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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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笔迹鉴定
篇一:浅析签名笔迹鉴定之方法
龙源期刊网.cn
浅析签名笔迹鉴定之方法
作者:王金辉
来源:《法制与社会》20XX年第16期
摘要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实务的重要内容
之一,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鉴定失误及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的分析,有必要从实证案例中进行系统研究,并从理论和程序操作上来探讨签名笔迹鉴定的特点,总结疑难笔迹鉴定的方法。
关键词签名笔迹摹仿笔迹重新鉴定
作者简介:王金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XX)06-127-02
笔迹鉴定是传统文件检验中最为常见的鉴定手段,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实务中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从具体的实证分析中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别在笔迹鉴定过程中如何区别摹仿笔迹和正常笔迹是鉴定的重中之重。笔者从一个实际案例入手探讨签名笔迹鉴定的方法,并由此来分析鉴定问题中的疑难点和解决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案件回顾及鉴定分析
(一)案情回顾
20XX年5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监所科干警手
持两份金水区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执法文书走进了技术科,要求文检技术人员在笔迹鉴定方面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对案件资料进行查阅,以及对办案部门进行全面沟通后得知:这是一起辖区卫生监督部门玩忽职守致使一人死亡的案件,侦查人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河南省新野县的刘锟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在庙李镇陈砦村主街道开办了一家规模较大的“金鑫门诊”。
由于庙李镇卫生监督工作站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任由“金鑫门诊”在同一地点长期进行非法行医活动,结果导致一名患者死亡的后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非法行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琨在被羁押期间,向监管部门提供了该司法结果发生后卫生监督部门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伪造了现场执法的
文书的犯罪线索。在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那份现场执法文书上的签字是否为本人书写就成了该案的
突破口和有力证据。
(二)检验过程分析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郑州市金水区
检察院委托的文件检验鉴定,并指派郑州市检察院及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对该份检材进行鉴定。为了保证鉴定的科学性,鉴定人要求侦查人员提供了样本5张,以及同时期书写样本1份。在鉴定中技术人员发现检材
篇二: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
一、相关概念及其关系
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而笔迹检验,既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文字布局和书面的语言特征,用以分析时间情况,为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
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
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二、笔迹特征
笔迹特征是书写习惯的反映。书写习惯与笔迹特征两者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即客体与客体与反映形象的关系。笔迹鉴定中最常见的文字符号是汉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根据汉字的结构和书写特点,汉字笔迹特征分为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四个方面。本文主要从汉字的书写动作局部特征做一番论述。
书写动作局部特征是书写动作习惯的直接反映,是书写动作的空间位置特点、动作形态特点、动作顺序特点和有若干书写动作所构成的文字结构整体特点的集中反映。书写动作局部特征是笔迹鉴定认定书写人的主要依据。具体包括:
1、运笔特征。书写汉字的运笔动作,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三个方面,书写任何一格笔画都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所以运笔特征也相应表现在起笔特征、行笔特征、收笔特征、笔力特征和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五个方面。
由于一个起笔、行笔、收笔动作不同,整个笔画构成特殊形态,称为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亦称笔形特征。如点画形成竖点、横点、弧形点、撇画点等。运笔动作则是最精细、最复杂的书写动作,所以运笔特征特定性强,稳定程度大,鉴定价值高,被喻为“特征中的精华”。
2、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特征。是指两个以上比画组成
独体字或合体字的组成部分时形成笔画间相互关系的特点。笔画间存在相交、相连、相邻三种关系,由此形成笔画交叉特征、笔画搭配特征、笔画连接特征。
笔画交叉特征是两个以上笔画交叉或相互接近形成的
特点。表现在笔画交叉点或邻近点的位置关系上,即笔画间是否交叉、交叉或不交叉的部位。笔画搭配特征是指笔画间的相互位置及长短大小关系的特点,包括笔画相互间比例关系特征和独体字整体关系特征两方面。笔画连接特征是指两个以上笔画构成独特字或合体字组成部分是,运笔过程中无停笔、收笔动作而由一笔完成几个笔画所形成的连接动作特点。
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体系中比较特殊和稳定的部分,是笔迹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字的结构特征。是指合体字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特点。独体字是由单个笔画直接构成的单字;合体字是由单个笔画组成结构单位,再由两个以上的结构单位组成的单字。合体字的结构特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方面:(1)、结构单位的书写形式。按照汉字的书写规范,同一种书体的单字,各个组成部分都有标准的书写形式,但由于书写习惯体系的差异,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书写形式特征。
(2)、结构单位间的比例关系。书写汉字的各个结构单位要求有合理地搭配比例,但大多数人的习惯突破了这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