。 (二)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以及对 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 (三)各类合同的履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 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以及审结情况。 (四)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者提高程度。
(一)守法的主体 封建社会:《管子.任法》:“有生法,有守法,有法 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 也。” 现代社会,要求所有的公民包括官员都要严格遵 守法律。 我国法律守法主体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 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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