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营销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网络营销意义
有人说“伟大的网络营销,身上流淌着趣味的血液!他不是一则生硬的广告,娱乐因子随之也跑到他身上灵魂附体!”
是的,从互联网角度来看,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来临。中国互联网的本质是娱乐属性的,在互联网这个“娱乐圈”中混,广告、营销也必须遵从娱乐、趣味的潜规则。当我们走到某种瓶颈时,只能对消费者说“遵从你们自己的志愿,选择你们所喜欢的,绝不强求”时,这时,制造一些趣味、娱乐的“糖衣”香饵,将营销信息的鱼钩巧妙包裹在趣味的情节当中,是吸引鱼儿们上钩的有效方式。
从品牌角度来看,快消品基础功能性诉求正在退居二线,消费已经不再停留在产品简单的功能之上。比如吃个饭拍张相片发到朋友圈;在网上发现一个自已还未用过的化妆品也要分享下,他们所要表达到是娱乐性,对于营销专家来看其实他们寻求的是其中的文化,也可以做为消费文化的前沿。强力塑造消费者情感共鸣的品牌文化特点,才能有效地促进主动消费。而针对90、00后的年轻族群,娱乐导向的文化也正是他们被击中心灵的那把箭,而对于我们行业,50年代到80年代的人同样如此。从上半年的销售业绩中不难发现,他们也正趋势于这种娱乐状态。
正如可口可乐案例中,趣味和娱乐为吸引用户立下了汗马功劳。
“新年的第一瓶‘可口可乐’你想与谁分享”活动中,用户收到电子贺卡时,只要将手机的摄像头对准荧幕上的贺卡,就能看见一瓶三维立体的可口可乐于环绕的“新年第一瓶可口可乐,我想与你分享”的动态画面浮现在手机屏幕上,并且伴随着活动主题音乐,这些都是通过娱乐化的形式来完成的品牌沟通。
没错,利益!借用司马迁的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网络是一个信息与服务泛滥的江湖,营销活动不能只为目标受众提供利益,那样会短暂的会失去潜在客户,将来必然寸步难行。如果将自己变身一个消费者,设身处地、扪心自问一句:“我要参加这个营销活动,为什么?”
但这里想跟大家强调的是,网络营销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利益”外延更加广泛,我们头脑中的第一映射物质“实利”。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信息、资讯。上学时老师就告诉我们,广告的最高境界是没有广告,只有资讯。
在当今这个广告满天飞时年代,消费者抗拒广告,但消费者需要与需求产品的相关信息与资讯,或正面或侧面的了解。直接推销类的广告吃到闭门羹的几率很大,但是化身成为消费者提供的资讯,面对免费利益,消费者接受度自然会增大,其中包含着其功能、服务、心理满足、荣誉等等。
网络营销区别于传统营销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互动性,如果不能充分地挖掘运用这一特性,直接沿用传统广告的手法,无异于打水漂。再加上网络营销在传播层面上失去了传统营销的“强制性”,如果单向布告式的宣传式营销,肯定不是网络营销的前途所在,只有充分挖掘网络的交互性,充分利用网络的特性与消费者交流,才能扬长避短,让网络营销的功能发挥至极致。
所以我们现在所做的不仅仅在百度、360这种搜索硬推式,不要再让消费者仅仅单纯接受信息。而是在娱乐、知识同时让消费者帮助我们宣传帮助我们转发、转介绍。数字媒体技术的进步,已经允许我们能以极低的成本与极大的便捷性,比如我司微信中“建筑观察”以互动在营销平台上展现一样,有更多的信息潜移默化的跑到客户哪里,让他记住。贴吧、知道、微博等等渠道,我们来制造话题让消费者自我创造内容,使消费者们完全可以参与到网络营销的互动与创造中。同样,消费者亲自参与互动与创造的营销过程,会在大脑皮层回沟中刻下更深的品牌印记。每一次的网络推广核心意义也在于分享互动,而并非在电脑前单向地接受广告信息。与百度、360搜索推广相符相乘,这种整体推广概念才是网络营销引流的意义,也是网销专家所说的“织网”。
现在的品牌是成品,但未来的品牌将是半成品,一半由消费者体验、参与来确定。当然,找到能够引领和主导两者之间互动的方法很
重要,当然也是我们现在所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