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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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首次执业注册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可在网址下载或省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厅窗口领取);

2、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同底照片三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个单位只提供一份),含医师注册信息的软盘及花名册等。

(二)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上面第2至7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办理变更注册事项的,应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上面第2至7项规定的材料,其中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还应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同一类别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考核机构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复印件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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