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灯光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灯光方案
为加快建设旅游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生态旅游圈核心城市步伐,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旅游及服务业快速发展,我市拟实施“中心城区夜景灯光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
美丽的灯光夜景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城市繁荣的特征。开发城市的夜晚景观,是展现城市特色,促进商业、旅游业的繁荣和迈向国际化都市的“硬件”条件之一。作为电力之发展迅速的现代化城市,搞好城市景观照明建设,既是展示城市发展水平的一种标志,也是城市现代化的历史必然,对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大多数人而言,“电”就意味着“光明”,作为闻名世界的“水电之都”,没有理由不是一座“光明之城”。景观灯光的主调应是现代的、亮丽的。多元的、现代的、璀璨的灯光随着改革大潮翻腾、闪动,体现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方面的进步、腾飞和自豪。在本方案设计中,将注重视觉整体统一,重点突出,照明手法做到分段实施,分类处理,灯具选用做到节能高效,合理利用。
1、设计目标
通过艺术的科学的夜间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将城市照明景观元素和城市空间结构、城市文脉重新组合,塑造宜昌独具特色的城市夜景,使城市景观在空间与时间上得以延伸,赋予其新的活力和内涵。向游客展现城市夜色,为市民提供舒适的、高品质的休闲夜景活动空间。主要目标:
■改善中心城区的空间环境
■完善区域内功能性及景观性照明
■应用城市建筑夜景亮化最新理念
■提倡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的要求
■经济合理、美观实用重塑旧建筑
2、总体构想
首先进行城区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以“光明之城”、“山水园林城市”为主题,重点突出城市的历史文化、现代高新技术特点及城市所特有的开拓、进取、生机勃勃的时代精神。通过对城市形态特点、经济状况、城市性格及照明载体特征等进行分析,对城市夜景照明形象进行定位。基本建设框架为:“以居家照明为背景,以公园、和广场等公共空间为亮点,以高层建筑的轮廓灯、投射灯为主笔,以‘城市动脉’——中心大道等照明为亮线,以城市道路照明为纽带,以城市各门户道路为重点,各方面互相陪衬,形成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立
体化、动静结合、远近互衬、高低错落的独具山水城市特色的都市夜间整体景观。”
根据其他城市夜景建设的经验,一个观景点的成功建设可以直接带动沿线区域旅游、餐饮业的发展,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城市所形成的环线。这是市民休闲、购物的传统环线,把旅游、购物路线与夜景观景点相结合,通过对沿线建筑及数个景观节点的重点建设,可大幅提高原有旅游、购物路线的可观赏性。“数景点”指规划区域中的地标性建筑物、广场、景区等多个重要节点的亮化,规划中将选取一系列形成城市主要轮廓线的建筑进行重点照明。
3、设计方法
为了更科学、更有效地对夜景的整体效果进行控制,针对独特的山地城市地形地貌特征,确定“平面分区、亮度分级、立面分层、用光分类”的总体规划方法。依据国家相应的照明设计标准和管理法规,对研究范围内各重要节点的亮度限值、光色、照明方式等进行了适当的限定,以确保照明规划的整体效果。
平面分区:根据各个区域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对各个区域的总体色调、色温进行控制。
总体色调控制:把绿色作为城市色彩主基调,以现代风格为主,展现城市未来发展蓝图。整体亮化色调鲜明,分区域采用黄色、白色、蓝色和绿色等色调,体现整体中的变化。
■沿江大道段——以黄白色调为主,在与城市纵向主轴交会处根据不同的街道显现不同的色调,在统一中寻求有序的变化。
■广场——以暖黄色调为主。
■路段——金融办公区蓝白色调,商住混合区暖色调。
■主要大道段——以白、浅蓝色系为主,局部暖色调。
■一般路段——商业步行街,色调以暖黄色为主,向内延伸色调以浅黄为主。
亮度分级:色温与亮度相互作用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高色温光源加低亮度会形成阴冷的气氛,低色温加高亮度则会形成闷热的感觉。
参考国际照明委员会提供的相关照度、亮度指标以及《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提出参考的亮度范围。本规划仅提出大致的亮度控制原则,具体亮度指标将在后续方案设计中进行更为深入的实地研究,并在安装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试。亮度一般分为五级:
对于居住区,为了限制室外进入室内的光照,拟采取规范的光照,以防过于强烈,影响居民休息。对于商业中心区,霓虹灯光照强度不太高,但由于不停闪跳发光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因此也限定了其强度。
立面分层:一般区域分三个层次:道路照明、绿化照明和建筑照明。对于单体建筑来说,顶部是重点处理的对象,建筑中段灯光要整体。成功的经验是“水平照度低,垂直照度高”,充分利用建筑构件形成阴影,显示出被照物体的立体感和材质感。利用点光源从斜向加以照射,可以使被着物体因表面之细微凹凸不平所产生的阴影来凸显其材质感。立面用光主要考虑光源的显色性,光源的光谱分布与照度大小均会影响其显色性。
用光分类:主要有直接照明与间接照明两大类。其中直接照明分为路灯照明、轮廓照明、点光源照明等等,间接照明可分为泛光照明、内透光照明、背投光照明等照明形式。
主要灯光载体的设计要点
建筑照明:建筑物是城市灯光环境的主要载体,它具有视野宽广、造型多样、立体感强等优点。对建筑物进行灯光设计,首先要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立面的建筑风格等因素,找出从不同角度落光时,最能引人注意的特色。究竟光线应照射哪个立面为好,应视观看的几率而定。然后结合灯光环境整体要求,确定大楼表现的各个部分和处理各部分的方式方法。
重点建筑照明原则:强调照明的艺术性、丰富性,增强灯光设计的表现力;顶部个性化、中段整体化、底部商业化;顶部突出,以泛光灯为主,中段以轮廓灯、投光为主,底部结合广告照明以及商业内透光,烘托商业氛围,突出商业招揽性、个性化。
新建公共建筑照明原则:建议将灯光设计纳入建筑设计中予以整体考虑,强调整体感。根据建筑的功能、立面风格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照明方式。
新建住宅建筑照明原则:基本只限顶部照明,便于维护。
可利用楼梯间、阳台、空调板等部位形成具有韵律感的建筑形象。特别重要地段的住宅可适当用轮廓光勾边。
需整治的照明原则:部分建筑广告牌亮度太高,不规整,不统一,影响夜景照明效果,建议结合中心城区广告整治工作,对广告照明进行梳理和整治。对部分原来灯光设计效果不佳的建筑,要拆除产生光污染的灯具,改建方案中可尽量利用原有灯具,分析原设计不成功之处,如果是色调、色温、亮度不适合,那么就要研究是否可以通过更换光源来达到美化的效果,尽量用较小代价来取得新的效果。
不宜照明建筑:对于不宜照明的地区,可以采用视线引导的手法,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绿化、广告、道路照明等其他区域,避免出现明显的暗区。对于一些白天立面效果较差的建筑,可以尝试采用直接照明的方式赋予建筑新的生命力。
公共空间及绿化景观照明:灯光的设计应强调休闲性,考虑参与性、趣味性、协调性,灯光以柔和为主,根据植物的几何形状以及植物在空间所展示的程度,设计不同的投光类型和角度,形成绿地剪影,加上适当的灯光小品点缀其中,形成和谐的休闲环境供城市居民活动。广场景观灯光应与其周围界面的光环境、建筑物景观灯光、景观灯光相协调。
绿化照明总体设计要求:绿化景观灯光主要表现植物的整体质感和色泽。可使用金卤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