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设计中空间组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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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设计中空间组合探讨
[摘要]住宅对于居民的意义非凡,住宅建筑设计的合理性、舒适性、经济性是空间组合的基本原则。本文首先通过阐述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功能划分要素及其功能类别,进而提出相关空间组合的原则,结合住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相关要素,对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进行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住宅;设计;空间;组合
住宅的内部设计中,其空间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及餐厅、卫生间、阳台及储藏室等,由于不同的空间组成部分具备不同的功能及特点,因此,不同的空间组成部分,其设计要素及设计要求也各不相同,如何合理化、灵活化的设计住宅的空间组合,对于提高住宅室内环境的舒适度具有重要意义。
1.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功能划分要素及功能类别
1.1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功能划分要素
1.1.1空间大小。根据我国人民的生活习惯,住宅设计中包含各大功能区域,其中,卧室与客厅是最重要的功能区域,尤其是客厅,应当保证足够的空间以便平日会客、娱乐;厨房及餐厅也应当保证一定的面积;而卫生间则可结合住宅面积进行设计,确保其空间足够容纳相应的卫生设施即可。
1.1.2空间形状。由于住宅环境中的各空间组成部分的功能与特征各不相同,其空间大小及形状也互不相同。因此,空间区域的形状可根据其具体功能进行划分,确保其适用性及经济性。
1.1.3空间朝向。在住宅建筑设计中,空间朝向是尤为重要的空间功能划分要素。由于住宅环境必须具备一定的阳光照射,加上各功能区所需的阳光照射程度各不相同,因此,通过结合住宅空间组成及环境、阳光照射程度,根据各功能区的特征设计住宅环境,在确保阳光照射的同时,避免烈日暴晒。
1.2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功能类别
1.2.1卧室。卧室是住户进行睡眠休息、更衣梳妆等活动的区域。卧室应当具备良好的采光、通风及隔音效果,尤其应当避免视线的干扰;其空间形状应当整齐规矩,以便布置相应的家具;其空间大小应当适当,避免过于宽敞而导致空旷感,避免过于窄小而导致不适感,其中,最基本卧室面积应为3×3.3=10m2,主卧室开间在3.6m 以上则较为合理,其面积为15m2左右。此外,由于卧室是住宅中私密度要求最高的区域,应当设计相对独立的卧室,禁止卧室之间可穿越,降低卧室的私密度。
1.2.2客厅。客厅是住户会客、娱乐的主要场所,必须确保其空间大小足够,并具备良好的采光、通风、视野及朝向。其中,我国的住宅建筑规范(g8 50368-2005)要求“客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建议使用面积为18-25m2。”客厅的空间大小应当结合日常使用的人数及其具体功而定,以合理、舒适、经济为主要设计原则。另外,客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相对集中,预留完整墙面以便布置相关家具,避免通行路线受阻,为住户带来不便。
1.2.3厨房及餐厅。(1)厨房。厨房是住户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它是室内噪声及污染最严重的场所。因此,必须确保厨房具备良好的通风,尤其应当注重排烟、排气效果。结合我国住宅建筑规定,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厨房的空间大小应当结合其相关设备布置需要进行规划,并确保厨房的厨房的净高不低于2.2m。(2)餐厅。餐厅可以与厨房相结合或分开,其中,若为小面积的住宅,可将厨房与餐厅相连,减少占地面积;或将餐厅与客厅相连,通过屏风或落地玻璃作为空间分隔,可以扩大空间感。若为大面积住宅,可将厨房与餐厅分设,其面积一般为8-14m2。(3)卫生间。卫生间是住户进行洗浴、方便的空间。卫生间的数量应结合居住人数和住户的生活习惯而定,宜多不宜少。住宅设计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卫生间应尽量靠近卧室,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措施,尤其要注意私密度,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①设座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②设座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③设座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5)阳台及储藏室。(1)阳台。住宅设计规定“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阳台可以有效的拓展视野,延伸居住空间,为楼层住户提供室外活动的空间,并可适当进行就餐、晾晒衣物等活动。因此,阳台应具备充足阳光及良好的自然通风。阳台的最小净宽为1.1m,不宜过深,避免影响居室采光情况。(2)储藏室。住宅中的储藏室可以通过利用室内的闲置角落、家具空腹、楼梯下部、侧部和端部、
走廊的顶部等空间。若住宅面积较大,可设计独立储藏室,以便住户适当储藏日用品、衣物、棉被、箱子、杂物等物品,并保证室内环境整齐、卫生。
2.住宅设计中空间组合的基本原则
2.1舒适性原则。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应结合实际气候条件及地理位置,争取较好的朝向,为室内的日照及通风奠定基础。首先,卧室及客厅等主要空间应南向;在入户门处设置玄关,使得客厅与户外分隔,提高私密性及舒适性。其次,卧室与客厅间可设计过度空间,并将主卧尽量设计于入户门较远处,避免卧室门直接朝向客厅。再次,卫生间应设计在卧室附近,并提升窗台的高度。最后,将厨房位置设计于入户门附近,便于食品、蔬菜及垃圾的进出,可以有效的提高室内环境的舒适性。
2.2合理性原则。由于各空间区域功能各不相同,必须结合空间的使用功能及要求设计住宅内部环境。通过合理划分住宅环境的动与静的空间及洁与污的空间,合理规划室内功能区域,确保室内通行路线方便,在保证室内设计合理性的同时,提高室内居住空间的利用率。
2.3经济性原则。在进行住宅建筑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空间划分的经济性。结合住宅面积、各个空间功能的要求及特征,合理设置卧室及卫生间数量。其中,可以将卫生间与厨房邻近设计,以便共用管线,减少建设开支。另外,通过合理设计房间的朝向,可以有效的减少住户的能源损耗,进而减少开支。客厅是住户日常活动
最频繁的场所,必须确保向南,为客厅的白天活动提供充足的日照及通风,可以有效的降低采暖及空调能耗。
3.住宅设计中空间组合要素
3.1空间尺度。间尺度包括绝对高度(实际层高)与相对高度。其中,绝对高度是否适宜,对住宅设计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绝对高度以人为尺度,过低会使人感到压抑,过高会使人感到不亲切;另一方面,相对高度指空间的高度与面积的比例关系,相对高度愈小,顶盖与地面的引力感愈强。相对高度应当联系实际的平面面积,在绝对高度不变的情况下,面积愈大空间愈显得低矮;另外,作为空间顶界面的天棚和底界面的地面——其相互平行、对应,如高度和面积保持适当的比例,则有利于提供住宅的舒适性。
3.2空间比例。住宅设计应当结合空间功能的使用要求及住户的居住习惯,选择适宜的空间形状,合理设计空间大小。在设计过程中,应处理好建筑物整体的比例关系,也就是从组合入手来推敲各基本体量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
4.小结
综上所述,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应当结合各空间组成部分的具体设计要求及设计标准,根据国家现有的相关规范及政策条件进行构思与规划、设计。只有在充分了解住宅设计中各空间组成部分的功能与特征,结合相关住宅面积,才能合理划分住宅区域,合理搭配住宅设计中的各功能区,进而为居民设计出合理、舒适的住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