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居里”行动计划简介 背景 欧盟框架计划为欧盟全局性和战略性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玛丽·居里”行动计划简介
背景
欧盟框架计划为欧盟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中长期科研计划主要从培养科研人员、国际科研项目合作、科研平台建设、鼓励原始创新四个方面资助和推动欧盟成员国的科研活动。
“玛丽居里”行动是欧盟框架计划在科研人才培养方面发起的旨在增强欧盟科研人员竞争力的计划。
在欧盟第七框架下,该行动的实施理念是卓越的科学生涯缘自研究人才的国际化发展。
因此,“玛丽居里”行动致力于推动科研人才全球性的交流和和流通。
具体而言,该计划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在欧洲为科研人才创造一个富有吸引力的竞争环境
●为科研人才的自由流动扫除障碍
●打造欧洲成为理想的科研学术发展地
●资助科研人员的培训、交流和研究生涯规划
主要内容
“玛丽居里”行动在欧盟第七框架下(2007-2013)的预算金额是第六框架下的两倍,达到47.5亿欧元,年投入经费将由2007年的4.3亿欧元增长至9亿欧元,预估将有7万多名科研人员从中获益。
第七框架下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构建科研启动期培训网络(ITN: Network for Initial Training)
搭建该网络旨在帮助处在科研生涯初期的研究人员(主要针对欧盟以及欧盟候选国研究人员,但也对第三国科研人员开放)加入到成熟的科研团队中,提升他们的研究能力和互补技能,开拓他们在公/私营领域的职业发展前景。
欧盟欢迎在各科学技术领域搭建此类培训网络。
通过专家遴选出成功的申请,提供长达4年的经费资助。
经费主要用于:
1. 招募从事科研工作不足5年的年轻科研人员。
2. 招募在国际培训和合作研究方面资深的科研人员,推动培训网络内的知识转移。
3. 组织召开会议,邀请培训网络外科研人员与会。
申请要求
除了个别情况允许一方,或者两方申请者组建此类培训网络外,通常情况下要求至少有三方(大学,研究所,公司或者中小型企业)共同提出申请,搭建具有持久性的科研培训网络。
二.终生学习和职业发展(Lifelong Training & Career Development)
●欧盟内部职业发展奖学金(IEF: Intra-European Fellowship for
Career Development)
该奖学金只针对欧盟成员国及欧盟候选国内的拥有博士学位,或已有至少4年全职科研工作经验,拥有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科研人员。
●欧洲科研人员训后就业经费(ERG: Marie Curie European
Reintegration Grants)
该经费资助欧盟及欧盟候选国的研究人员,要求其至少有4年的全职科研经历,或是拥有博士学位,在参与欧盟第六或第七框架下玛丽.居里培训或交流计
划至少18个月后,正寻找长期的科研工作岗位。
申请训后就业经费的科研人员须同欧盟内或欧盟候选国内的接受单位一同提出申请。
●对区域性、国家级和国际型项目的联合资助(COFUND: CO-Funding of
Regional,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Programmes)该项目的合作对象是级别和欧盟委员会相当的资助或经费管理型的国家机构、研究学术机构或是国际科研经费投资机构。
通过多方联合注资的形式,联合资助旨在推动科研人员交流的业已存在或是新的区域、国家或国际型项目。
三.建立产学界合作伙伴关系(IPPA: Industry-Academic Partnership and Pathways)
知识转移—产学界合作经费(TOK-IAP: Transfer of Knowledge: Industry-Academic Partnership)
该经费旨在通过资助共同的研究项目,加强公/私营领域研究机构的合作(包括大学、中小型企业、制造业等)从而加强双方的技术/能交流。
申请方至少必须有两个组织分别来自公/私领域,并且至少有两个欧盟成员国或欧盟候选国参与该合作,其中须有一个来自27个欧盟成员国。
四.国际合作经费
●出访学者奖学金
该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欧盟学者到第三国的权威研究组织留学,学成后回到欧盟成员国或欧盟候选国内的科研机构。
●来访学者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资助来自第三国的高级研究人员参与欧洲的研究项目。
要求第三国的科研人员拥有博士学位,或至少4年的全职科研经历并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力。
该奖学金对所有科学技术领域的学者开放,由来访研究人员同接收她/他的欧盟或欧盟候选国科研机构共同提交申请。
奖学金将包括对来访研究人员的1-2年的经济资助(包括给研究人员的工资和支付由研究活动产生的费用),若该研究人员来自欧盟签订有科技合作协议的国家,该奖学金还将资助其一年归国期期间的费用。
●国际科研人才回流资助
该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在第三国从事科研工作至少三年并愿意回到欧洲工作的原欧盟成员国或欧盟候选国的科研人员,资助时间2-4年。
五.特别行动
“玛丽.居里”行动奖励
该奖励颁发给获得至少一年“玛丽.居里”奖学金或类似交流奖学金的各国在某一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杰出科研工作人员。
每年将颁发5个各值5万欧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