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为委托人服务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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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为委托人服务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律师以其法律知识为委托人服务。在实践中,律师由于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等多种原因,会产生执业过错,引起委托人的误解和不满,委托人进而投诉律师,或要求退费或要求赔偿。为避免律师执业风险,正确处理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做到加强职业道德,尽职尽责的为委托人服务,笔者根据自己的办案体会,谈一点认识。
一、常见的委托人对律师不满意的情况
委托人对律师工作不满意,原因很多,其中有律师执业水平、信息资料的掌握、客观条件、委托人的挑剔等等,但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律师个人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在职业道德方面易出现的情况有:
1、工作不负责任。表现在律师办案拖拉,责任心不强草率处理案件,没有及时收集证据致使证据灭失,没有及时把握致使失去诉讼时效,不按时出庭,泄露商业秘密等。
2、自贬形象。表现在律师向委托人虚假承诺,私自收费,乱拉关系请客送礼,甚至提供虚假证据等。
3、与委托人缺乏沟通。表现在律师与委托人很少联系,委托人也很难找到律师,也不了解律师都在做什么工作,因而对律师逐渐产生怀疑和不信任。
二、如何防止委托人对律师不满意
律师在加强职业道德方面,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以便防范执业风险,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不虚假承诺,坚持诚信原则。
律师与委托人要形成信义关系,不能形成商业关系,否则易产生欺骗委托人的可能。律师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不仅要进行法律审查,尤其要履行告知义务。律师在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后,应对案件争议的要点、希望、诉讼风险等告知委托人,如实解答委托人的疑问。对胜诉希望较小的,尤其要告知,要向委托人清楚说明危险的程度及败诉的可能性。如果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确实没有把握,可以及时介绍给专业律师来办理。律师一定要注意,不能虚假承诺。虚假承诺,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都不可能实现的承诺。不能承诺包赢官司,不能吹虚自己的关系,不能欺骗委托人。
律师要实事求是,靠诚信收案和办案,靠敬业感动“上帝”。因为诚信和敬业是律师的竞争力。
2、不为金钱所动,塑造自身形象。
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制衡社会公权,促进法律完善的法律专业人员。律师要提高自律意识,抵制不良影响,做事先做人,保持平常心。做一个好律师,首先应做一个讲道德、守纪律、诚实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公民。这也是“以德治国”方针

在律师素质建设中的体现。律师执业,要讲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在与委托人的关系上,特别要注意,不能私自收费、额外收费,不能将有些无关的票据找委托人报销,不能以拉关系为借口向委托人要钱。这些行为是委托人最反感的,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一旦出现纠纷也不容易说清楚。所以,一定要按章收费,公事公办,一身正气,这样,才能赢得委托人的佩服和信任。
3、抓紧办案不拖拉,工作赶早不赶晚。
律师接案后,如果不抓紧办理,等到快开庭了才匆忙办理,就会影响办案质量。为了优质高效地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该注意:一是抓紧制定办案计划。将应做的工作按时间顺序进行安排,作出计划和实施步骤。这对自己是个提醒,也起到督促检查的作用。经常看一下,可以使自己有计划的抓紧办案,避免工作的遗漏。二是尽早投入工作。以免耽误时机而影响取证,以免以后出现突发事件而使办理此案的时间紧张匆忙,造成工作质量不高。三是及时撰写代理词及准备好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及早成文后,可以经常思考,有充足时间不断修改补充,提高代理词质量。
4、对把握不准的疑难案件,要及时主动虚心求教。
越是疑难案件,越易产生较大的律师执业风险。律师要充分利用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分析讨论制度,对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及时提出,虚心求教,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智慧,以便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寻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只是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的表现。
5、及时主动与委托人沟通。
律师与委托人要互相理解和信任,首先要互相了解。律师要尊重委托人的知情权,应将法律服务的进展情况,做了那些工作,还有那些需要双方研究的,有那些预测,有什么新的打算,总之,凡是需要委托人了解的都要及时沟通和反馈,经常作一汇报。这样做虽然有些麻烦,但可以使委托人感到受尊重,使其更加理解律师,使双方配合默契,形成信义关系。
常见在上诉案件中,委托人不了解一审代理律师如何代理及发表的代理词的内容,在向二审代理律师介绍案情时讲不清楚,因而委托人容易对一审代理律师产生不满。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律师的代理意见要形成书面的代理词,不能在庭上口头发表了事。代理词不仅要提交给承办法官,也要给委托人一份。这样的好处是,一是互相沟通,二是可以事后检验。如果律师代理意见比较正确全面,即使案件败诉,委托人也不轻易埋怨律师水平低工作不到位。否则败诉后,委托人由于不了解,进而不理解,就会埋怨律师。如果律师

不愿将代理词给委托人,可能是怕今后被委托人抓住把柄,这是律师缺乏自信的表现。
6、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按规范标准为委托人服务。
中华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是律师工作的指导细则,是全国律师多年工作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只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去办理案件,谨慎,勤勉,是完全可以避免和减少律师执业中产生的过错和失误。所以,律师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行业规范。
律师要处处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绝不能出卖委托人。在服务过程中,律师要信守诺言,不擅自撕毁、中止合同和解除委托,不滥用委托人授与的权利,不超出委托人委托的范围从事活动。
7、不能为单纯迎合委托人满意而违反纪律。
律师进行法律服务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能单纯为搞好与委托人的关系而违反法律和纪律。律师要善于拒绝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不能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法律帮助。
当前,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容易产生执业风险。《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8条规定: “律师应当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我们要与时俱进,做诚信律师。把客户满意和服务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因为这是决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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