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销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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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销售合同书

(非正式版)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商铺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订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一、商铺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商铺位于,商

四、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逾期在日内,乙方按违约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本合同继续履行,但乙方应按违约金额每日万分之(此比率不小于前款约定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商铺交付期限

甲方交付商铺时间预计在年月日前。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或变更本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乙方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乙方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交房不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交房超过6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本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7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继续履行,但自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应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支付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应当签署商铺交接单。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商铺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基于该商铺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权利瑕疵担保

甲方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等公共配套建筑在商铺交付后日内即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乙

方未能及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收取的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本合同附件);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公司由甲方选择,服务期限届满后,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甲方选择的前期物业公司应当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包括乙方在内的广大业主的各项权利;方应尊守该物业的管理规定。

十四、双方的其他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甲方;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甲方;

3、本合同所起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4、将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存在矛盾、冲突。

十五、乙方所购商铺仅作使用,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标的物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八、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售方):乙方(买受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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