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制图标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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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图框标题栏内容字体与字高应与建筑(装饰、园林)专业一致,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图纸名称、子项内容的字体应与标题栏字体 相同,字高 3.0~3.5mm。设计图纸中图纸名称的字体应与标题栏字体相同, 字高 7mm。
3) 电气图纸中各种文字高度要求见下表:
用途
字型
字高
宽高比
备注
电气总说明 标题
电气专业制图标准
(试行)
1. 制图规范:
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图线、
字体、比例、符号、尺寸标注、标高、图样画法、术语等)均保持一致。相关标
准为: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 50001-2001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
《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09DX001
4) 图纸每次修改必须在图纸标题栏内“修改版次”处注明版本号,第一次修改 为 A,第二次修改为 B,以此类推, “图号”必须带版本号,如 1A,1B。单张修 改图纸须在图纸右下角注明修改原因及原图作废,整套图纸修改须在图纸说 明第一项内注明修改原因及原图作废。
5) 图纸中应只绘制本建筑项目使用的图例,设计说明不应包含与本建筑项目无 关的内容。
版第十六章。)
2.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选用。
1) 电气管线的线宽 b 应为 0.5mm(包括平面图的电气管线和系统图中的主回路)或
0.7mm(总平面图中的管线);
2)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控制箱、灯具、开关等)的可见轮廓线、电气控制原理
图中的控制线路的宽度应为 0.5b(即 0.25mm),建筑的可见轮廓线为 0.25b(即
AC-jy、AC-xf、AC-zp 等表示);
5. 土建工程出图时,平面图中的家具等图层应关闭或以灰度线表示;混凝土柱、剪
力墙等应以灰度表示;装饰工程出图时,平面图中的家具等应用最细的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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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m),混凝土柱、剪力墙等应以灰度表示;景观工程出图时,总平面图中 的建筑物轮廓线、道路等线宽应为 0.2 mm, 绿化、铺装等应以灰度线表示。 6. 装饰设计中插座和动力配电平面应在在装饰平面中绘制,消防报警、应急照明、 空调的风机盘管配电平面应在吊顶平面中绘制。烟感、温感、灯具布置与风口、 喷头等设备须统一考虑,符合美观要求。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家具、喷头、风口 等以灰度线表示; 7. 在较为复杂的平面图中(如地下车库、公共建筑的通道、大空间用房等处),应 该在照明、动力平面图中表示梁、风管、给排水干管的走向(以灰度表示); 8. 电气平面图绘制的规定: 1) 常用图纸比例如下,同一张图纸中,不宜出现三种以上的比例。 1:50(详图、设备机房布置图);1:100、1:150(常用平面图);1:200(特殊大 空间平面图);1:300、1:500、1:1000(总图、室外景观图); 2) 建筑各层应标注建筑楼地面标高,首层还应标注室外地面相对标高;屋顶平面图 中应注明主要部分的室外地面相对标高; 3) 各层平面的配电间、弱电间或强弱电井等设备、管线较多处应画详图,并应尽量 绘制在本层平面图内,比例一般为 1:50。详图应标明配电箱(柜)的编号、电 缆桥架规格、布置的间距和设备尺寸等。 4) 原则上各层平面图应分别绘制,如平面房间分隔布置相同的楼层,可绘制标准层 平面图,并注明层数及标高。 5) 如有二次装饰设计,则应对灯具、火灾探测器与风口、喷头的距离提出要求。
kW、kVA、kvar、lx、km 等应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特别要注意单位符号字
母的大小写要正确,凡由人名转化来的单位符号 如 A、V、W、N、Pa 和兆
以上的词头符号 如 M、G 均应大写;除此之外,则一律小写,如 kV、MW、
kvar、km 等。有关计量单位的资料,可参阅“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
0.13~0.15mm)。
3. 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
晰;
4. 配电箱(柜)和配电回路的编号:
配电箱类型
代号
配电回路编号
高压开关柜
AH-n
WM 1~
低压开关柜
AA-n
WM 1~
照明配电箱
k-mAL-n
nWL 1~
应急照明配电箱
k-mALE-n
nWLE 1~
3~4 4~5 2.5~3.5 2.5~3.5 3~4
0.8~1 0.7~0.8
字高为打印 出图后的高 0.7~0.8 度
0.7~0.8
0.7~0.8
7. 图面表达:
1. 设计说明和图纸中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应以法定计量单位符号表示,如“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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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等,且不得采用“汉字”与“符号”混用的方式。(如 A、V、W、kV、
宋体或黑体
5~8
0.8~1
电气总说明 内容
宋体(不推荐)
标准汉字 bzhz、标 准西文 bzxw
电气系统图 元件和管线等
标注
标准汉字 bzhz、标 准西文 bzxw
电气平面图 管线和配电箱
等标注
标准汉字 bzhz、标 准西文 bzxw
电气平面图和 系统图中的附
注和说明
标准汉字 bzhz、标 准西文 bzxw
动力配电箱(柜)
k-mAP-n
nWP 1~
电表箱
k-mAW-n
nWW 1~
双电源切换配电箱
k-mAT-n
nWT 1~
风机、水泵控制箱
k-mAC-n
nWC 1~
其中 k 代表楼号, m 代表楼层号或分区号(地下一层、二层用 B1、B2 表示),n
代表顺序号(当控制箱为排烟风机、加压风机或消防水泵时可分别用 AC-py、
为 A,第二次修改为 B,以此类推, “图号”必须带版本号,如 1A,1B。单张修 改图纸须在图纸右下角注明修改原因及原图作废,整套图纸修改须在图纸说 明第一项内注明修改原因及原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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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文字:
1) 字高(指出图打印出来实际高度)不小于 2.5mm;在同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图 纸中汉字字体,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字体应相同(不包括图纸 名称,标题栏内汉字)。中西文必须等高。
2. 图纸编制:
1) 图纸一般参照下列顺序编制:电气设计说明;系统图(包括干线图、控制线 路图)、平面图;详图;主要设备材料表;
2) 图纸目录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和图例、设计说明可组成图纸首页,图幅规 格以单体项目图幅定。图纸目录放在图纸右上侧。
3) 一个工程项目中仅有一张图纸时,可在图纸右上角画一高为 20mm,长为 120mm 的线与图柜组成一个矩形格,格内书写“全部电施图纸均在本页”(字 高 9mm)图鉴图号用“全”表示。
2) 每张图纸中幅面内的图样内容无论只有一个或多个图样,其图纸幅面内图样 的充满度宜达到 80%以上;
3) 图纸幅面和图框尺寸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规定;如图纸需要加 长,只能加长长边,加长尺寸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规定。
4) 注: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图幅统一格式已制成标准图块;标 题栏内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子项、图纸名称、图纸中图纸名称宜采用 统一字体,字高、比例等应符合图纸美观要求。总师办已制作了“美院设计 院图幅标题栏、图纸名称、图纸目录填写范例”供大家参考。
5. 图纸名称:
1) 全部设计内容表示在一张图纸上的图纸名称应为 XX 层电气平面图;当各 项内容分开出图时图纸名称应为:XX 层照明配电平面图、XX 层动力(空 调、插座)配电平面图、XX 层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等。
2) 当有标准层时,图名应为:XX ~ XX 层 电气平面图。 3) 图纸每次修改必须在图纸标题栏内“修改版次”处注明版本号,第一次修改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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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图纸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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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 求。相关标准为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 《民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深度图样》 (2009 年合订本) 并参见我院《电气专业图纸设计深度要求 》
4. 图幅:
1) 一个工程设计中所使用的图纸,一般不应多于两种幅面,不含目录及表格所 采用的 A4 幅面,在同一个工程子项的设计图纸中,图纸规格应一致,如有 困难时,不应超过 3 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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