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防控知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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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防教育培训内容
把案件防控、合规操作作为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思想道德、职业操守、 廉洁自律、法律法规、监管条例、内控合规、案例防范与警示等教育培训,引导 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法律意识、合规意识、 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合规、遵章守法自觉性。
案防教育培训形式和方法
通过正面典型与反面教材相结合、思想疏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专题讲 座与经常教育相结合、集体教育与个别感化相结合、激励争先与批评诫 勉相结合等多种方式。
3 依托本条线培训管理体系,在总行合规及案防培训规划框架内,制 定本条线案防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
对本部门案防挂点分支机构的案防及员工行为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
查;
5 负责承办总行领导或总行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案防工作。
1.案防工作组织和职责
分支机构应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即案防工作领小组),负责组织 领导本机构的案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循“实质重于形式”原 性质、案件分类、涉案
则。综合考虑作案时的 金额、涉案机构、涉案
身份和业务落地等因素, 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将与案件联系最密切的 银行保险机构、派出机
机构确定为案件报送主 构应当及时报送案件确
体。
认报告续报,报送路径
与案件确认报告一致。
案件撤销报告要求
①案件定义、分类及信息报送
案防工作 组织和职
责
案防工 作要求
制度及 质量控
制
案防教育培 训
监督检查
涉刑案件 管理
信息报送 与统计
一.案防工作组织和职责
“两会一层”工作职责 总行各部门工作职责
分支机构工作职责
1.案防工作组织和职责
我行建立了涵盖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各部门及各机构的案防管理架构,明确了总行法律与合 规部为案防牵头管理部门,明晰了各层级案防职责。
银行案件防控知识培训
问题一:什么是案件? 问题二:为什么要案件防控? 问题三:如何做好案件防控?
根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主体不同,分为业内案件和业外案件。
案件定义、分类
业内案件指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侵犯银行保险机构或客户合法权益, 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案件报告管理要求
①案件定义、分类及信息报送
案件统计
案件报送坚持“一案一 报、一法人一报”,应 当年报告、当年统计, 按照案件确认报告报送 时间纳入年度统计。
案件要素
案件性质、案件分类 及涉案金额等依据公 安、司法、监察等机 关的立案相关信息确 定。
案件报送主体
案件续报
案件报送主体确定应遵 案件处置过程中,案件
总行各部室应结合本条线业务风险特征和案防要点完善案防具体工 作要求,落实责任人,细化本部门条线的案防工作组织和实施方案; 各案件风险排查牵头部门应坚持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排查工作; 督促各基层经营机构履行案防工作要求。
各分支机构管理层应有一名机构领导具体负责抓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 其他机构领导具体负责抓各自分管业务条线案件防控工作。分支机构 下设部门应确定一名主要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条线案防工作,积 极保障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 员 工 要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规行纪、岗位合规要求;按本行 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程序等管理规范办理业务;对违反国家金 融政策、银行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和损害 银行声誉的行为,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刑事犯 罪,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 直接因果关系,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 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按照业内案件管理。(原制 度纳入第二类案件统计)
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本机构业务和服务 渠道,查询非本机构客户产调信息,央行征信信息 并泄露,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 刑事犯罪案件,按照业内案件管理。
意义
1.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拜金主义、贫 富差距、失业和社会闲散人员增多等。 2.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需要良好 的内外部运行环境,避免生命和财产遭 受损失和伤害,提高信誉和效率。 3.保护员工的切身利益的需要。如果涉 案,失去稳定的收入和断送美好的前途 。
案件防控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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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依法撤案、检察机 关不予起诉、审判机关判决无罪或经银保监局核 查确认不符合案件定义的,银行保险机构、银保 监局应当及时撤销案件,案件撤销报告报送路径 与案件确认报告一致。 对于已撤销的案件,银行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 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依法查处。
① 案件信息报送
案件报告管理要求 案件撤销报告要求
案件报告管理要求
案发银行保险机构在知悉或应当知 悉案件发生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 将案件确认报告分别报送法人总部 和属地派出机构。
①案件定义、分类及信息报送
我行细化管理要求
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案件发生后,涉案的总行直属机 构应于案发后2个工作日报送《案件确认报告》,报 告内容需及时与总行相关部门沟通,必要时请求属 地监管部门指导。
重大案件认定标准
重大案件定义
银行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亿 元以上。 (原制度标准为一千万元以上)
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 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 的现金或等同现金的资产)占案发银行 保险法人机构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
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 兑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 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监督检查
01
02
03
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按照监管 部门要求,充分运用“优先、定量、 突击”等排查方法,提升案件风险排 查质效。同时,认真分析总结内外部 检查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及案件风险 隐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 督促检查力度。
加强内控三道防线建设,是提高案 防水平、防范案件风险的有效途径 和有力保证。各业务经营机构和总 行业务管理部门为第一道防线,风 险合规部门为内控的第二道防线; 审计部门为内控第三道防线,三道 防线各自履职。
案发机构为域内机构的,在案发机构知悉或应当知悉案件
1
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应向银保监分局 报送审定的《案件确认报告》,同时抄送至驻行纪检监察
组。
案发机构为域外分行或资金营运中心的,案发机构在知悉 2 或应当知悉案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涉案机构应向总行
和属地监管部门报送审定的《案件确认报告》,总行收到
5.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组织案防工 作评估和考核;
6.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总行部门案防职责
1.案防工作组织和职责
总行各部门负责抓好本部门、本条线案件防范工作。 主要职责是:
1
规划研究本业务领域的案件防范工作,制定本部门案防工作目标、计 划和具体措施;
2 制定和完善本业务条线的内控制度及全流程管理机制;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 重大案件的情形。
风险事件认定标准
案件风险事件是指可能演化为案件,但 尚未达到案件确认标准的有关事件。
案件风险事件定义
银行机构从业人员、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因不明原 因离岗、失联的。 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出现异常的。
大额授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失联 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定期对员 工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排查,加强 对机构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重要业 务、敏感环节人员的行为监督,关 注其生活圈、社交圈,及时掌握员 工八小时以外的异常行为表现,采 取措施防范案件发生。
六.涉刑案件管理
01
案件信息报送
02
案件风险事 件信息报送
03
案件处置
04
监督管理
6.涉刑案件管理
高级管理层职责
高级管理层负责有效 管理全行案件风险, 行长是案件防控制度 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 任人。高管层应明确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 件防控工作的职责分 工,确保专人负责, 并研究制定年度案件 防控工作计划。
1.案防工作组织和职责
“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合规部门职责
总行成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行行长任组长,分管领导 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行案防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律与合规部。主要职责是:
《案件确认报告》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银保监分局, 同时抄送至驻行纪检监察组。
对符合《银行业保险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案件,
3
涉案的总行直属机构应于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后12小时内向 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报送《案件确认报告》。案发机构与总
行法律与合规部应于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后24小时内分别向
属地监管部门报送经审定的《被立案查处
业外案件
案件定义、分类
客户被银行从业人员以外的人员通过拨打电 话、发送短信等手段诱骗,直接通过网上银 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柜面等渠道向其 控制的银行账户汇(存)入资金的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作为业外案件报送。
银行从业人员以外的人员实施的银行卡盗刷、 信用卡诈骗案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作 为业外案件报送:一是涉案金额等值一百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二是涉及银行客户20人以 上,或者银行卡20张以上的;三是犯罪手法 新,性质恶劣,或者引发较大舆情和信访事 件的。
二.案防工作要求
案防工作责任制 挂点督导机制 总行部门、分支机构工作要求 员工要求
2.案防工作要求
严格实行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支机构下设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全行员工共同参与的案件防控工作机制。
总行领导或总行部室应对挂点分支机构的员工行为及风险排查等案 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分支机构按季向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报送 《银行总行案防挂点督导工作记录》。
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使用银行保险机构重要 空白凭证、印章、营业场所等,套取银行保险机构 信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 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按照业内案件管理。 (原制度纳入第一类案件统计)
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 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已由公安、 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按照 业内案件管理。(原制度未将单纯商业贿赂类案件 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畴。)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应高度重视案防 风险管理,将案防工作 视作经营管理战略的重 要组成部分和全行的重 点工作进行规划、安排, 董事长是案件风险防范 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 授权,负责组织指导案 件防控工作。
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 会和高管层案件防控 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听取案件防控工作情 况及重大案件信息的 报告。监事长是案件 防控工作监督的第一 责任人。
三.制度及质量控制
制度要求(全流程覆盖) 案防评估(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制度后评价(审查合规有效性) 内控管理(岗位分离、制约有效)
技术防范(提高技防能力) 风险排查及整改后评价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 检举、抵制和堵截奖励
四.案防教育培训
案防教育培训体系
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员工培训教育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 容,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
研究制定本机构案防工作 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 配合或组织开展各类案件 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考 核评价工作
制定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计划和重 点业务培训方案;
跟踪落实总行和监管部门提出 的案防工作要求;
定期召开案防工作会议 ,分析案防形势,总结 案防工作,查找案防问 题,提出案防措施
分支机构 案防职责
负责承办总行部署的其他案防工作
1.按照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牵头制定案防工作目 标和措施,拟定本行案防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相应的 案防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2.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全行性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 防工作计划;
3.收集、汇总案防情况,分析本行案防形势,确定案 防工作重点;
4.督促总行部门、各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维 护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同业业务发生重大违约的。
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
银行保险机构向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报案但 尚未立案,或者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向公安、司法、 监察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但尚未立案的。
其他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达到确认标准的 情形。
案件防控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防范、制止案件的发生,保护银行业金 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不被侵犯, 确保银行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