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广告投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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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广告投放合同

篇一:楼宇电视发布合同

公共楼宇电视联播广告协议书 (XX-06-23 14:44:15) 转载▼

分类:关于威海高档楼宇电视

联播

公共楼宇电视联播广告协议书

合同编号:

合同页码:2页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

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乙方在公共楼宇电视联播中发布甲方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内容

1. 1乙方同意在公共楼宇电视联播发布甲方广告。在投放期间如有楼宇增加,则免费赠送给甲方,免费赠送的广告也须按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履行;

1. 2公共楼电视联播广告系统每天开关机时间由楼宇业主规定,但每天滚动次数均为60次。

第二条发布规格、时间及费用

区域广告周期秒数刊例价折扣(%)轮次净总价5秒 7500元/周特殊 60次/天 15秒 19000元/周特殊 60次/天30秒 3XX元/周特殊 60次/天娱乐节目角标1分钟 5000元/周特殊 60次/天娱乐栏目冠名1分钟6250元/周特殊 60次/天自带安幕滚动(34字) 150元/周特殊 60次/天娱乐栏目内字幕(30字) 100元/周/台特殊 60次/天

注:甲方拟发布广告前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该折扣具有特殊性,不可延续,不适用其他任何客户。

第三条委托内容

甲方广告带须提供经发布地区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审批通过的相关证明;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如甲方欲变更广告内容必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作;(注:甲方必须提供样带,或光盘,且合同期必须是三个月以上方可修改,每月只限修改一次,抵顶或置换都不予更改节目)。

鉴于广告播放涉及多个城市,甲方同意由播放地区所在

乙方关联公司播放电视广告内容;

考虑甲方委托的品牌可能与个别公共楼宇中的租户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等原因,而无法在其中播放,甲方允许在附件中所列的大厦中有10%的大厦可相应变更。

广告采用甲方提供的光盘样片,由乙方进行制作。

第四条费用支付方式

发布节目制作费总计RMB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整;

发布费用合同总计RMB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整;

支付方式:首播广告前五日内付款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

公司名称:

开户行:帐号:

甲方付款当日应及时致电或传真乙方。.

备注:1、制作费需在制作节目前支付。

2、发布期为半年之内的节目需一次性支付发布费。

第五条责任归属及纠纷解决方案

乙方负责液晶电视安装、播放、维护,如因客观原因出现个别楼宇、个别时间无法正常播放,则乙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给予播出楼宇、未正常播出时间在合同执行后予以顺延补偿播出;

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所播放的内容及总次数,乙方将按缺播和误播的次数进行五倍次数的赔偿播放;

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篇二:楼宇广告的合作协议(新)

合作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管理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甲方允许乙方在本物业项目内部进行广告设

备安装及广告播放,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项目内容

1、本协议所指的甲方所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为坐落于区街道的小区(或写字楼)。上述小区为甲方所服务管理的区域。乙方所进行广告媒体发布的位置为该物业的候梯厅(具体位置见附件)。

甲方承诺在上述区域允许乙方进行广告播放事宜已经取得该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权利机构的同意。

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位置办理为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的广告位,且具备经营广告发布的条件,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通过自有的媒体播放系统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区域内播放社会公益宣传、广告、高品味的商业宣传(包括国内外知名品牌广告和各类有关时尚消费指南栏目)及娱乐信息等。

3、媒体播放设备的运行时间为每日运行时间为12小时,早8:00——晚8:00。

4、乙方自主决定发布的广告内容,配合甲方的规范管理,保证所发布的广告符合法律规定。

5、广告终端机、附属设备及配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即甲方不得在该场所自行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与乙方相同或相类似的视频或音频或视音频系统,或

借助该场所已有视频或音频

或视音频系统播放相关信息。

7、为保证本系统信息播放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变该系统安装位置;同时,为提高本系统播放的效果同时又不影响甲方所管理的物业项目的正常使用,乙方需要对已安装设备的位置作出相应调整时,甲方应给予乙方配合和便利。

8、若甲方由于摆设调整、装修等原因影响该系统播放效果需调整该设备的位置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配合对该系统安装设备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二条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合作期间的起算日为本合同签订之日。因乙方安装终端屏幕播放设备所占用的时间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顺延。

2、如在合同履行期内,因政府拆迁等情形致使甲、乙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乙方按实际履行的日期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场地使用费的约定

1、乙方使用上述区域的使用费为:/年(/季度),另有元折合成广告宣传费作为甲方投放乙方的广告机广告。设备播放时发生的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电费合计:元,以上费用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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