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扶贫攻坚“1+10”-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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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1+10”配套文件
1个《决定》:
《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10个文件:
①《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④《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⑤《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⑥《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⑦《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的实施方案》
⑧《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⑨《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的
实施意见》
⑩《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
《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为全力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10月18日,全省扶贫开发大会在召开。会议下发了《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鲜明地提出了全省精准扶贫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
“1+10”配套文件是新招实招,贯穿了精准性的要求,突出了“组合拳”的特色,强化了配套化的措施,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过硬办法,尽快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建设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区。
目标任务
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扶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第二步,深入落实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措施,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迈上新台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发展实招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二)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扶持贫困县、贫困乡镇规划建设不同层次的农业示园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村小微企业。实施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大力实施电商扶贫。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三)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到2020年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142万人全部迁出。合理规划移民安置点。
(四)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大力推进“四项突破”工程和教育“9+3”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继续压减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各级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五)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施“百院建设工程”。
(六)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涉农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和县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
(七)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20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围。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八)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资源实现与全省9000个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用好对口帮扶力量,完善联络协调机制。用好各类企业力量,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百
企帮百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九)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实施“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脱贫”战略,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十)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大力开展集团帮扶,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包户帮扶责任制。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支“两委”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坚持重心下移、结对到户,优化驻村干部配备,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力较强的干部从事驻村帮扶工作。健全贫困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稳定保障制度,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
《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