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精神慰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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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协议书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为提高本乡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及时帮助老人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认真做好老年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保障体系,努力让老年人在有保障、有安全感的条件下安享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本乡镇老年人精神慰藉事宜,与常青松老年公寓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同遵守,并且政府对合肥常青松老年公寓提供的服务享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对本乡镇内的所有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事前要对本乡镇的老年人进行调查、登记,确定服务范围和具体的服务项目。

(2)甲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对登记且愿意接受精神慰藉服务的老年人开展精神慰藉服务,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次精神慰藉服务,精神慰藉活动包括陪同游戏,陪同聊天,陪同散步等。

(3)甲方需将提供精神慰藉服务工作的具体情况,需定期向乙方进行汇报,并主动接受乙方监督,批评和合理建议。

(4)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在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需要支付甲方相应的服务费用用。

(5)甲方应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责任至上。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对本乡镇的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活动,并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精神慰藉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服务。

(2)乙方对甲方服务设施和功能、管理制度有知情权,并对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及服务规范予以认可。

(3)对甲方的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批评;并有对甲方有监督的权利(5)甲方需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对登记且愿意接受精神慰藉服务的老年人开展精神慰藉服务,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次精神慰藉服务,精神慰藉活动包括陪同游戏,陪同聊天,陪同散步等,若甲方未做到基本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6)乙方有足够证据说明甲方提供的服务有质量问题的,指出后,甲方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此协议一式两份,为双方共同约定,且承诺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对于上述内容确认无误、双方签字后本协议即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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