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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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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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
行)
一、总则
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少年儿
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小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小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 普通小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户、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
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
7.学校布局
(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
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
(l)新建(含迁建)普通小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整、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地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及崖底、河湾地及泥石流和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l)新建、扩建、改建的小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人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公路干线至少80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须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小学校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
要保证体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
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
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路面范围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10.建设规模
现代化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学校服务半径、教育改革和发展等因素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
小学现代化学校规模分别为12 班、18 班、24班。
班级定员近期45 人/班,远期4O 人/班。
12.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小学现代化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
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及乐器室、自然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语音教室及附属辅房、微机教室及附属辅房、美术书法教室、劳技教室及附设教具室、科技活动教室、风雨活动室、体育器材室。
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教师阅览室、广播及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传达值班室等。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单身教工宿舍、食堂厨房、杂物贮藏室、厕所等。
四、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
(I)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小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室内空间。
其面积指标按使用单人课桌椅考虑,并留有清洁用具柜、存放体育课时穿着的衣、裤、鞋、餐具的存物架以及电视、投影仪等电教器材的空间距离。
轴线尺寸为7.2m×9.0m 。
每班级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61 平方米。
(2)音乐教室:音乐教室是供音乐课教学的专用教室。
其面积指标考虑了设有立式钢琴、组合音箱、投影电视等器材固定设施的空间距离。
教室轴线尺寸为7.2m ×10.8m 。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
(3)舞蹈教室:舞蹈教室为学生提供舞蹈练习、乐器演奏排练节目等活动场所。
12 班级与音乐教室兼用,18 班级以上每校设1 间,每间面积73平方米。
(4)自然教室:自然教室是用于小学自然常识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时使用。
面积指标考虑了实验桌和演示台,并另附设教具
标本陈列室。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84平方米。
附设教具标本陈列室使用面积46平方米。
(5)多功能室:多功能教室主要用于视听教学、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和集会,同时可兼作文体活动使用。
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100平方米; 150平方米;180平方米。
(6)电教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用于存放电教器材,可与相关的教学用房共设。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23 扩。
(7)图书室:图书室是存放学校图书、资料的库房,面积指标按每生占有图书30 册,每平方米藏书600册计,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27平方米;41平方米;54平方米。
(8)学生阅览室:学生阅览室是学生在校阅览图书、获得知识、拓宽知识面的第二课堂。
每校设1 间,按学生人数1 / 2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1.5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班
分别为:45平方米; 68平方米;90平方米。
(9)语音教室:语音教室是供外语、拼音教学使用,也可作为学生课外进行语言、语音练习、音乐欣赏的课堂。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82平方米。
另附设辅助用房1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0)微机教室:微机教室是供进行计算机教学的专用教室。
微机按每人一台设置,操作台尺寸为900mm×600mm。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82平
方米。
另附设辅助用房l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1)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教室是学校进行美术书法艺术教育,培养提高学生艺术欣赏能力、陶冶情操的场所。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52平方米。
另附设教具室1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2)劳技教室:劳技教室是供学生学习劳动技术,掌握简单劳动工具的操作技能的专用教室。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
附设劳技教具室1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3)科技活动室:供学校开展科技兴趣小组活动使用。
12 班、18 班设2 间,24班设3 间,每间使用面积18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36平方米;36平方米;54平方米。
(14)风雨操场:风雨操场是供学校室内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集训队训练场所,也可兼作学校集会活动场所。
每校设1间,使用面积320平方米。
(15)体育器材室:存放体育器材和运动衣物使用,可与风雨操场合并建设,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为54平方米。
14.办公用房面积指标
(l)行政办公室:主要包括校长室、支部、教务、档案文印等办公室。
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紧凑安排,尽可能兼用合用。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56平方米;70平方米;84平方米。
(2)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是教师备课、教学研究和批改学生作业的主要空间。
按全体教师设座,每座使用面积3.5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84平方米;124平方米;164平方米。
(3)广播、演播控制、社团队办公室:考虑现代化教学方法的需要,设置了小型演播控制室。
12 班设4 间,18 班、24班设5 间,每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56平方米;70平方米;70平方米。
(4)卫生保健室: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5)总务仓库:12 班、18 班设2 间,24 班设3 间,每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28平方米;28平方米;42平方米。
(6)电木工修理间: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班
分别为:30平方米;48平方米;56平方米。
(7)传达值班室: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为22平方米。
15.生活用房面积指标
(l)教工单身宿舍:按教职工人数10 %住校,每人使用面积7.2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班
分别为:22平方米;29平方米;43平方米。
(2)食堂厨房:教职工食堂按4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94平方米。
学生食堂按学生2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68平方米。
厨房按全部就餐人数每人使用面积0.5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
分别为:180平方米;266平方米;355平方米。
(3)杂物贮藏室:
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
分别为:30平方米;40平方米;50平方米。
(4)学生厕所:按每生使用面积0.14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
分别为:81平方米;121平方米;162平方米。
(5)教工厕所:按教职工每人使用面积0.4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
分别为:ll平方米; 16平方米;22平方米。
16.小学校舍面积指标汇总表
用房名称
每间使
用面积
(平米)
12班540人18班810人24班1080人
备注间
数
小计
间
数
小计
间
数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972 2521 2970
普通教室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7.2×9.0 音乐教室+乐器室73+23 1 96 1 96 1 96 7.2×10.8 舞蹈教室73 1 96 1 96 7.2×10.8 自然教室+辅房84+46 1 128 1 128 1 128 7.2×12.0 多功能教室 1 100 1 150 1 180 K=0.8 电教器材室23 1 23 1 23 1 23
图书室 1 27 1 41 1 54
学生阅览室 1 45 1 68 1 90
语音教室+辅房82+23 1 105 1 105 1 105 7.2×12.0 微机教室+辅房82+23 1 105 1 105 1 105 7.2×12.0 美术书法教室+辅房82+23 1 105 1 105 1 105 7.2×12.0 劳技教室+教具室73+23 1 96 1 96 1 96 7.2×10.8 科技活动室18 2 36 2 36 3 54
风雨操场320 1 320 1 320 1 320 K=0.8
体育器材室 1 54 1 54 1 54
二、办公用房14 305 398 481
行政办公用房 4 56 5 70 6 84
教学办公用房84 124 164
教师阅览室15 22 29
广播、演播控制、团队办公室14 4 56 5 70 5 70 卫生保健室14 1 14 1 14 1 14
总务仓库14 2 28 2 28 3 42
电木工修理间30 48 56 K=0.85
传达值班室22 1 22 1 22 1 22 K=0.8
三、生活用房324 472 632
单身教工宿舍22 29 43
食堂厨房180 266 355 K=0.8
杂物贮藏室30 40 50 K=0.85
学生厕所81 121 162
教工厕所11 16 22
使用面积小计2601 3391 4083
建筑面积3919 5131 6195
生均建筑面积7.25 6.33 5.74
说明:本汇总表中建筑面积计算以墙厚240mm考虑。
楼房平面系数0.62,平房平面系数取0.8-0.85 。
五、校舍建筑标准
17.建筑层数
为节省土地,教学办公等用房宜建造楼房,小学教学楼的教室不宜超过三层。
18.建筑结构
一般采用砖混结构,不得采用空斗墙体和生土墙体作为承重结构。
校舍应符合抗震裂度、抗风和抗洪防水标准要求。
19.层高
教室:3.4m – 3.6m 。
专用教室、阅览室:3.6m
行政办公室:3.0m
宿舍:2.8m
多功能活动室阶梯最后一排净高大于2.2m
风雨操场室内净高大于8.5m 。
20.楼、地面
教室、办公室、食堂采用磨石子等防尘易清洁地面。
音乐、舞蹈教室、风雨操场采用弹性楼地面。
厕所、厨房、盥洗室楼地面设置排水设施。
21.走廊、楼梯
教学楼宜采用外廊形式,廊净宽大于1.8m 。
其它用房中走廊宽度应大于2.lm 。
外走廊栏杆高度不低于1.lm 。
走廊内不宜设置踏步,走廊地面略有高度差时,应使用斜磋坡道。
走廊墙裙、教室内墙裙宜采用清洁建筑材料饰面。
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应满足使用方便、交通疏散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
采光。
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踏步高度宜为120 – 140mm,楼梯井的宽度大于200mm时应有防护措施,楼梯栏杆不低于1.0m ,并有阻止滑行的措施。
22.采光
应保证教学用房有最佳建筑朝向。
避免室内直射阳光,教学用房的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教学、办公用房的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 : 6 ,走廊、楼梯、厨所不得低于1 : 10
教学、办公用房均应配有照明灯具。
教室的灯具长向垂直于黑板面布置,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m ,一般教学用房桌面照度为150(LX)。
微机教室、图书阅览室、美术书法教室桌面为200( LX ) ,风雨操场地面100 ( LX)。
23.教室和办公室
教室和办公室应因地制宜地设置降温设施(如电扇、空调等)。
24.附属设施
在校园适当位置应设置旗杆;校园周边宜设置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空透。
25.主要用房固定设备配置
(l)教室:闭路电视终端设备、彩电、投影仪、录放音机、广播系统终端、讲台、清洁柜。
(2)音乐教室:组合音响、立式钢琴、投影电视。
(3)办公室:联网微机、书柜数量按人员设置;洗手池。
六、校园用地标准
26.普通小学校园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场所、绿化用地和勤工俭学用地四部分。
27.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房后的零星绿化及建筑组群之间的庭院式活动场地。
28.学校建筑用地应按建筑容积率计算(即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之比),普通小学建筑容积率不宜大于0.8 。
29.体育活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使用的成片场地。
普通小学根据学校规模配置田径场,12 班、18 班、24班分别设167m 、200m 、250m 跑道田径场一片,篮排球场12 班、18 班、24班分别各设1 片、1 片、2 片。
30.绿化用地包括校园集中绿化用地和植物园地,每生1 平方米。
31.勤工俭学用地每生1平方米。
32.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下表规定
学校规模建筑
用地
面积运动
场地
面积
其中
绿化
用地
勤工
俭学
用地
总计
生均
用地
班学生数田径场
篮球场排球场
片面积片面积
12 540 4899 4663 3670 1 608 1 286 540 540 10643 19.71 18 810 6570 6538 5394 1 608 1 286 810 810 14728 18.18 24 1080 8345 9119 7031 2 1216 2 572 1080 1080 19624 18.17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