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
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职能,依托军队资源培养高素质人才,扎实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选送优秀青年学生携笔从戎、投身军营、淬炼成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此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7年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完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武装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宣传部、校团委、安全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主管副院长组成的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
组长:冯树林
副组长:许庆斌
成员:韩维生、高晓辉、王进彦、张冠群、齐永娟、张峰、宁立臣、张玲玲、谭诚、王蒙、尹钧、王亚杰
办公室主任:许庆斌、张冠群
成员:刘翰林、韩红、郭静、张开、张路、卞鹏、郭海洋、刘茜、冯荣、文哲
- 1 -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征兵工作小组。
二、目标要求
根据省征兵办与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目标为:网上兵役登记为全部在校男生数,应征入伍报名比例为在校适龄男生人数的10%。
三、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男性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高校义务兵
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男性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
- 2 -
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四)身体条件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四、工作步骤及具体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至今年6月30日前要完成高校应征青年的体检政审,并发放预征通知书。征兵工作的步骤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前)
1.学校武装部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召开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征兵宣传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兵役机关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工作的有关要求。
2.由宣传部、校团委负责通过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悬挂条幅、微信公众号、展牌等形式开展征兵宣传工作。
3.武装部在部门网站上开通征兵专栏进行宣传发动,并印发征兵工作相关宣传材料和明白卡。在学校武装部办公室作为大学生征兵咨询场所,设立学校征兵工作咨询电话(0311—
- 3 -
89162229),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
4.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应及时为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手续,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初审初检、体检考评、政治审查,切实做好学费补偿、代偿等相关工作。
5.各二级学院做好征兵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主题班会、退役士兵宣讲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每位二级学院领导及辅导员要深入到班级、宿舍,全面准确地宣讲各项征兵政策和登记报名流程,深入细致的做好解读咨询,对有意应征入伍的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学生兵役登记(4月30日前)
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对符合年龄条件的各年级在校男生,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校武装部文件要求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工作要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要求每一名学生直接上网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点击兵役登记模块,进行兵役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应登全登。
(三)学生网上报名(6月10日前)
- 4 -
根据省征兵办制定的工作计划,我校大学生义务兵专项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10日,学生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
(/)报名。其中,直招士官应招人员点击“直招士官报名”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义务兵应征人员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为便于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政审和补偿代偿等工作,学生在网上报名后,请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确认。专项征集阶段未报名的大学生,应征报名时间可放宽到8月5日前。对于2017级新生,报名及体检政审等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四)体格检查阶段(6月-7月)
体格检查由市级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招)人数较多的高校也可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组织。其中,直招士官体格检查截止6月20日;专项征集体格检查可根据高校大学生报名情况分阶段、多批次组织,体检站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具体时间以桥西武装部安排为准,校武装部将及时体检日期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通知学生本人。
(五)政治考核阶段(6月-7月)
政治考核由区(县)级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其中,直招士官政治考核截止6月25日;义务兵政治考核可根据大学生体检情况随时组织,日期截止7月上旬前。
- 5 -
(六)直招士官专业审定阶段(6月30日前)
市级征兵办对应招直招士官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审定,核对专业代码,验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七)审批定兵阶段(7月底前)
1. 7月15日前,市级征兵办确定直招士官预招对象,报省征兵办审批后,通知招收对象并与其签订协议书;7月25日前,县级征兵办组织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7月30日前,省征兵办组织完成直招士官档案交接工作。
2. 7月中旬前,县级征兵办按照“合格一个、预定一个”的原则,完成义务兵预定兵工作,并及时将结果通报高校和大学生本人。
(八)教育管理阶段(7月-8月)
定兵结束后,区(县)级征兵办、高校、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家庭,对直招士官、预定义务兵进行跟踪管理,避免兵员流失。
(九)复查起运阶段(8月底前)
1. 8月2日至10日,市级征兵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直招士官到部队报到。
2. 8月底,区(县)级征兵办对预定义务兵人员进行复检复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