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知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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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知识了解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改革开放35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对于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出。中央文明委[2003]9号文件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实行届期制,具体申报程序为:申报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我测评,符合标准、条件后,市文明委自愿向省文明委提出申请,省文明委审核后按分配名额向中央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
全国文明城市定义:全国文明城市是指满足以下标准的城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
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具备六个条件八个标准
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申报前12
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申报前完成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任务;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全国文明城市的八个评选标准是: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的城市
地级市(9个)青岛市、烟台市、淄博市、威海市、潍坊市、东营市、济南市、日照市、莱芜市
县级市和县(6个):山东省胶州市、山东省寿光市、山东省莱州市、山东省荣成市、山
东省乳山市、山东省龙口市。
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