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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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

会议强调,《工作规则》是“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求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部署和制度规范,是强化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高度重视,增强行动自觉。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深刻理解中央纪委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意义、背景和必要性,充份意识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定,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逐条逐句,领会核心要义。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九章五十七条全文内容,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并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交流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并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立体宣传,确保学深学透。

在机关开辟的《通知公告栏》里张贴公布,利用会泽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党风廉政要闻、
名城清风QQ交流群、县纪委监察局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发送相关资讯进行学习共享。

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纪委(纪检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时总结上报学习心得体会。

融会贯通,加强自身建设。

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标尺,严格依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全面规范纪检干部自身行为,进一步修定完善《会泽县纪委监察局案件质量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十不准”、会泽县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过程,努力开创纪律审查的新局面。

篇二“谈话取证全程录音录像、建立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审查借调人员实行一案一借,还有脱密期管理等这些实招都写进了《规则》,这既是对传统纪律审查观念的革新又是更加严厉的制度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分管案件检查的常委廖祥成深有感触地说。

“在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是我们基层纪委以前没有搞过的。

面对这一新要求,我们要仔细研究操作办法,认真考察人选,将党支部书记、委员配齐配强,对临时党支部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发挥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

”分管机关党建的常委赵莉莉说道。

“《规则》直指当前纪检队伍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为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提供了重要遵循……”
“《规则》明确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具体标准,体现了自我革命的勇气……”大家纷纷畅所欲言。

据悉,下一步,宜城市纪委还将邀请上级纪委领导来宜就《规则》开展辅导学习,组织全体纪检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工作在纪律审查一线的同志开展学习交流等系列活动,以此来推动《规则》落细落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篇三第一,在“学”上下真功,领会精神要义,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不想”的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王岐山、李鸿忠、侯长安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我有三个感触:一是对自身监督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中央纪委、省纪委专门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这在纪检监察系统应该是第一次,是开纪检监察历史先河的会议。

而且,中央纪委书记、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亲自讲话,亲自部署,亲力亲为,这种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让我感到加强自身监督这项工作,在现在、将来都会是一项常态化的重点工作,可以说,也是“永远在路上”。

二是对自身监督的部署之细前所未有。

按照过去的惯例,领导同志在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一般都会讲一讲自身监督的问题,但大多数偏重于强调一些
原则性的要求。

这次显然不同,在三位领导同志的讲话之中,均有对自身监督的细化部署和具体措施。

比如,王岐山同志指出了选人用人、暂扣收缴违纪款物的管理等十分具体的问题;李鸿忠同志点出了在省纪委、省直纪检组、市州纪委等三个层面哪些干部中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的问题,强调了“决不能以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而对纪检监察机关疾风厉势抓正风反腐说三道四”的重要观点;侯长安同志部署得更细致具体,包括部室主任兼任支部书记、线索管理、涉案款物监管、开展家访活动等措施。

这些都是具体可操作的,反映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深谋远虑,可以预见的是,越往后,自身监督越精细、越严格。

三是对自身监督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王岐山同志的讲话中,第一次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

在侯长安同志的讲话中,第一次对比分析了全省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的数量和比例。

听了之后,感到很震惊、很震撼,这样大的力度,既反映了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坚定决心,更印证了王岐山同志强调的“纪委也不是净土”的观点。

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看,也符合王岐山同志的观点。

所以,当前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既要从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上去看待考虑,更要从完善队伍自洁机制这个角度来思考谋划。

从这个意义上讲,更要深入认真地学习三位领导
同志的讲话,从讲话中汲取理想信念的“钙”元素,才能更好地挺直监督执纪问责的精神脊梁,才能更好地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要求,才能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成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第二,在“管”上下苦功,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规定,扎牢“不能”的制度笼子。

王岐山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落实严教严管的主体责任,切实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以前,都是强调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次把监督和管理并在一起,称之为“严管”,我理解,这样讲更科学、更严谨,因为监督也是管理的一种手段。

靠什么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关键还是要靠实用规范可操作的制度机制。

从当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看,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制度机制需要下功夫去考虑:一是选人用人机制。

前不久,常委会研究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目前,已经送市委办行文。

行文容易,行文之后如何指导好贯彻落实,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比如,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的建设问题,这是解决从哪些对象中提名的基础性工作;又比如,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的细节性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环节,如何把握提名的时机、提名之后如何启动程序、如何对提名人选开展有针对性的考察,选出“人岗相适”的干部,都需要深入考虑。

二是涉案款物管理。

每次移交审理的案件,都
要对涉案款物处理情况进行仔细审核,该转换的票据要及时转换过来,该怎么上交入库要按财政的规定执行,不能留下遗患,否则容易出问题,而且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

这一方面,在今年修订的机关管理制度中有一些规范性的要求,但还不够全面,最好是独立出来,比照省纪委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成为案件监督管理的日常性工作。

三是机关规章制度。

今年上半年,机关管理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并印发了专门文件,从执行情况看,感觉总体上是很好的,但是,有一些制度还是存在问题,需要继续健全完善。

第三,在“查”上下细功,坚持抓早抓小,坚决清理门户,守牢“不敢”的纪律底线。

加强自身监督,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松。

但惩治并不等同于立案审查,我们在作风建设和纪律审查中探索的经验作法,在加强自身监督中同样适用。

要综合运用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完善问题处置机制,让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牢守住党规党纪的底线,少出问题、不出问题。

一是压力传导要常态化。

严教严管的主体责任不是纪委书记一个人的责任,而是纪委常委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市直单位纪检组负责人,以及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的共同责任,这些都是严教严管主体责任的骨干支撑。

要坚持“以一湖定千湖”,依托基层调研、日常督导、集中检查等工作,把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传导下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
一级形成了常态,才能促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把责任撑起来、担起来,纲举目张的责任体系才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是监督检查要常态化。

目前,经过第二轮的内设机构改革,干部监督室并入了组织部。

现在,按照侯长安同志的讲话精神,干部监督室又将单设。

单设之后,职能更集中、精力更集中、人手更集中,那就需要对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从对象上看,既要检查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单位纪检组,更重要的是监督检查本委局的纪检监察干部;从内容上看,既要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也要检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从方式上看,既要明查也要暗访,既要交叉检查也要随机抽查,只有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才能取得自身监督的主动权,更好地保护好我们辛苦奋战在反腐败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仅仅依靠信访举报和上级交办,很难保证不出问题。

三是提醒谈话要常态化。

在这一点上,更利于保护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

发现情绪不对、有了信访举报、存在苗头倾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应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及时与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干部交心谈心,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节变成失节,使得我们的干部始终在正确的航向和轨道上健康成长、干净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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