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论文写作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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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本科学年论文写作、指导、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5月修订)

学年论文是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学年论文的写作,让学生初步掌握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了解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为保证学年论文的质量和学年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年论文写作规范

(一)选题要求

每位同学都应认真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了解法学发展的动态,慎重选择和确定学年论文的题目。

1.选题基本要求

(1)选题要有问题意识。所选论题要能够发现问题之所在,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

(2)要有创新可能。一般要求选题属于新问题,可能提出新见解,能够收集到新材料或运用新方法

(3)与自身写作能力相契合。选题要与自身知识储备、材料收集能力、写作时间等相适应。

2.选题范围

(1)学院按照刑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文书、司法制度6个方向提供选题。学生在学院确定的选题范围内进行选择。

(2)学生一人一题,不得有重复选题。

(3)学年论文可自选题。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特长,向学院提交选题论证报告书,选题论证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五项内容:第一、明确的题目;第二、意义和价值;第三、主要内容和写作提纲;第四、主要参考文献;第五、具有讲师以上本院老师推荐意见。学院专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是否采纳。

(4)学生选定学年论文题目并分配指导教师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收集资料

1.收集资料的基本要求

在文献资料方面,要求达到穷尽相关重要文献的程度;在实证材料方面,要求收集到预设相关数据、案例或者访谈内容。

2.收集的范围

主要包括书籍、期刊论文、法规、案例、媒体报道、统计数据等。

3.收集方法

书籍可以通过图书馆借阅,或者通过校园网“图书馆”栏目提供的“超星数字图书馆”检索电子书籍;论文、案例、媒体报道可以通过校园网链接的“中国知网”(CNKI)、Westlaw、北大法宝、北大法意法律法规案例等数据库进行检索;法规、统计数据可以通过百度、谷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等进行检索。

(三)论文写作

学年论文写作包括拟定论文的提纲、撰写初稿、定稿三个阶段。

学生应于9月30日前在老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提纲;于12月31日前形成论文初稿;次年3月30日前完成论文定稿;

(四)格式规范

论文撰写格式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参照《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范本》的要求撰写论文。(格式详见附件一)(五)写作的基本要求

撰写学年论文,应遵守以下的要求:

1.认真学习《格式范本》,了解论文的格式要求。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论文写作。

3.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论文工作进度、设想,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4.独立完成论文的写作,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及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

5.学年论文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二、学年论文教师指导规范

(一)指导原则

1、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为保证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篇数不超过10篇。

(二)主要职责

1.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2.定期检查论文进度和质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

3.教师指导学生的学年论文必须有指导意见和评语,至少经过一次详细修改后方可定稿。修改稿中应当有教师的详细指导意见和评语。指导意见和评语切忌空泛,必须有实际的针对性。

(三)论文评阅

评阅教师必须对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点、论文质量与理论水平、论文写作规范与文风和修改建议等方面加以审查与评阅。论文评阅实行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优秀: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观点创新、立论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证有力,语言流畅,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

中等: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

及格: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

不及格: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

3.论文重修

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零或不及格的,必须重修。

三、毕业论文学院管理细则

(一)题库建设

每年3月份,学院成立本届学年论文领导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制定本科学年论文工作计划表,向各教研室布置选题工作。各教研室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本科学年论文选题修订工作,确保学生一人一题。

选题经学年论文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于每年5月25日前将选题公布在学院网站。

学生应于6月10日前完成选题。

(二)确定指导教师

学院于6月22日之前安排指导老师。

6月22日至本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应当与学生见面,就论文的撰写和指导工作进行布置,讲解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动员并要求学生作相应准备。

(三)成绩评定

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评阅。于次年4月10日前完成评阅工作。

(四)论文归档

指导教师应当在本科教学秘书通知的时间内将学年论文定稿、有修改痕迹的修改稿1份及签名后的成绩单送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本科教学秘书负责审查相关材料。发现不符合指导规范等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指导教师予以整改。

(五)指导责任

对于不认真负责的指导教师,学院将计入教师业绩档案。

附件一: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一、结构要求

(一)论文题目

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二)作者姓名、所在学院、邮编

(三)摘要

应高度概括论文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反映整个论文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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