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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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摘要: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退出社会劳动领域后,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晚年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其目的就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其覆盖面之广,广到牵动着每位公民的养老问题;其影响度之深,深到关系着几代人的养老利益。养老保险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重轻一直以来,都为各国政府所重视。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改革养老保险体制,使民众老有所养,成为各国面临的一项艰巨挑战。而作为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更应该重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西方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总结宝贵的国际经验,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基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各个基本环节,就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筹集方式、管理主体、等几个方面,对国外一些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差异性比较,并且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国际比较经验启示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
(一)养老保险覆盖面比较
根据其保障对象范围的不同,可将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全体公民,即所有具有一国法定国籍的公民;第二种是全体居民,即所有在一国居住和生活且拥有合法注册身份的人群,也包括拥有短期和临时身份的人;第三种是全体就业者,即所有参加工作、有收入来源的人,包含个体商贩;第四种是全体雇员,即所有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一般和国家的经济实力成正比,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覆盖面较为宽广,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指出,2010年,12个高收入国家公共年金计划的人口覆盖范围为95.8%,与此同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则显得过于狭窄,2010年,19个低收入国家的覆盖范围仅占10.2%。。在诸如英国、瑞典、瑞士等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国家,一般都实行以年金、社会救助和养老保险为支柱的多层养老保障体系,可以使保障范围扩大到全体居民,体现了权利平等、利益公平的基本原则。然而受制于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的影响,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决定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呈现出较小规模的城市人口和较大规模的乡村人口的基本格局,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为占全国人口较小比例的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广大农村劳动者尚未在保障之列。
(二)养老保险金筹集方式比较
目前国际上养老保险金筹集方式有两种,即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
现收现付制是由政府根据现其需要支付的社会保障费用向社会成员收取社会保障金,再按照一定的标准转移支付给被保障人,是一种以支定收的模式,资金即收即付,没有积累。政府承担着支付养老金的最终责任,如果发生养老金入不敷出的情况,将由政府进行财政弥补。
基金积累制是参保人根据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建立个人养老金积累账户,主
要由个人及其雇主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养老金支付责任,定期将养老金存缴至
个人账户,同时,通过账户中基金的积累和投资运作进行增值保值,当发生养老
金给付时,是根据其账户所积累的养老金基金规模的大小来确定其应享受的养老
金水平。
19世纪50年代,大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选择现收现付制,但随着人口老龄
化的加剧和经济水平的发展,这种无养老金积累的制度己无法对抗老龄化风险,
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对养老金的需求,代际转移支付的压力逐渐变大,故一些国
家开始进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的转变,通过养老金积累和保值增值来应
对人口老龄化冲击。
(三)养老保险金负担主体比较
养老保险金一般以保险费或社保税的形式筹集,但具体的负担主体各国根据国情各有不同,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政府管理型:法律规定各国政府为养老保险的管理主体,在政府内专设管理养老保险的独立部门,统一进行全国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在英国成立了卫生与社会保障部,通过地方办事机构对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细化管理。
第二种是委托管理型: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由政府委托工会进行养老保险管
理的工作。如:匈牙利就是地方分支机构在理事会的委托下进行养老保险管理的。
第三种是混合管理型:法律规定管理养老保险的主体不唯一,一般由政府指
定多个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并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由各种自治性的
协会负责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如:法国在中央设立了全国老年保障基金会,同
时,在地方又设立了两级基金会组织。
第四种是私营管理型: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主要由各私营机构进行具体的养
老保险管理工作,政府主要负责监督执行。如:在智利,养老金的私营化运作己
成为养老保险制度中不和或缺的一部分。
三养老保险给付条件比较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通常要满足以下条件:达到特定的退休年龄和规定的缴
费期限或就业期,并且不再进行工作。
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覆盖面:全面覆盖落实起来难度大
虽然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养老保险制度已全面覆盖,但在具体实施和落实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首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实行过程中,
部分企业经营者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积极性不够,拖欠、少缴甚至逃缴养老保
险费;其次,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阻碍,这主要是因为在参保农村
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新农保时遵循的是自愿原则,而很多生活条件较为贫困的农
民群众或者不愿投保,或者无力投保,因此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多数
都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难以覆盖到全部,更无法切实落实到保障层面。
(二)筹集方式:未实现向基金累积制的完全过渡,空账运行
建国初期,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随后进行
了向部分积累制的改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每年领取养老金的人群的加速增多,部分地区
社会统筹部分资金入不敷出,无法应对庞大的退休人群。所以政府为了能使退
休人员及时、足量领取养老金,得以无忧养老,就把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中积累
的养老金挪用出来,用以计发当时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所以其实现在在职人员
的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中并无实际养老金的积累,资金一直处于空账运转状态。
(三)管理主体:管理效率低下
首先,在我国的养老金征收流程中,由于不同地区征收养老金的部门不一致,如有的地方是社保经办机构收取,有的是税务部门收取,导致地区差异化
明显,以及后期管理操作环节的权责不清、流程衔接不畅,混杂无序,大大降
低了征缴和管理效率。其次,养老金的管理、运营等方面效率低下,全国范围
来看,省份之间还是处于隔离状态,这种分散管理在实践中引发了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