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窗槛墙防火设计规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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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窗槛墙防火设计汇总

住宅设计中防火设计一般涉及到的规范有四本,分别是《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A《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本规范中并为提到有关窗槛墙的防火设计要求。

B《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9.4防火构造

9.4.1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

C《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本规范中并未对住宅建筑窗槛墙提出具体的防火要求,但有对建筑幕墙的防火要求,因为目前的住宅设计越来越开放化,窗户做的越来越大设置有些层之间为了造型需要也会设置一些幕墙,因此住宅建筑中的幕墙可参考。

7.2.7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2、无窗间墙、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尸体裙墙。

D《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6.1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6.1.1.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联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6.1.1.3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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