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与创新的路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与创新的路径
——关于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课题研究
繁昌县农业委员会高平
内容摘要:农业现代化的特征是农业经营方式的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这种经营方式是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是解决现行农业经营规模小、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等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与创新,就是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关键词: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创新
一、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1、怎样理解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经营方式可以从技术和制度两个角度进行理解,从技术角度讲,农业经营方式是农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手工生产、半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生产等。从制度角度讲,农业经营方式是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我国的农业经营方式实行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业集体经营,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以来,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为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确立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
2、家庭经营的优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纠正了人民公社集中统一经营方式的诸多弊病,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实惠,是适合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特点的、适合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的经营方式。
3、传统家庭经营的不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家庭经营模式受到了新的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最突出的矛盾就是农户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由此,近年来,提出要转变与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着力在农业生产各个薄弱环节取得突破,以逐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经营方式在技术上要从传统生产手段向现代先进科技和手段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在经营制度上,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与创新的方向
农业经营方式要和农业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业经营方式就能大大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否则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农业经营方式也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改革和创新要从农村经济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使其和农业生产力的发
展要求相适应,不断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为今后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与创新指明了方向。
三、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经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职业农民联合发展的经营模式。
1、推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现阶段,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三权分离、虚拟地块、两次流转、合理收益”确权不确界的土地流转新模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保障土地流转后的农户合理收益,通过土地流转,降低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对耕地“愈丢还留”的顾虑。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精神,给予土地流转大户扶持,减少经营风险,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规模经营,充分解决谁来种田问题。
2、培育“职业农民”。随着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持续转移,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妇女化、低文
化趋势,迫切需要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今后,把土地交给什么样的人来耕种,是农业部门需要考究的问题,探索建立农业从业准入机制,最大发挥农业资源效益。自2012年起,县农委对若干名热衷于从事农业生产的“老把式”进行了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对其中的100名种养殖大户,颁发了“职业农民”证书,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职业技能,进而实施精耕细管,使其成为“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从业者素质,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提升农业发展空间。
3、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鼓励各地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种植、养殖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为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2013年5月,县农委和县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建设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家庭农场条件以及注册登记流程,鼓励生产经营大户向家庭农场过度,具统计,到2013年底,共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28家。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县农委组织将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计划首批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农业部门加强对专业大
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解决留下来种田的经营主体增产增收问题。
4、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创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为目标,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积极培育,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2〕124号)精神,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情况列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的要求,全面推行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务信息化、产品安全化、成员技能化、服务全程化“七化”建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生动力和活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的指导、认证,提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截至2013年底,全县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3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4家,市级示范、先进合作社18家。
5、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省农业产业化“671”倍增计划和芜湖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市场前景好、规模大、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经营水平。通过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从而形成农村劳动力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部门就业的新局面,吸纳更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