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拜耳法赤泥路基施工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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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法赤泥公路路基施工技术指南Technical Manial for Construction of Red Mud Highway Subgrade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年12月

前言 (3)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路基施工前应进行的试验评价工作 (7)

第三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8)

第四章赤泥改性固化处理 (13)

第五章赤泥路基施工 (14)

第五章赤泥路基的压实工艺 (21)

第六章压实标准与压实度检测 (24)

第七章石灰土封层 (26)

第八章粘土包边 (28)

赤泥是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因而得名。根据氧化铝生产工艺的不同赤泥可以分成拜尔法赤泥、烧结法赤泥。平均每生产1吨氧化铝,附带产生0.8~1.5吨赤泥。2014年全国赤泥产生量约8000万吨,利用量约320万吨,利用率4%。目前我国赤泥累计堆存量超过3.5亿吨。赤泥的大量堆存,既占用土地,浪费资源,又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因此,最大限度的减少赤泥的产量和危害,实现多渠道、大规模的资源化利用已迫在眉睫。然而进行赤泥的综合回收与利用,是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的土地和资金,造福于人类社会,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效统一。

近年来,我省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公路总里程达到90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000公里,一级公路6000公里,路网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57.7公里。基本实现“五纵连四横、一环绕山东”的高速公路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取土场的路基填筑材料的紧张和不足,将赤泥作为道路材料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筑路填土,降低工程成本,亦为工业废弃料的资源化应用提供一种新尝试,从而节约因工业废弃料堆放所占用的大量土地资源。

为此,我院结合赤泥公路路基特点和现行规范,编写《赤泥填筑公路路基施工技术指南》。本指南的编写将有力完善填筑施工的质量检测评价体系,不仅可以直接辅助依托工程设计优化,指导路基填筑施工,而且对今后类似工程建设的科学设计、合理施工、以及质量控制和路用性能检测评价等,提供工程示范。同时,赤泥的合理利用节省了宝贵的

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不仅是技术与经济意义上的新尝试,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与安全以及倡导低碳经济的基本原则。

本指南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公路行业标准、规范,并得到省公路局的大力支持,并邀请有关单位的专家对“本指南”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在此谨向相关编者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水平有限,误漏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我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编者

2016年12月

编写单位: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协办单位:

编写人员:程钰、王林、韦金城、孙兆云、陈婷婷、马士杰

第一章总则

1.1 为适应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确保赤泥高速公路路基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填筑路基所选用的赤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严禁采用含有有害物质的赤泥用于路堤填料。

1.3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内高速公路新建及改扩建的赤泥填筑路基工程。且应通过试验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1.4 本规程未涉及的条款,应按山东省高速公路招标文件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1.5 本规程根据山东省公路试验路、相关课题总结编制,在使用中应不断总结完善,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函告编写课题组,以便修订。在未修订之前应严格执行本规程。

1.6 赤泥地区路基工程应推行机械化施工。由于赤泥粘聚性高的特点,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应抓住有利施工季节,集中调配劳力机具,优化组合,连续施工。

1.7 赤泥路基工程应遵循边施工边防护的原则,集中力量完成一段,防护一段,以减少病害的发生。

1.8 赤泥公路路基施工应尽量减少环境污染,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对原地表清除的表土应尽可能集中堆于两侧平整带内,以便绿化利用。

1.9 赤泥路基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节约土地,保护林地、耕地和农田水利设施,应尽量以挖作填,减少土地占用。

1.10 赤泥公路路基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11 赤泥路基施工,应在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条件下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二章路基施工前应进行的试验评价工作

2.1在利用赤泥进行路基填筑前,应进行化学成份和矿物成份分析试验,确定其化学成份、矿物成份、浸出液内有害物质含量、pH值、烧失量等,评价其对水体、土壤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2.2应通过试验,确定赤泥的强度特性内摩擦角 、粘结强度c、压缩系数、膨胀系数、回弹模量和CBR值。

2.3 应通过室内试验,确定赤泥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2.4 赤泥最大干密度的确定方法应按照《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

2.5 一般情况下,最大干密度试验每公里不少于一组。确定最大干密度采用的赤泥试样应与施工路段的赤泥相适应。施工中如发现赤泥试验特性有变化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补做最大干密度室内试验。

2.6 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频率和方法取样,将试样送中心试验室做相关试验,试验报告送建设项目办公室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1 一般规定

3.l.1 路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有关程序上报监理部门和业主,并提出修改意见报请设计变更。

3.1.2 根据设计要求和调查的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人员、设备、试验等准备情况,编制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必要时应编制赤泥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3.1.3 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水的供应,修建工程所需的临时便道、便桥、预制场地,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并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3.1.4 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3.2 测量

3.2.1 控制性桩号,应进行现场交桩,并保护好交桩成果。

3.2.2路基施工前应按现行有关规范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抽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增补点位。若发现控制点、水准点位于路基施工范围内应移至路基施工影响范围之外,并设在较为稳定的、长度不少于1.0m 的砼桩上,必要时应设护桩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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