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和棉花的流通体制改革不但关系到广大粮食生产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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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棉流通政策的沿革
粮食和棉花的流通体制改革不但关系到广大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定。粮棉是重要的战略物质,从长远看,满足国内的粮棉需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国粮食和棉花生产资源紧缺,因此,树立新形势下的新的粮食安全观成为我国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粮棉的安全也是国家的安全。
自改革开放的以来,我国粮棉行业完成了由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变,粮棉企业在改革中不断壮大,购销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粮棉储备及安全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回顾我国自建国以来的粮棉流通体制的历史过程,就会发现我国粮棉体制经历了几次较大幅度的波动,虽然它们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不同,表现形式不同,但都给粮食生产和粮食流通带来较大震荡。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我国粮食流通政策的发展历程。
一、建国初期,全国粮食实行统购统销。
在建国初期,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后,国家正式进入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这一时期是完全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与销售完全由国家统一调节,粮油价格由国家制定,市场议价粮油价格也是由各地方粮食主管部门制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造和发展,从事非农工作的人口以及工业加工用粮等对商品粮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占有粮食水平仍然处于很低水平,特别是从旧中国长期处于饥饿和半饥饿状态,过着艰苦生活的农民,在逐步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中他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需要消费更多的粮食,而国家承担的社会粮食供应量越来越大,同时,由于刚刚建国,粮食自由市场存在,而相应的粮食市场流通机制还不健全,
我国粮食产需矛盾也日益尖锐。
正是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中共中央于1953年10月16日作出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紧接着政务院也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开始实行统购统销。
1972年,国家又实行“四统一”的粮食管理体制,即“粮权集中在中央,全国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这种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实行了30多年,其集权之多、管理之严、时间之长,这也是其他商品管理所没有的。
二、1985年,粮食征购改为粮食合同定购,真正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此拉开序幕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由于继续对粮食仍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对粮食进行独家垄断经营,即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经营粮食发生的亏损,由国家给予财政补。
但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多渠道经营粮食的局面逐步形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已经确定。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十项政策》,粮食开始实行“双轨制”:粮食征购改为粮食合同定购,
城镇居民口粮仍实行计划供应;粮食同定购以外的部分,允许自由购销。在“双轨制”推动下,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开展多种经营,既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又搞活了粮食流通,促进了国有粮食企业较快发展。
同时,在实行“双轨制”过程中,国家为了逐步把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分开,鼓励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调动企业和职工经营积极性,各地从实际出发,探索了许多改革模式和经验,其主要做法是:对政策性粮食实行统一经营,亏损集中管理,将粮食政策性亏损同企业正常经营盈亏划分开来,使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卸掉长期亏损的包袱。
三、1990年,建立了粮食最低保护价制度,建立国家粮食专项储备制度。
1990年,国家建立了粮食专项储备制度,专项储备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粮食储备体系中第一次包括了专门用于调节市场供求和平抑年际间粮食波动的后备储备,这标志着我国粮食储备体系朝着现代储备制度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然而随着新一轮经济增长启动便面临通货膨胀压力,市场粮价也于1993年底开始急速上升,这对年初刚开始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产生了极大的压力。
1993年2月15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全国性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开始。在这个通知中,国务院指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增强粮食企业活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进一步向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方向推进”。
1994年,国家又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制度。1995年,实行“政策性、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四、1998年,国家实行了以“四分开一完善”为重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针对当时粮食流通体制仍然存在政企不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粗放、富余人员较多,同时又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形成大量经营亏损和财务挂账,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等问题,国务院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原则“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经营和储备分开、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分开、新老挂账分开;建立和完善政府调控下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的机制。改革的重点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购销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五、2001年东南沿海粮食主销区开始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粮食流通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01年,国务院决定在八个粮食主销区省份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目的是根据粮食主销区和主产区不同情况进一步发挥农业资源的区域优势,让粮食主销区多发展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同时为粮食主产区腾出市场空间,促使粮价合理回升。
此外,国家于2003年,在部分地区开始了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随后又在2006年,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对继续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其次,再让我们回顾一下我国棉花流通政策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