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示弟立志说》及其立志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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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8-04-25
作者简介:焦德明(1989— ),男,辽宁省沈阳市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宋明理学研究。
①关于《
示弟立志说》的写作时间,《王阳明全集》卷七《文录四》于此文下注“乙亥”(1515)作,详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吴光、钱明、董平等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59页。束景南则引用邹守益《王阳明先生图谱》和《王阳明全集》卷十二《守文弟归省携其手歌以别之》,证明王守文于正德九年甲戌(1514)秋来学,正德十年乙亥(1515)夏归去,因而断定此文作于正德九年,“乙亥”乃误。详见束景南:《王阳明年谱长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783页。邓艾民《传习录注疏》亦曰:“据王懋论言,原稿王守仁自志甲戌四月八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72页。因此似乎应定在甲戌(1514)夏所作。
②陈先生考证说:
“中卷八书,即南本下卷。执斋又从一本加《示弟立志》及《训蒙大意》。”详见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版,第14页。可见其所用的底本没有《示弟立志说》,连《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也没有。但不知执斋据何本添入。③陈先生考证说:
“内容与次序依《标注传习录》上中下三卷,惟删去《朱子晚年定论》。”详见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版,第15页。既然三轮执斋已经把《示弟立志说》放入《标注传习录》的中卷,佐藤一斋又沿袭之,那么《传习录栏外书》中有此收录也属正常。
王阳明《示弟立志说》及其立志思想
焦德明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4)
摘 要:《示弟立志说》是王阳明为其弟王守文解释立志思想的一篇文章。今日所见诸版本《传习录》对此文的收录情况各不相同。目前可以确知,嘉靖三十七年(1558)胡宗宪所刊《传习录》仍收此文,隆庆六年(1572)谢廷杰刻《王文成公全书》时移入文录。综合诸南大吉本《续刻传习录》翻刻本之信息,嘉靖三年(1524)最初南本已收录此文的可能性极大。在此文中,王阳明将立志比作种树根,强调求为圣人之志是为学的根本,而求为圣人之方只是“去人欲而存天理”,如此便将两种教法打并为一。“去人欲而存天理”又要“正诸先觉,考诸古训”,体现了王阳明尊重经典、稳健笃实的学风。王阳明还认为,“志”贯穿为学始终,立志并不是简单的“有志”,而是指有所树立;有所树立,也即志立专一,“神气精明,义理昭著”,私欲客气责志即消便是立志工夫之大用。
关 键 词:王阳明;《示弟立志说》;《传习录》;立志;专一
中图分类号:B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670(2019)01-0080-09
《示弟立志说》是王阳明中年时期为其弟王守文来学①所做的一篇解释立志思想的文章,它言辞恳切,说理透彻,笃实平正,感动人心。迄今为止,学界对此文的研究尚少。笔者拟从文献考证和义理内容两方面对此文进行梳理。
一、《示弟立志说》在《传习录》中的存删过程考邓艾民《传习录注疏》(以下称《注疏》)于中卷之《答聂文蔚》后、《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前,载有《示弟立志说》全文,但未进行注释。通常所见之《王文成公全书》的《传习录》部分(即语录部分)不见此篇,而收在文录四。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以下称《集评》)亦不载此篇。因此,此文与《传习录》的关系就成一问题:何人最早将其收入《传习录》?又是谁将此文从中删去?为何今天诸本《传习录》对此文的收录情况又不尽
相同?通过此文在《传习录》中的存删过程,我们可以从侧面了解《传习录》成书的一些细节问题。
(一)收录《示弟立志说》的诸本《传习录》《集评》虽未载《示弟立志说》全文,但于此处亦出注一条,首引日本人三轮执斋(1669—1744)的一段话,之后下按语曰:“《示弟立志说》日本各本均载于南大吉所录之后,《训蒙》之前。《全书》则不采入《传习录》而载于卷七,页五十一上至五十四下。故我国《传习录》除孙锵《传习录集评》外
亦无《示弟立志说》。”[1]276
意思是说,日本的《传习
录》版本多收录此文,而中国诸本受《王文成公全书》影响多不载。陈荣捷《传习录略史》所载诸版本中,收录《示弟立志说》的日本版本有如下几种:
1.三轮执斋《标注传习录》。1712年编②。2.佐藤一斋《传习录栏外书》。1830年编③。3.近藤康信释《传习录》。“新释汉文大系”第
第34卷第1期2019年2月 平顶山学院学报JournalofPingdingshanUniversity
Vol.34No.1
Feb.2019
十三卷。1961年东京明治书院发行①。
除了这几个日本版本,我国所刊《传习录》中也并非只有民国时期刊刻的孙锵本才收有《示弟立志说》,如下两个版本也有收录:
1.《王阳明先生传习录》,四卷。明人朱文启、朱文教编,简称“朱本”②。
2.《阳明则言》。陈先生考证说,此“乃薛侃与王畿由《传习录》,《文录》,《别录》中选萃编为二帙者”,下卷收《示弟立志说》等[1]15,但它已经不能归入《传习录》系统。所以陈先生也说,它“是全集之缩本,非《传习录》之板本也”[1]15。
除了陈先生提供的这几个版本,邓艾民补充《示弟立志说》的理由见于其对《答聂文蔚》所做的最后一个注释:“据德安府重刊南本及胡宗宪本,此条后有《示弟立志说》。”[2]172所谓“德安府重刊南本”,即嘉靖二十三年(1544)于德安府(今湖北安陆)重刻的南大吉本《续刻传习录》。在钱德洪中卷序的第三个注释中,邓先生引用佐藤一斋在《传习录栏外书》中对此本子内容的详细目录,其中下册卷四便有《示弟立志说》③。该目录与《集评》之《传习录略史》所述完全相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里收有《示弟立志说》,但德安府重刊南本的编排与今本《传习录》有很大不同,邓先生所谓“此条后有《示弟立志说》”显然不是根据这个本子来的。因为“此条”既然指的是今本《答聂文蔚》第二书,而在重刊南本中,《答聂文蔚》已经全部移到上册,《示弟立志说》紧承的是《答陆原静书》。所以,如果佐藤一斋对于重刊南本的叙述无误,那么可以推测,邓先生于此处增补《示弟立志说》,不应是根据德安府重刊南本,而只能是胡宗宪本。
关于胡宗宪本,《注疏》并未加以说明,《集评》对《传习录》版本的考证也未列出。但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王阳明全集》卷四十一《附考》中,钱明所作《阳明全书成书经过考》对这个本子有所记载:嘉靖三十七年(公元一五五八年),胡宗宪刻《传习录》,首次将三卷合刻。
隆庆六年(公元一五七二年),谢廷杰在
汇刻《王文成公全书》时,删去了《传习
录》中的《示弟立志说》……遂成今《传习
录》之原貌。[3]1640
这个版本的《传习录》,目前国内复旦大学图书馆有藏。日本学者永富青地则在东京神田的古书店,购得一种胡宗宪所刊《阳明先生文录》所附录的《传习录》[4]。从他提供的目录来看,这个本子的确收录了《示弟立志说》。此文何时从《传习录》中删去,已经可以明确:嘉靖三十七年(1558)胡宗宪所刻的三卷本《传习录》仍收有《示弟立志说》;谢廷杰对胡宗宪本稍加改动,便成为今本《传习录》的样貌。
(二)嘉靖三年(1524)南大吉本《续刻传习录》是否最早收录《示弟立志说》
谁最早将此文收入《传习录》呢?按照陈先生《传习录略史》的考证,最早收录《示弟立志说》的,是嘉靖三年(1524)南大吉命其弟逢吉校对而刻于越(今浙江绍兴)的《续刻传习录》,即德安府重刊南本的前身[1]8。《集评》详细记载了嘉靖三年(1524)南本《续刻传习录》的目录情况④。但钱明在《阳明全书成书经过考》中,针对佐藤一斋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佐藤所见的德安府重刊南本不是嘉靖三年(1524)之原刻本,而是经过南本人或他人增补的改编本[3]1635。的确,从嘉靖三年(1524)和嘉靖二十三年(1544)两个本子的目录来看,二者有明显的不同。且《答聂文蔚书》二篇应作于嘉靖五年(1526)以后。陈来先生在《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中也持相同的看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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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焦德明:王阳明《示弟立志说》及其立志思想
①②③
④陈先生考证说:“附录有《大学问》《示弟立志说》。”详见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版,第21页。与前面几个版本将《示弟立志说》列于卷中《答聂文蔚》后相比,此版本虽有所不同,但亦算是有关,姑且列出。
陈先生考证说,卷四收有《示弟立志说》。详见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版,第12—13页。此种收录方式,也与列在卷中《答聂文蔚》后者不同。此版本虽更晚出,却已是后人对已成型的《传习录》所做的改本。
原文如下:“上册分为四卷:第一,徐曰仁录。第二,陆原静录。第三,薛尚谦录。第四,则为《答欧阳崇一书》一首,《答聂文蔚书》三首。下册亦为四卷:第一,《答徐成之书》二首,《答储柴墟书》二首,《答何子元书》一首,《答罗整庵书》一首。第二,《答人论学书》一首。第三,《答周道通书》一首,《答陆原静书》二首。第四,则为《示弟立志说》四则,《训蒙大意》六则。”详见邓艾民:《传习录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91页。
原文如下:“今查南刻本上册卷一为徐爱所录,卷二为陆澄所录,卷三为薛侃所录。下册卷一至卷四为论学书,卷五为《示弟立志说》与《训蒙大意》。”“论学书九篇为《答徐成之》二篇,《答人(顾东桥)论学书》《启周道通书》,《答陆元(原)静》二书,《答欧阳崇》一书,《答罗整庵书》,与《答聂文蔚书》。”详见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版,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