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规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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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注册规则改革

2015年12月24日,欧盟商标改革方案在欧洲联盟公报上正式公布。此次改革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欧盟商标指令》(EU Trade Mark Directive)的修改,二是针对《欧盟商标条例》(EU Trade Mark Regulation)的一系列修改。其中尤以后者更为引人瞩目。

《欧盟商标条例》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下述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官费的变化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后的《欧盟商标条例》中会将原先属于《欧盟商标费用条例》(Community trade mark fees regulation)的内容纳入其中。即,新的《欧盟商标条例》生效后,不会再有单独的《欧盟商标费用条例》作为配套。

根据本次修改,欧盟商标申请费将采取更加纯粹的阶梯费率(即“一类一价”),如下:

1、改革前,商标通过电子申请指定三个类以内的官费均为900欧元,从第四类起每增加一类增加150欧元,同样,商标注册在三个类以内,续展官费为1350欧元,从第四类起每增加一类增加400欧元。改革后,对于电子申请,申请、续展均按类别计费,均为申请一个类850欧元,申请两个类900欧元,申请三类及以上每类增加150欧元。

2、此外,其他一些官费数额也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提起权利丧失或无效程序的基础费从原来的700欧元降到630欧元,提起申诉程序的基础费原为800欧元,现降低为720欧元,提起异议基础费从原来的350欧元降到320欧元。

3、欧盟证明商标将和欧盟集体商标一样,申请一类为1500欧元,申请两个类为2000欧元,申请三类以上每类增加150欧元。

影响:从整体上看,由于续展费用的降低,商标维护费用其实是降低了。可以看到,和原有的申请费体系相比,在新的申请费体系下,只申请一个大类的申请人所花费的申请费是相对有所减少的;申请两个大类的花费与之前持平;而申请三个及以上大类的花费则比原有体系要高一些,由于续展费用实质上也降低了,这被认为符合本次欧盟商标改革提出的更加重视中小企业及个人申请人需求的宗旨。据估算,长期来看,可为申请人节约30%-40%的费用。

二、实体规定的修改

1、《欧盟商标条例》修正案公布后90天后开始生效的:

主要变化如下:

(1)欧盟商标申请将不再被允许通过成员国商标局进行提交,只能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2)起始日将从商标不能再被异议的日期/最终异议裁定日期/异议撤回日期起算。

(3)目前关于提交第三方意见期限的实践做法得到了成文化,即在异议期截止之前,或在异议决定做出之前,均可向官方提交第三方意见。

(4)官方有权在欧盟商标注册之前的任何时间依职权重启针对绝对注册障碍的审查。

(5)原先适用于形状商标的禁止性规定(第7条第(1)款第(e)段),现在也扩展适用于声音、颜色等其他具有功能性的标识。

(6)关于欧盟的国际注册的异议期的开始日。现改为公告期后一个月后的那天。

(7)决定提交使用证明和决定有关日期的起算日。这个起算日将变为申请日或者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日而不是原先的公告日。

2、《欧盟商标条例》修正案公布21个月后开始生效的:

(1)不再强制要求商标申请时要用“图形表示”,从2017年1月10号起,申请注册的商标呈现方式可以用任何以一般技术可得的合适的形式表示,只要够清楚,简洁,易理解,客观就行,即呈现方式合适即可。

(2)欧盟证明商标

欧盟证明商标是一种较新的类型,即使它们在国家知识产权系统里已经存在。认证机构已经允许证明商标可以作为商品和服务的一个标志。

(3)优先权的变化,改革后,只能在申请时要求声明优先权。

(4)注册的进入阶段和决定的撤销的时间期限将从一年内变为6个月,从进入日和决定日算起。

三、名称和组织机构的调整

“欧盟商标”(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将取代“欧共体商标”(Community trade mark),“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将取代“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Office for Harmoniz 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的总统(the President of OHIM )更名为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执行理事(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EUIPO),其下属部门和机构的名称届时也会做相应的变更。

欧盟商标改革七问七答

1、我的商标会发生什么变化?

盟商标申请会自动更改,用户不需要采取任何措施。

2、我和官方商标局的交易方式会产生变化吗?

不会的,所有线上申请在新的商标条例生效后会自动更新并使用。新的收费结构都在网页上有更新。

3、从哪里获得商标实施惯例的信息?

在2016年2月23号,新的商标条例生效的时候,新的审查惯例也同时生效,在现在的商标惯例页面上可以找到相关信息。

4、如果我收到一个无法识别的发票,那我该怎么办?

当你收到发票的时候,首先你要辨认发票的内容是什么以及是否真实,如果你疑惑的话,咨询你的法律顾问或者联系我们。

5、在新的欧盟商标条例的第28(8)条下,谁可发表在先声明?

欧盟商标或者指定的国际商标以及在22/06/2012 前已提交的或者在新《条例》(2015/2424)和《共同体商标条例》(207/2009/EC)生效前已注册的商标的权利人。

6.声明什么时候可以被使用?

新的欧盟商标条例第28(8)条只有在2016年3月26和2016年9月24号之间被使用。

7.我应该使用哪些表?

这些表格在提交部分和表格页面可以被找到,用户需要登录线上申请下载。想纸质提交的申请人,提交每个欧盟商标只需提交一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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